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3 11:16 来源:大营街街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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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会同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律教育、宣传教育、外事统战、民族宗教、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社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驻社区工作队员、社区及社区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3.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老龄、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社区建设等管理工作。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执行扶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负责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扶贫数据统计等工作。

5.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6.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文化、旅游、科教、广播、电视、电影、群众性体育等服务工作。

7.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负责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环境整治、道路交通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烤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负责专业合作社、一事一议等项目申报。负责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震减灾等服务工作。

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民政事务、失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10.综治中心。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性工作。

11.财政所。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12.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玉红机编〔202345号)的文件要求,新组建1个事业单位,根据大营街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根据赋权事项目录,依法行使红塔区区级部门赋予大营街街道承担的行政执法职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大营街街道办事处名义,相对集中组织开展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消防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和市场主体倍增完成情况。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44,000万元,同比减62.5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185,000万元,同比减35.97%;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2,000万元,同比减58.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完成-55%,同比下降63.7个百分点;农业总产值预计完成60,700万元,同比增1.04%;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完成22,000万元,同比减63.76%;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预计完成8,000万元,同比减74.14%;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预计完成1,100,000万元,同比减14.85%

2.各类项目有序推进。按照“连片开发、集有变国有”的方式完善集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区规办会;大密罗社区大密罗村120户农房功能提升改造,通过区级验收;对计划实施的49个绿化美化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滇中民俗文化产业园项目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完成哨上路、大小密罗路的建设;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个(草坝路改扩建硬化项目、平坝路公路养护项目、银和桥加固工程项目、大密路部分路段改建项目),总投资255万元;新建户厕1座、完成5座公厕主体建设;赛灵药业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正进行成片规划方案报批;实施东风水库安置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黑龙潭劳动沟输水隧洞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杯湖社区居委会五组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龙潭社区一组居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大营街社区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龙潭社区四组梁江村石菠萝坝修缮引水及光伏提水工程项目、大营街街道州大河三期进村便道、八里沟涵洞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衔接资金1,002.9万元,实施5个乡村振兴项目:大密罗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龙吟民俗文化体验项目、甸苴社区梅花鹿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大密罗社区上龙潭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大密罗社区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巩固提升项目;协调推进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厂区主体工程项目、滇中饮水二期工程;实施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通过市、区两级财政验收

3.高原特色农业破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增加社区集体收入,促进土地流转,引导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选择适宜的种植方式,积极争取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打造赵桅片区花卉基地;常里社区种植烤烟、向日葵、美人椒;谋划云南红塔花卉产业智慧港项目,大密罗社区流转土地90亩;支持发展甸苴梅花鹿养殖基地,引进梅花鹿小鹿13头,成年公鹿103头,母鹿31头,已开展鹿茸采割,预计年收入38万元;杯湖、龙潭社区因地制宜种植无刺黄泡;今年完成23.02万公斤的烤烟收购任务,上等烟比例66.72%,均价33.71元,烟农交售收入776.05万元,交售量同比增加1万公斤,价格上涨5%

4.抓住机遇推动文旅消费破局。充分发挥自身旅游资源优势,实现文旅消费破局,汇龙欢乐世界举办2023年新春灯展、米线文化节春节期间在大营街幸福小镇开展、开展映月潭修闲文化中心和汇龙生态园两个4A级景区提档升级,1-9月累计接待游客160.6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910万元、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南大营街米线美食品鉴推介活动”在大营街顺利举行,推进映月潭体育运动公园建设。全民健身篮球馆仅用16天全速交付使用,以高效高质,全力服务丰收节,期间完成汇溪记忆馆布展并对外开放;打造王家宅马帮文化展示研究基地、在郭家宅设郭井村史馆、郭家宅玉溪矿业文化展览馆。

5.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四个一”巡田制度,土管员一周巡田、社区书记一个月巡田、街道耕地保护专班一个季度巡田、街道书记主任每半年巡查辖区内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园地果园地,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567.05亩的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比例101%;代表玉溪市红塔区街道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省级层面验收;开展“雪亮工程”,目前辖区内共安装783个高清摄像头;配合上级部门先后在赤马王家宅、汇溪记忆馆打造两个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进入查缺补漏阶段;大营街社区成功申报2023年五星级美丽乡村,进入市级审查;加强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开展各类宣传20次,其中入校宣传、宣讲6次,设计拍摄普法宣传短片《远离校园霸凌,让青春之花绚丽绽放》,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场文艺演出2次;赤马、郭井2个社区被命名为2023年红塔区“民主法治村(社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大营街街道办事处;

2.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财政所;

3.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大营街统计工作站;

4.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8.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9.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综治中心;

10.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大营街街道办事处;

2.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财政所;

3.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大营街统计工作站;

4.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8.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9.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综治中心;

10.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53,309,43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19,901.99元,占总收入的93.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89,528.15元,占总收入的6.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637,413.48元,下降17.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53,831.02元,下降18.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3,582.46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重点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减变动不大。收入构成部分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差异,收入都只由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54,500,433.75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1,933.24,占总支出的30.46%项目支出37,898,500.51,占总支出的69.54%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14,988.62元,下降16.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8,304.32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1,653,292.94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指标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01,933.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7,39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4,542.76元,占基本支出的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98,500.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453,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5,917.06元,占项目支出的16.72%,主要用于街道工作经费、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征地项目工作经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人大活动经费、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89,783.95占项目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省级补助专项经费、基层治保会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060.00占项目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685.00元,占项目支出的2.67%,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专项经费、殡葬相关专项资金、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和维修改造经费、2022年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八一节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座谈会补助经费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0占项目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大密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388,176.94元,占项目支出的6.30%,主要用于4类重点对象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区级补助专项资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补助资金、街道集镇管护费补助资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工作经费、演练补助)专项补助资金、合作水库粮食淹没补助经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27,018,891.30占项目支出的71.29%,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2020年省级美丽村庄奖补资金、移民项目专项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2022年河长制项目保洁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烟叶生产补贴资金、河长制项目保洁经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经费、森林资源统一管护补助经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80.00占项目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测量标志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64,000.00占项目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专项资金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4,126.26占项目支出的0.75%主要用于洪涝灾害救灾专项资金、森林防灭火经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专项补助资金、抗旱应急经费支出;

11.其他支出7,580.00占项目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22年第二批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1,585.1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1%。与上年相比减少10,847,147.82元,下降18.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减少、农村公益性项目减少、总部企业奖励经费减少、实际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减少、殡葬相关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1,38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机构运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包括街道业务费,人大工作经费,理论宣讲工作经费,纪工委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及发展与改革事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89,78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街道综治维稳、治安管理以及禁毒工作等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6,02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街道宣传文化中心人员及运转经费支出、文化宣传教育等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8,00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殡葬改革相关补助、民政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5,56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5,28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及运转经费、环境整治工作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7,44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社区人居环境卫生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351,64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5%主要用于街道农业中心人员与运转经费支出、农林水方面的中的重点工作如森林防火、乡村振兴工作支出,村(社区)干部及小组干部工资保险、社区小组办公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服务岗位生活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测量标志点人员工资;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0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4,12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及打火队人员补助发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3,062.00元,决算为127,425.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247.00元,决算为116,381.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3%,完成年初预算的6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815.00元,决算为11,0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7%,完成年初预算的6.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3,062.00元,支出决算为127,425.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89,247.00元,决算为116,38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3,815.00元,决算为11,0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明细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中,车辆燃料费支出74,512.00元,车辆维修费支出16,640.40元,车辆保险费支出25,228.86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51.30元,下降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484.70元,增长1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36.00元,下降61.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本年度接待人数减少导致接待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其中车辆燃料费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支付上年度下半年燃料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护林防火、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开展民族地区农民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省级抽查核验工作,接待人次7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公司到大营街实地勘察文旅项目设计事项,接待人次5人;易门县铜厂乡到大营街考察学习乡村康养项目和土地审批工作,接待人次5人;楚雄州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到大营街街道考察学习,接待人次5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到大营街街道进行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工作业务技术交流调研,接待人次11人;红塔区“新时代好少年”“三好学生”红色研学旅行活动,接待人次109人;省协调机制对玉溪市部分重点工业项目开展现场调度,接待人次15人;省调研组赴玉溪调研基层治理工作,接待人次10人;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发改局2023年机关团体楼堂馆所项目实地检查,接待人次9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411.20元,比上年减少192,367.23元,下降22.5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机关运行支出,其中街道办公费138,012.68元、水电通讯费35,241.09元、会议费44,858.00元、差旅费20,987.00“三公”经费支出97,441.26元,福利费899.70元、工会经费54,479.52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240,975.00、劳务费24,623.95元、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节日慰问4,893.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420,787,132.51元,其中,流动资产100,226,342.71元,固定资产3,714,076.77(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453,000.00元,无形资产118,567.13元(净值),其他资产306,275,145.9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75,505.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0,9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251,90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536.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336.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800901111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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