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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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一)基本概况
红塔区疾制中心始建于1962年10月,2002年6月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玉红机编[2002] 4号《关于组建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更名为“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玉溪市红塔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牌子,为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疾控中心。中心工作任务: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结核病的防治、监测管理,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和卫生监测及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中心现设10个科室:急性传染病防治与消杀科、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慢性病非传染病疾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科、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健康教育科、质量控制科、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中心现有在编职工67人,编外职工11人。在编职工中:研究生5人,大学56人,大专6人;职称结构:专技63人(其中卫技55人,其它专技8人),管理1人,工人3人;公卫执业医师25人,临床执业医师9人,执业护士3人,检验技师14人。
中心2020年搬迁办公楼到玉溪市红塔区康宁路1号,办公楼建筑面积7200.5平米(含地下人防2216.72平米),其中:业务用房3295.78平米,实验室1308平米,行政用房380平米,保障用房(地下人防2216.72平米)。
中心实验室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ICP-MS)、连续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吹扫捕集+自动进样器)、水质中放射性指标检测设备、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高速台式离心机、飞行时间质谱、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程控定量封口机、电子天平、甲醛检测仪、二氧化碳测定仪、压电天平式粉尘仪、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系统、一氧化碳分析仪、防爆粉尘采样器、个体防爆噪声剂量计、倍频程声级计、微波消解器、微电脑激光粉尘仪等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总数362台,正常运行321台,其中A类设备93台, B类设备70台,其它类199台。
(二)相关科室公共服务职能
流行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制定传染病监测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
2、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风险研判;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流行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疫情信息;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3、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疾控机构及本单位统筹指挥及指导下,对辖区发生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及原因不明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并对辖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公卫科)参与疫情调查处理质量进行评估,认真开展防病措施及疾病监测的考核、评价工作。
4、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开展辖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监测,掌握其分布、消长趋势,并进行控制效果监测和调查。
6、配合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群众性消毒、杀虫的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完成社会性救灾防病工作,对法定传染病的疫源地、疫区进行消毒指导,为防病提供决策资料。
7、开展对医疗机构、学校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对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进行指导。
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工作职责
1、 食品卫生:负责红塔区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进行食品采样;承担辖区内18家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审核工作及3家病原学监测医院(市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三院)菌株复核及上送工作;对辖区内2人及2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网络上报;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完成区级食品抽检。
2、环境卫生:负责区卫生监督局、区水利局对辖区内(城区及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分散式供水、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区水利局新建集中式供水等水质进行采样及检验,承担饮用水监测项目;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监测检验;对辖区内游泳馆空气、游泳池水及拖鞋进行监测检验。
3、学校卫生:学校卫生工作是一项监测学生健康状况,负责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相关工作、学校教学环境及学生生活环境监测、学校传染病防治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
4、职业卫生:负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职业健康素养调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5、放射卫生:为预防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负责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掌握玉溪市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辐射防护现状及发展趋势,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负责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6、实验室质量管理:负责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实验室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负责样品收验、结果报告的签发,试验过程的记录及仪器、试剂的使用做到规范操作和登记;负责执行质量法规,维护仪器设备,保证计量的准确性,遵守检验操作程序,杜绝差错;严格执行国家菌、毒种管理规定,认真登记,按期传代、鉴,做好有关检验记录,制定严格的菌毒种管理细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负责理化、微生物、血清免疫、核酸的检验工作,完成相关科室提出的理化、微生物、血清免疫、核酸的检验任务。
7、负责区卫生监督局的监督抽检监测检验工作;负责完成创文固卫及七个专项行动临时性监测检验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可疑食物中毒、水源污染、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检验、上报等工作。
9、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免疫规划工作职责
免疫规划工作职责通常涉及评估和制定免疫接种计划、监督疫苗供应和库存、与医疗保健机构合作推广疫苗接种,以及提供免疫方面的建议和指导,需要不断更新和了解最新的疫苗信息和流行病学数据。按要求对接种门诊的进行督导及对受种人员随访确保疫苗接种真实有效。
1.制定免疫接种计划:根据流行病学数据和疾病传播情况,设计和更新免疫接种时间表,确保公众和特定人群得到最佳的免疫保护。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版)》中的各疫苗接种程序规定,确保0-6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各针次接种率>90%。
2.监督疫苗供应和库存:管理和监督疫苗的采购、分发和库存,确保各疫苗接种机构都有足够的疫苗供应,以及良好的质量控制。
3.推广疫苗接种:与医疗保健机构、社区组织和公共卫生部门合作,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和接受度,鼓励接种疫苗以保护个人和社区健康。并对接种后的异常反应进行调查交医学专家进行评审。
4.提供指导和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精神,向医疗工作者、卫生管理者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关于免疫接种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实施免疫计划。确保具有预防接种资格的工作人员每两年需要评审考核。
5.跟踪和分析数据:收集、分析和评估免疫接种覆盖率和效果的数据,以便及时调整接种计划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对疫苗针对疾病进行调查。
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1、根据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参与制定辖区结核病防治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评价及考核。
2、建立健全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制度,通过病人登记报告组织追踪、流调、收治并开展随访管理工作,掌握全区结核病疫情、流行病学动态。
3、对疫情报告肺结核患者按现住址实施辖区负责制归口管理。
4、督促检查各医院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和管理工作,定期访视病人,提高病人规范管理率及规则服药率。
5、提高工作质量,改进防治措施,积极学习结核病防治新知识和新技能,努力探索出适合我区实际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新方法。
6、负责对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7、指导并开展全区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
性病艾滋病丙肝麻风病控制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性传播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计划。
2、分析和掌握性传播性疾病疫情及动态变化,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应用信息干预、健康教育等手段,开展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3、开展性传播性疾病监测和预测,建立完善疫情报告网。
4、对辖区内性传播性疾病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开展性传播性疾病控制工作的科研及专题调查。
6、开展性病、艾滋病、丙肝的控制监测工作。
7、承担辖区内麻风病的控制与技术指导工作。
8、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服务。
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和方案,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与协调作用,为制定和发展健康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慢性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相关业务的防控策略和防治规划。
2、负责本中心、本辖区慢性病管理干预和慢病监测报告工作,提出慢性病管理和慢病监测年度计划。
3、在上级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稳步高效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4、对本单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以及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和慢病监测(死因、肿瘤、心脑血管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工作进行督导与指导,指导责任医生开展死亡调查报告和相关慢性病报告工作。
5、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和慢病监测(死因、肿瘤、心脑血管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工作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正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报表。
6、做好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查重、审核等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数据与报表,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漏报调查,次年一季度做出分析报告。
7、开展相关系统平台上慢病防控板块的资料审核和管理。
8、负责寄生虫病监测及常规管理工作,登革热传播媒介监测及实验室诊断。
9、负责本辖区儿童口腔窝沟封闭的筛查与干预项目,制定项目方案,协调学校、定点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卫生院,组织开展项目有序进行,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督导复查。
10、每年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慢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疾控人员工作能力。
1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慢病业务工作督导和指导,找准问题短板,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一抓到底的韧劲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高质量开展。
12、组织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大赛,结合各种慢病宣传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活动。
13、掌握辖区慢性非传染病的基本概况,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14、拟定辖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计划,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15、掌握全区特定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尿碘、盐碘)基本概况,认真落实防治对策和防治措施,组织指导全区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做好防治效果评价。
16、负责碘缺乏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碘缺乏病防治科研项目。
17、负责克山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定期在克山病病区村收集疑似病例、上报及排查工作。
18、组织开展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撰写相关分析报告,向上级部门上报相关数据,为慢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和评价。
2、承担全区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开展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包工作要求指导、考核基层工作。
3、按省市方案完成健康素养和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4、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5、编印、下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定期设计健康教育宣传栏小样。
6、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
二、单位办事标识导引
(一)办事标识

(二)办公标识导引
中心办公楼内外部及电梯内部均按标准设置了标识导引。

三、开展疾病防控工作情况
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监测、医疗机构污水、包装饮用水、食品相关参数合计6类152项。承担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结核病的防治、监测管理,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和卫生监测及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开设美沙酮门诊,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卫生监测检验、公共卫生信息、卫生宣教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四、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时间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宁路1号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政编码:65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7—2026672
邮箱:htqcdcbgs@163.com
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玉溪市红塔区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在办公楼大厅有公示。
六、咨询及投诉方式
红塔区疾控中心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接待时间为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投诉接待室:办公楼6楼613室。
投诉电话:0877-2026659、2026672
附件1:玉溪市红塔区疾控中心科室联系电话
科室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中心办公室 | 0877-2026672 | 24小时值班电话 |
卫生检测检验中心 | 0877-2039640 | |
传染病防治科 | 0877-2024766 | |
免疫规划科 | 0877-2025138 | |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 0877-2017352 | |
结核病防治科 | 0877-2022656 | |
慢性病防治科 | 0877-2015598 | |
健康教育科 | 0877-2017885 | |
财务科 | 0877-2015885 | |
美沙酮门诊 | 0877-2019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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