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2)依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它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
(4)负责群众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和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现场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
(5)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
(7)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区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和执法力度。采取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查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的方式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一是对北城梅园、北城31637部队周边、春和刘总旗、大营街龙潭工业集中区、研和工业园区等重点片区的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检查;二是继续坚持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对涉重金属污染和涉危险废物企业,矿山尾矿库等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辖区内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项目实施定期督促检查。四是加强“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五是重点对企业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排放、违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大队累计出动监察人员942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单位31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9份。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9件,累计处罚金额207.877万元。累计责令停产整治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累计14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
(2)妥善处理各类污染投诉和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积极妥善处理污染信访案件。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共接到各类污染投诉、信访案件179件,调查处理179件。其中,水污染引起的21件,烟气(粉尘)污染引起的89件,声污染引起的50件,渣污染引起的7件,其他污染引起的12件。在所办案件中,上级环保部门交办件8件,区信访交办件3件,区公安局通报3件,区委宣传部交办8件。
(3)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2019年以来,根据《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的通知》(玉市环[2018]205号)的要求,立即响应,精心部署,制定了《红塔区环境保护局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做到任务到企业、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的工作格局,使此次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排查整治期间,主要围绕: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防控;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跨界、跨境河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处理及风险防控;企业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辐射安全风险防范等六个方面拉网式、地毯式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截至目前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942人次,检查企业314家次,检查巡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
(4)积极做好企业档案建设工作。在上一年建档工作的基础上,基本完成40余家“三控”重点企业、涉重涉危企业的动态档案更新补充工作。
(5)继续做好环境监察各项基础工作。认真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按时完成环境监察月报、季报、半年报的填报,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监察动态;进一步理顺了环境监察档案管理工作。
(6)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工作。2019年红塔区辖区内国控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达到100%,非国控企业的数据联网率达到90%以上;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当场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例行检查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等累计10个表格,并按季度将检查报告及“10表”上报玉溪市监察支队,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安排专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上传情况实施日常巡检工作,并记录巡查情况,对市级下发的《运维整改通报》严格按照时限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市级监控中心。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还对辖区内66套(台)设备开展运维考核工作,每套(台)设备对应一套考核表,将运维考核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坚持每天对分中心平台上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红塔区辖区内已累计14户企业安装66套(台)在线监测设备,其中7套(台)废水监控设备,59套(台)废气监控设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去年249.12万元比,减少41.56万元,减少率为16.68%,原因2019年8月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20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06万元,与去年224.99万元比,减少36.93万元,减少率为15.05%,因2019年8月人员减少1人、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0万元,与去年19.34万元比,增加0.16万元,增长率为0.82%,因污染投诉处理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稍有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去年4.79万元比,减少4.79万元,减少率为100%,因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57万元。与上年249.12万元比,减少41.55万元,减少率为16.68%,因2019年8月人员减少1人、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包括基本工资42.75万元、津贴补贴66.94万元、奖金2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万元、住房公积金18.70万元、退休费4.05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包括办公费3.46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0.62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9.12万元对比,减少41.55万元,减少率为16.68%, 因2019年8月人员减少1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4万元,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3万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2101101-政单位医疗7.8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2%。主要用于:2110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3.8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7万元,2210203-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4.0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未产生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大队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万元,与上年19.34万元对增加0.16万元,0.83%,由于2019年1人调出,交通费和工会经费相应减少;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资产总额9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9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2.5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06万元,增加54.4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01万元,原因是2018年12月个人所得税于2019年1月支付;固定资产增加34.05万元,原因是6月接收市环境监察支队无偿划拨资产16.08万元,7月固定资产新增17.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0.02万元,原因是6月接收市环境监察支队无偿划拨资产2.0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8.6 | 0 | 96.58 | 0 | 0 | 0 | 96.58 | 0 | 0 | 2.02 | 0 | |||
(因固定资产填写原值,导致资产总额与决算不一致)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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