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云南省
审计厅关于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11月新增
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
的整改落实报告
云南省审计厅: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11月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云审函〔2020〕136号),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对照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单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的问题
(一)红塔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 500万元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主要措施:1.已明确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用地,已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2628万元,并通过采取容缺机制继续完成相关项目工作;2.经和区财政部门研究,请示区政府同意,红塔区以请示报上级财政部门,请求调整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抗疫特别国债使用,将3500万元调整至红塔区中医医院提质扩容项目,将8000万调整至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请示上报以后,经省财政厅研究,2020年11月24日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社保口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的通知》(云财社〔2020〕256号)文件,对玉溪市第三人医院提质扩容项目抗疫特别国债2.15亿元进行调整,将3500万元调整至红塔区中医医院提质扩容项目,将8000万调整至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整改结果是:项目单位支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075.12万元(包括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17952.09万元、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支出红塔区中医医院提质扩容项目3123.03万元),完成整改98.02%,其中: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支出17952.09万元中包含预付工程款14059.92万元,已对外支付900万元。三个项目形成实际支出7915.20万元。
项目进度:1.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提质扩容项目在同一块地上合并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并取得了可研批复、环评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调查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规划方案批复、土地勘察报告、氡浓度检测报告等前期工作;完成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工程并可正常使用;完成了工程试桩及桩基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完成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测绘、工程建设档案数字化制作、施工图审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总承包等招标工作并签订了相关的服务及施工合同;完成了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并通过评审;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抗震专审图纸评审,已完成施工图并送审,计划在2021年5月通过评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完成了基坑支付工程三轴水泥搅拌桩工程;基坑开挖、渣土运输、基础施工工作已通过区政府容缺审批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及要求,2021年2月27日已正式进行基坑开挖及渣土外运工作,截至6月8日已完成基坑开挖14.5万立方米,未完成0.5万立方米,已完成基坑支护3500平方米,未完成500平方米;2021年4月3日开始进行打工程桩,截至6月8日已完成工程桩施工1583棵,未完成147棵。 2.红塔区中医医院提质扩容项目,截至目前已取得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用地批复、初设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调查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测绘、工程建设档案数字化制作等工程服务;完成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已完成设计试桩、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评审;正在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计划在2021年6月底开工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协调各部门,尽快解决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土地问题,全力推进三个项目进度,争取2021年底支出进度达100%。
(二)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直达资金140万元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主要措施: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于2020年12月16日支出115.37万元,于2021年3月17日支出50.63万元。
(三)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967.78万元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主要措施: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于2020年12月14日支付给3家下属单位967.78万元,已形成实际支出967.78万元,其中: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收到620万元,已通过调整凭证,支付原先用专用账户资金垫付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及相关设备款620万元;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收到220万元,于2020年12月15日支付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7台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及帐篷款82.9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调整凭证,支付原先用专用账户资金垫付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移动DR等18台设备137.05万元;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127.78万元,于2020年12月16日支付疫情防控所需3台设备及实验室耗材13.79万元,2020年12月30日支付疫情防控设备款82.81万元,2020年12月29日支付试剂及洗手台等款24.48万元,2021年2月20日支付医疗用品款0.35万元,4月15—19日支付6.35万元。
二、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将直达资金转入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二)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将直达资金30万元转入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主要措施: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收回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玉红应疫发〔2020〕—115号)要求,北城、玉带、凤凰街道财政所于2020年12月16日将直达资金30万元原渠道退回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2020年12月17日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款。
三、关于部分单位违规使用直达资金的问题“(三)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违规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87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主要措施: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于2020年12月15日原渠道退回额度,于2020年12月17日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款。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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