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15 16:29 来源:红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


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养犬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玉溪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要求决定在红塔区范围内开展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着力解决好养犬不免疫、不登记养犬扰民恶犬伤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养犬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消除养犬不免疫不登记、犬吠扰民、恶犬伤人、携犬出户不牵引、不清理犬只排泄物病(狂)犬传播疾病等问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机制,形成部门行业管理街道属地管理社区小组共同参与物业小区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局面。达到四个明显提升、四个明显下降四个明显提升,即养犬登记率、养犬免疫率、投诉处置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养犬登记率逐渐提高四个明显下降,即不文明养犬行为、日常投诉、犬只伤人扰民、流浪犬数量明显下降,其中城区流浪犬数量基本清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养犬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如下:

 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钱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秦夕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李光林    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副局长

        童进彪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曾东菊    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何玉章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夏海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宏欣    财政局局长

王海倩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城瑞    玉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振华    玉带街道办事处主任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建龙    李棋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仓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学林    大营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春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松林    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研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洛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柴云海    小石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钱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集中整治期间从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车辆和装备,形成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具体工作人员及车辆信息见附件),按照办公室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参与专项治理

四、整治内容

对中心城区携犬不牵绳、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恐吓、伤人违规行为进行管理、查处;依法查处无照从事犬类经营行为;对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查处,对养犬人携犬随地便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予以处罚;查处街面流动售犬,占道售犬等违法行为;对中心城区进行巡查,劝阻、纠正其他违法养犬行为;开展流浪犬、遗弃犬等犬只的捕捉工作;要求未经免疫、登记的犬只接受免疫并办理登记手续。

五、职责分工

1.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公安、农业(畜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养犬管理宣传工作,对全区养犬管理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重点成效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考核。

3.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负责养犬登记管理,发放登记证,并进行年检、变更及补证;受理群众有关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恐吓、伤人等案件的报警以及其他举报;查处打击因养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等防疫工作办理犬只免疫证;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场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负责犬只收容救助场所管理。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流浪犬、无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进行管理;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清理类便,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6.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使用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狂犬病疫情等防治工作;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小区业主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管理和劝导;加强对养犬人进行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对物业小区内的流浪犬活动地点进行摸排,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8.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划拨专项整治经费,以支付养犬管理防护措施等执法装备,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犬类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审核,劝导犬嚎扰民经营场所变更地址;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犬养殖场予以取缔,依职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指导农贸市场规范养犬管理。

10.各乡(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街道工作专班,对应相关区级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对流浪犬、无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进行管理;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区级专班协助应及时对接,保证工作进度及监管力度督促社区制定管理公约,对辖区内群众养犬的种类、数量、免疫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广泛宣传《玉溪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内容。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20日——6月20日,此后持续宣传)

1.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宣传发动相关会议

2.发放文明养犬宣传页。

3.各乡(街道)及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

4.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发布通告和相关知识宣传,及时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

5.615日前各乡(街道)将宣传活动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OA邮箱)。

(二)集中整治(5月20日——8月20日,重点保证6月10日前见成效,此后持续保持)

1.整治点位: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居委会所在的小区或附近小区、农贸(集贸)市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

重点社区:东风、文化、瑞新、北苑、玉湖、珊瑚、玉村、玉龙、兰苑、泷水塘、教育、文秀、广场、葫田社区。

2.整治内容:(1)携犬不栓绳、不及时清除犬粪、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遛犬行为2养犬不免疫、不登记行为,劝导养犬人使用犬电子身份证。3)饲养禁养犬、大型犬问题4)无主犬只、流浪犬只捕捉及收容管理问题。5)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6)依法查处无照从事犬类经营行为。

3.整治时间:1)上午7:30-10:30。(2)下午5:30-8:303节假日、周末加强对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等人流较多区域的整治。

4.整治人员:各乡(街道)工作专班(见附件)。

5.材料报送:请各专班将整治工作总结61576日分别报送。报送地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OA邮箱。

(三)常态化监督管理(长期坚持

1.工作专班及各成员单位持续监督管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各司其职,发挥好各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联动,切实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2.建成区内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成区外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街道)对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不戴嘴罩、不清犬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处罚。

3.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通过电话11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电话2680000,接听市民关于身边存在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将投诉和举报及时反馈给街道专班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需区级专班协助应及时对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区融媒中心在各类媒体做好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

5.区创文办不定时开展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工作提醒,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措施

(一)加强犬只登记管理和免疫工作。摸排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对未登记的犬只进行登记。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限期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免疫的,将犬只及时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专项执法整治

1.精准发力,坚持“常态+专项”管理模式,整治专班在市民遛犬较为集中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农贸(集贸)市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等区域,实行错峰勤务模式,每天早晚开展专项巡查,提高巡查密度,重点加大在聂耳音乐广场、聂耳生态广场、东风广场、科技广场、聂耳公园、万达广场、美佳华商业广场及周边遛犬不牵绳、犬便不清理等问题的执法力度和流浪犬抓捕力度。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管、有人抓。责任单位:各乡街道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住建局

2.组建督导组,加强对各乡(街道)、职能部门整治工作的督导;不定时抽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工作提醒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对饲养犬只伤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恐吓他人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4.遛犬不拴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进行劝导纠正,情况恶劣的进行管理处罚。(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街道专班

5.对流浪犬加强捕捉和收容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各乡街道专班

6.对群众举报的犬吠扰民问题认真核查,系违法违规养犬的,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系合法养犬的,督促养犬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养犬人作出处罚。对饲养烈性犬只的,督促养犬人进行整改并依法处理。责任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7.各乡(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街道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对流浪犬、无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进行管理;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区级专班协助应及时对接,保证工作进度及监管力度督促社区制定管理公约,对辖区内群众养犬的种类、数量、免疫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广泛宣传《玉溪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责任单位:各乡街道班)

(三)提升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突出便民服务,完善管理流程,实现管理机制高效运转。加大对养犬管理的经费投入,购买配备相关工作设备,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养犬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广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管理、办证与免疫一站式服务、手机APP自助登记等做法,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规范养犬管理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营造依法、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结合养犬管理中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社会公德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教育养犬人对饲养犬只要依法依规登记、免疫,严格约束管理,文明规范饲养。引导养犬人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倡导终身饲养的做法,在享受养犬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参与犬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宣传,正面引导持续开展文明养犬的社会公德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在各大公益宣传媒体和社交平台宣传文明养犬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养犬人文明、规范饲养,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

(三)密切配合,规范执法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及车辆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任文

13987726871



 

13887730083


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唐莱福

18187712330

FDH935


杨金成

18987716223


3

区农业农村局

杨冬福

18987724967



张建平

13988409898


4

区卫生健康局

李光荣

18608772936



高照然

18787791966


5

区住建局

李慧琳

13099898615



张鹏伟

13708691276


6

区市场监管局

罗春彦

18987703239






 

玉兴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玉兴街道派出所

 

13887694390



2

玉兴街道综合执法队

赖本武

18987716331



3

玉兴街道农业农村中心

王爱平

13608899981



4

玉兴街道创文办

王安宇

1568772 0228



5

新兴社区

郑安

17787718163



6

荷花社区

罗姣

13658778086



7

棋阳社区

赵红芳

15284446022



8

右所社区

王树芬

13988457936



9

北苑社区

贾宇恒

18387762703



10

珊瑚社区

张晓磊

15987748944



11

朱槿社区

邹凯

17387769373



12

玉州社区

杨超

13987789069



13

聂耳社区

刘通

15687735850



14

广文社区

向锦琳

13987732190



15

文化社区

康云

17387778901



16

玉湖社区

李琦

18987711815



17

瑞新社区

彭馨悦

18787707786



18

东风社区

王晓黎

13388891332



19

山水社区

龚英

13095295066



 玉带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玉带街道派出所

郭俊峰

13887741582



2

玉带街道综合执法队

18987716330



3

玉带街道综合执法队

杨武平

15758166181



4

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林明

13508771028

FYJ425


5

玉带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杜有让

18787799589



6

中卫社区

满涪得

19187719005



7

郑井社区

 

18787747097



8

冯井社区

谢世文

13887702705



9

黄官社区

18787797616



10

玉村社区

  

15187735398



11

彩虹社区

白云祥

13887762297



12

玉龙社区

13887703531



13

兰苑社区

15559751054



14

诸葛社区

13577726403



15

明珠社区

 

15108758144



16

玉成社区

孙宇鹏

15187712889



 

 

凤凰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凤凰街道

李铭瑞

13508891858



2

凤凰街道

杨惟喻

18608773141



3

凤凰街道

 

13577738821



4

凤凰街道

王志明

18287777661



5

凤凰街道

 

13908776343



6

凤凰街道

姜政宏

17308771525



7

凤凰街道

姜函喻

18187755160



8

高龙潭社区

张汝盈

14787755037



9

南祥社区

杜丹丹

13708673872



10

葫田社区

王雯君

13187743108



11

葫泉社区

张玉凤

18587163585



12

葫芦社区

沈柯廷

13518771501



13

文秀社区

郝海倩

18020696232



14

红塔社区

 

15987701976



15

瓦窑社区

林翠丽

13008641166



16

胜利社区

孙云鸿

18468221990



17

广场社区

郑榆凡

18087719015



18

紫艺社区

 

17879386043



19

泷水塘社区

李梓瑜

17868921170



20

教育社区

许春丽

15096790845



 

李棋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李棋派出所

沈福云

15974981155

FMM055


2

执法队

赵龙

18987716311


3

农业中心

周永生

15987735607


4

规划环保中心

周建才

13887776747


5

李棋卫生院

卢云雄

13608892087


 

 

高仓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高仓派出所

张曙辉

13508896789



2

高仓派出所

何丽

13987735512



3

高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赵锦瑞

19308772216

FD16618


4

高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李涛

19308772220

FD16618


5

高仓街道农业中心

壮启成

13987716008



6

高仓街道农业中心

李晓丽

13988476296



7

高仓街道规划中心

雷顺熙

15987707980



8

高仓街道规划中心

陈云

18088918882



9

高仓卫生院

普红丽

13008640235



 

春和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执法队

杨荣达

15188196907

FD53995


2

春和派出所

 

15808774660



3

农业农村中心

朱希贵

13987766256



4

宣传办

翟钰漩

18887716258



5

市场监督管理所

李金明

13378777034



 

 

研和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研和街道办事处

何健维

13887701101

F66A25


2

研和街道办事处

丁文

13987789059

F66A25


3

研和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付春晖

13529976287

F66A25


4

研和街道财政所

18687781775

FMZ126


5

研和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李晓东

13529901972

FMZ126


6

研和街道市场监管所

龙富华

13987763322

FMZ126


7

研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邓家恒

18987716350

FCA366


8

研和街道综治中心

 

18187729314

FCA366


9

研和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王玉奇

17787701667

FCA366


 

大营街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大营街派出所

李建伟

18287750816



2

大营街街道规划环保中心

曾微红

18787796963



3

大营街街道规划环保中心

史建超

14787808424



4

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金喜宏

15987701098



5

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郑云川

13320580221



6

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谭启光

15987708111



7

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王莲英

15987701098



8

社保中心

王艺洁

15798778416



9

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魏海荣

18987716203

FD96510


10

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廖香友

18085945735

FD96510


11

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当班巡查人员

FD96510


 

北城街道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俊元

15758166185

 

FD39055


2

综合行政执法队

张宏飞

19988718193


3

北城派出所

王彦江

15974998488



4

北城派出所

杨雄

15808771033



5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郭洋成

15911579989



6

北城卫生院

徐国正

13887716179



7

市场监管所

曹宴文

15126147599




 

小石桥乡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小石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管绍程

17787917317



2

小石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陆超凡

15096767658



3

小石桥消防站

代兴林

15187792183



4

小石桥消防站

18708777355



5

小石桥消防站

18487723864



6

小石桥消防站

朱文松

13368897520



7

小石桥消防站

13529754511



8

小石桥消防站

代兴林

15187792183



9

小石桥消防站

18708777355



 

  

洛河乡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车辆信息

备注

1

洛河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白海涛

18208802735


2

洛河乡农业农村中心

郭政富

13708771899


3

洛河乡规划建设和环保中心

桂和金

13988466019


4

洛河乡派出所

刘鹏

15208773966


5

洛河市场交管所

普丽

13987784304


 




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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