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立法权限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解决全区环境污染纠纷,协助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研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规划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配合做好中央、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4.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与法规宣教股、污染防治与辐射股、行政审批与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加强政治引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坚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强化风险防范处置,进一步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反腐倡廉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担当本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2.持续深化,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在市局党组、区委区域融合发展委员会(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3.狠抓落实,强化环保督察整改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查力度,围绕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突出重点,督促紧盯各牵头部门抓好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转办件整改工作,分步分类推动困难问题的解决,问题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对尚未完成的问题挂账督办,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整改举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二是做好定期调度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转办件整改进度,定期报送至市级牵头部门。
4.全力以赴,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针对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餐饮油烟治理、城乡“两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补齐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水污染防治齐头并进、市政基础设施查缺补漏、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等短板,持续推动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力攻坚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加大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管住冬春季城市扬尘源,有效遏制污染天气的发生;同时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美丽蓝天系列项目谋划申报。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依托黑臭水体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程性及管理性措施实施,持续削减入河污染负荷,逐步推进流域控源截污治污工作。持续做好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包装策划,积极争取资金提升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整治水平。三是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一住两公”地块管控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覆盖。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持续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5.有的放矢,加强建设项目监管
一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企业对环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与发改、各乡街道、红塔产业园区、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审批、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环评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环评要素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四是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培训,持续推进完成标识标牌更换工作,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水平。
6.科学高效,认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要点,按照省市区相关监测工作方案,继续完成辖区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工业企业的污染源执法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报告编写等工作;以强化能力建设,素质建设为主要手段;通过购置自动化设备仪器,加强机器对人的替代工作、改善仪器装备条件、实验室环境条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人员运用现代技术的能力培训,提高对数据和新技术的处理分析应用能力,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作用,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作用,提高政府对环境管理的服务效能,提升生态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7.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保障
一是深化执法监管,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监管与扶持双轮驱动,在严格监管、精准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安静期”等制度,持续推行“综合查一次”“体检式”“非现场”等创新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聚焦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弄虚作假、新领域等重点方向,主动排查违法线索,力争实现危险废物案件“零的突破”;落实“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双把关机制,加强办案时效管理,一般案件30天内完成调查取证,60天内完成办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组织全员开展文书规范培训,持续开展案卷质量评查,确保文书使用规范率100.00%。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涉企检查“报批-告知-反馈”全流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可溯可查。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纠正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确保执法公正文明。对照执法大练兵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专项提升方案,重点加强线索识别、线索查办、科技赋能等薄弱指标的攻坚,提升大练兵综合排名。
8.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体系
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强化资源整合与责任联动,确保宣传任务精准实施,构建高效协同的宣教网络;深化“执法+普法”融合模式,将环保理念宣导融入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执法、案件办理全流程;依托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关键节点,策划线上线下融合的主题活动,创新互动形式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环保氛围,以生态宣教赋能绿色发展,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690,130.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690,130.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1,899,055.17对比增加26,791,075.0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二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510,000.00元,分别是:玉溪市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红塔区部分)项目经费12,500,000.00元;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炼铁、原料及烧结系统环保深度治理改造项目经费16,0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690,130.22元,其中:本年收入10,180,130.22元,上年结转收入28,51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80,130.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0,939,055.17元对比增加27,751,075.0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二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510,000.00元,分别是:玉溪市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红塔区部分)项目经费12,500,000.00元;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炼铁、原料及烧结系统环保深度治理改造项目经费16,0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690,130.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690,130.22元,其中:基本支出9,822,130.22元,与上年9,135,607.09元对比增加686,523.13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28,868,000.00元,与上年1,803,448.08元对比增加27,064,551.9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力度,从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宣传等方面加强管理;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污染投诉处理力度;三是加强对国控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水体、大气、土壤的监测力度;四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510,000.00元,分别是:玉溪市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红塔区部分)项目经费12,500,000.00元;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炼铁、原料及烧结系统环保深度治理改造项目经费16,0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为:
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3,230.40元,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9,000.00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00.00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6,230.40元,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00.00元,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10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6,117.62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8,081.69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337.83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158.2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539.90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支出;
21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4,444,992.08元,其中: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365,612.08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380.00元,主要是工作业务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2110301-污染防治-大气16,01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炼铁、原料及烧结系统环保深度治理改造项目;
2110402-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12,5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红塔区部分)项目。
2111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支出3,099,742.12元(基本支出2,741,742.12元,项目支出358,000.00元),其中:
21111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2,841,742.12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742.12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100,000.00元,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日常工作开支;
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58,000.00元,主要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服务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726,048.00元,其中: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72,552.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53,496.00元,用于部分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07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074.4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1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原因:我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加原因:我单位202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1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我单位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1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从体制机制、技术应用、管理创新多层面多维度,积极探索生态资源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治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切实处理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1.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监管率达到100.00%;2.群众投诉、信访、市长、区长热线交办件等即时受理率达到100.00%;3.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职工接受职业教育时间不低于96小时。保证2026年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及时换证,持证上岗;4.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00%;5.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任务,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环境监测是衡量“绿水青山”价值、考核环保工作成效的“标尺”和“指挥棒”。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质量监测)运行提供保障,有助于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的正常运行,形成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完备化、先进化管理,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有助于促进监测工作方式的创新,科研能力的提升,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监测上实现新突破,促使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情况,不含部门其他资金支出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反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
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8,543.52元,与上年1,194,522.40元对比增加24,021.12元,其中:办公费264,700.00元,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差旅费40,000.00元,水费8,000.00元,电费15,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25,574.40元,工会经费85,629.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8,2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900.00元,工作业务经费79,380.00元,机关后勤购买服务156,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二是加大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环保宣传等管理力度;三是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资产总额2,489,001.73元,其中,流动资产5,149.43元,固定资产2,483,85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1,441,611.8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7,389.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6,535.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5项,账面原值981,367.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56.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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