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和质量监测工作;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和农村能源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承担沼气池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服务等工作。
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的业务指导;统筹扶持乡村旅游发展;负责农村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落实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承担“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发展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智慧农业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网络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升级等工作;负责数字农业应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培训;承担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网络管理、运行服务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门应用业务系统、农业专家系统、数据库规划设计与应用推广;负责农业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作,配合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三农”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2.玉溪市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拟订全区粮食、油料作物和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指导粮经作物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区内经济作物地方种质资源普查、保护、管理及开发工作。
负责种子质量抽检、种子储备、农作物区域实验、新品种示范评价、种子统计分析、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等有关工作;组织品种报审登记服务;配合做好种子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和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肥料管理工作。
负责植物检疫检验、农药器械安全使用管理和农药市场产品质量监测,组织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组织疫情普查、防控,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预测预报,试验、示范、推广控制病虫草鼠灾害技术;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工作。
负责全区种植业技术指导、培训;承担种植业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农民创业培训、中专学历及大专自考教育、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村远程教育及发展农民体育事业工作;负责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负责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玉溪市红塔区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推广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承担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指导全区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种畜禽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保护、开发、利用研究、规划和计划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畜禽生产标准、畜禽生产场的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推广应用。
负责牛、羊生产和饲草地项目技术指导;负责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技术指导;负责饲草饲料和农副资源开发利用及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区饲料、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管;参与拟订全区饲料行业的发展规划,拟订全区牛羊生产标准、生产场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推广应用。
负责渔业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指导全区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鱼药鱼饲料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服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负责实施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实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负责提出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负责推动畜牧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玉溪市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业务指导、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服务;负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关于农村土地、房屋、林地和基础设施等集体资产流转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建立全区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指导乡(街道)建设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场所,发布交易信息;参与拟订农村产权流转标准、流转规范、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规划及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5.玉溪市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产品安全、兽药饲料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情扑灭工作;指导乡(街道)畜牧兽医工作。
6.玉溪市红塔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
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等工作;配合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机化技术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负责农机化技术、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全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进行跨区作业;指导全区农机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因红塔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体制改革,下属6个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合并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统一核算。六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玉溪市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3.玉溪市红塔区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4.玉溪市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6.玉溪市红塔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推进现代花卉产业发展。坚持花卉产业发展与耕地政策管控相协调,重点实施“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提升行动,稳定花卉生产面积,做优生产端,做实科技端,做强服务端,做大市场端。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合力推进花卉园区化建设,强化工作调度、强力推进现代花卉产业高质量聚集发展。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和特色县评估工作,系统梳理总结创建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总体成效,认真整理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目标实现情况、产业发展成效等相关档案材料,充分体现产业发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推进优势特色花卉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一是加快推进2020年花卉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扫尾工作,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核实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量与审核金额,指导编制项目竣工资料,在2026年2月前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及验收工作。二是组织玉溪瑞兰花卉有限公司完成2022年花卉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指导编制项目竣工资料,核实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量与审核金额,在2026年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推进三七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按省级要求整理完善项目建设区级档案及项目档案资料,做好省级第一次绩效评估准备。按照集群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根据2024—2025年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一步聚焦提升三七精深加工能力研究计划2026年度具体建设项目及内容,认真提前准备项目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申报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做好准备。
2.玉溪市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在油菜、蔬菜、经济作物上开展农药、化肥试验示范,推广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完成全年同期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任务。
积极申报2026年鲜食玉米“三新”集成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全力推进红塔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加快推进区级成果编制工作。
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警监测和综合控制。发布病虫害发生动态植保信息6期,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60万亩次。
开展农作物检疫及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成种子种苗及农产品检疫,开展红火蚁疫情监测与防控。
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扎实推进2026年红塔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前期筹备工作。
3.玉溪市红塔区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组织启动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根据市、区安排部署,全面启动2026年春防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抓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强制免疫,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组织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及学生防溺水。督促乡街道持续完善水产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水产养殖投入品台账记录及学生防溺水宣传,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持续开展饲料经营市场监督检查。持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畜禽养殖饲料投入品安全。扎实抓好畜牧渔业项目实施。做好增殖放流和云南省级农业发展部分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项目实施。
4.玉溪市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狠抓落实,规范“三资”管理。对照三个“小切口”整治方案及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范管理、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加强排查问题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乡(街道)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报表上报工作。
对照省、市统计年报有关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培训指导,切实抓好数据采集、填报、汇总、审核和上报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完成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建立健全流转平台,规范流转;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逐步形成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完善合同,规范管理,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发展。完成确权颁证档案资料移交区档案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误登数据及证书修改等相关后续工作。
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培训力度。一是丰富宣传方式,通过社区广播、入户解读、网络媒体平台等方式持续普及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转变建房观念,鼓励参与居民公寓建设,缓解建房用地不足压力,树立依法用地、规范建房的意识;二是加强对各乡(街道)、村(社区)、小组等宅基地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干部对宅基地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监管水平,提速联审联管,从源头规范宅基地管理。
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工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个转企”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多次反应无果的情况,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明确部门协同。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5.玉溪市红塔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
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在春节前联合交安部门到春和、北城、小石桥开展“禁止变型拖拉机上路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
持续开展2026年农机购置和报废补贴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好农机监理业务办理工作。抓实节前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6.玉溪市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完成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的总结及下一年度项目摸底准备工作。红塔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围绕家禽产业组织实施,遴选了1个示范基地,2个示范养殖场,根据《红塔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项目已经过专家评审验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总结。省级已下达2026年项目实施通知,下个月计划组织区、乡两级相关技术负责人分别对2026年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摸底准备工作。
进一步压实畜禽屠宰环节、兽药销售店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做好当前畜禽屠宰行业、兽药销售店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做好排查、宣传与培训工作,指导屠宰企业认真落实履行屠宰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区28家兽药销售店(含14家兽用生物制品销售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督促企业(个体户)规范生产经营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跟踪做好投资家禽定点屠宰意向性企业服务工作。家禽定点屠宰是红塔区继生猪、肉牛(羊)定点屠宰后一个关乎民生、革除陋习的项目,是现代化畜禽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通过整合生产、监管、消费链条,实现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产业升级的多重目标。其成功实施需结合地区实际,配套完善法规标准、冷链物流与市场引导机制,最终服务于公共卫生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目前有一家意向性企业计划在区供销社食品有限公司园区内投资家禽定点屠宰场,计划投资10,000,000.00元左右,建设2条家禽屠宰线,日均屠宰能力20,000.00羽左右,后续我单位相关人员将继续跟踪做好投资家禽定点屠宰意向性企业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在职实有1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87,834.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87,834.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440.94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5,049.76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6,887.91元,农林水支出增加907,067.27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436.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87,834.48元,其中:本年收入22,287,834.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87,83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440.94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5,049.76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6,887.91元,农林水支出增加907,067.27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436.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87,834.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87,834.48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7,834.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9,225.86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1,784.9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临聘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本年度通过编外人员工资核算,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230,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2,088,032.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083,166.9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804,107.8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23,136.02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安排支出14,598,979.0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安排支出866,4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494,0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56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453,909.39元,其中,流动资产3,306,127.42元,固定资产2,942,66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05,121.04元,无形资产19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128.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3,51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0,18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93,384.20元,其中出租资产173.3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3,384.2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6年3月4日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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