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0 15:57 来源: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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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国家、省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文件、制度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等工作。承担全区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促进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7.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10.负责计量监管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的开工告知等业务。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管理协调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开展专利执法与保护;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与培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知识产权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专利技术转化运用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协调与应急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党建办公室。

我部门设11个派出机构,包括:洛河管理所、小石桥管理所、李棋管理所、高仓管理所、大营街管理所、北城管理所、研和管理所、春和管理所、玉兴管理所、玉带管理所、凤凰管理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药品评价中心(检测中心);

2.玉溪市红塔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玉溪市红塔区药品评价中心(检测中心);

3.玉溪市红塔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1离休1人,退休11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经营主体培育、餐饮业企业升规纳统及营业额增速工作。明确目标,制定具体措施,针对企业单项指标推进不理想情况精准施策,强化督导,截202410月底,全区实有各类经营主体89760户,其中企业17887户,个体工商户71643户,农业专业合作社230户。

二是全力完成病媒生物防治、创文迎检、健康县城创建等工作。结合国卫复审、创文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餐饮店、集贸市场、单位食堂等开展搬家式、搓澡式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并指导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要求,加强三防设施建设,五一假日全员无休排班值守,整改落实各级交办问题176个,顺利通过了病媒生物防治省级专家组验收,有力保障了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按照省级《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和《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清单》,从登记源头出发,严禁校园周边出现烟、酒、彩票等销售网点;严查违规销售反动、暴力、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等情况;对全区各类酒类经营单位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与辖区2800余户食品流通经营户、210户酒吧经营户签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承诺书》并在商户门口、橱窗醒目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标识;结合红塔区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检查,对辖区的12家医疗机构、239家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共核查17起有关向未成年人售酒和文身的问题线索,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四是服务文体旅融合发展,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及特种设备等安全保障。目前共圆满完成两会、中国足协甲级联赛红塔区赛事、中高考、聂耳杯大学生合唱展演活动、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体操冠军赛、中国职工足球联赛总决赛、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云南省选拔赛、香港明星足球队-玉昆足球嘉年华活动、2024年全国射击比赛、各类明星演唱会等重大活动保障64108次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保障33650人次就餐。

(二)强化四大安全监管,筑牢发展保障基石

一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以食安心行动为抓手,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对全区餐饮餐位信息化分级监管;及时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宣导、培训,提升改造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网络厨房建设,完成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实现执法人员可网络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无事故;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春节前及五一等节假日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农贸市场过期变质食品的查处,在适当位置粘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并同属地责任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做好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健全定期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

二是加大对药械、化妆品产品监管力度。依托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2024药剑行动等活动,重点对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采购渠道、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用口罩、无菌和植入类、国家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监管等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大监督力度,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余家次,完成2024年国抽、省抽5个批次抽检任务,共立案查处66件。

三是推动质量强区战略稳步实施。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管理。开展计量专项整治,通过云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883家,检定计量器具数13860台,检定合格率99.73%,对13个集贸市场在用的1562台电子秤进行了免费检定;对农资产品、钢化玻璃等进行抽检,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对856台加油机进行专项检查,对16家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了整治。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其中赛灵药业获第五届云南省政府质量奖,云南玉溪水松纸厂、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第一届玉溪市政府质量奖。

四是强化对特种设备监管。开展红塔区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城镇燃气安全、医疗机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贸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对辖区内60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10月末,共检查特种设备4832/套,管理人员证及作业人员证1498本,安全附件963个;发现的隐患问题656条,现场整改141条;共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91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三)用心营造三大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优化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聚焦企业电子身份应用、企业开办、一照多址改革、企业便利注销、规范化监管,严格落实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跨省通办四办服务;全面推行整合了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的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实现红塔区内资企业无纸化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开办最迟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办结,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发照。截目前,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企业登记10206户。

二是持续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组织召开2024年度红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已完成2019-2024年材料归集,并按国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要求在系统成功提交相关审查资料。

三是持续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和解及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工作,特别持续开展水电气暖、物业、停车、教育、医疗、殡葬等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20241030日,共办理投诉举报36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13万元,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15件,简易程序321件,全部结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2,953,928.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53,928.98,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占总收入的0.3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18,396.57元,下降8.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08,396.57元,下降8.9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元,下降9.09%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财力困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未能及时结清,相关费用调减幅度较大;二是办案协作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2,953,928.98。其中:基本支出31,969,410.98,占总支出的97.01%;项目支出984,518.00,占总支出的2.99%;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18,396.57元,下降8.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37,351.85元,下降6.27%;项目支出减少1,081,044.72元,下降52.3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区财政财力困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未能及时结清,相关费用调减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69,410.9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51,482.4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7,928.56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518.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质量强区活动经费支出31,060.00元,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化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取21家生产企业的39个样品检验,并对8大类75个批次工业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

2.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印刷材料支出。

3.遗属补助资金支出53,328.00元,主要用于对遗属人员5人完成遗属补助发放。

4.市场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31,475.00元,主要用于单位法律顾问费和采购营业执照支出。

5.购买机关后勤服务补助经费支出176,89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6.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消费者协会聘用人员5人工资支出。

7.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人员补助经费支出66,3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辅助服务人员30人绩效考核支出。

8.红塔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经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 12 家企业的专利转化项目资金补助

9.2024年落户红塔区创设经营主体扶持补贴资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 1人进行奖励。

10.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文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制净餐馆记录台账1批和印制登记文书2批印刷支出。

11.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项目经费支出9,010.00元,主要用于职工报销差旅费支出。

12.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经费支出4,450.00元,主要用于抽检速冻食品1批和松香1批检验费支出。

13.其他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零星维修、办公耗材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53,928.9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3,208,396.57元,下降8.90%,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51,439.2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3%,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经费支出及市场监管重点业务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财力困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财政拨款相比调减较大。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0,11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完成年初预算的58.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16,787.06元、抚恤53,328.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财力困难,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财政拨款相比调减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2,459.6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6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9,91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6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000.00元,决算为126,60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23.44元,下降14.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决算为118,387.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51%,完成年初预算的6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8,2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003.44元,下降1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0.00元,增长10.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80.00元,增长10.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000.00,支出决算为126,601.74,完成年初预算的57.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23.44元,下降14.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决算为118,387.74,完成年初预算的6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8,214.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维修费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3.44,下降1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0.00,增长10.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80.00元,增长10.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维修费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日常市场监管日常巡查、办案、专项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系统内部门工作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7,928.56比上年减少276184.27,下降12.5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财力困难,部分业务支出未及结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087.92元、水费26,547.10元、电费67,366.90元、邮电费77,761.36元、物业管理费7,000.00元、差旅费71,105.00元、维修(护)费23,028.24元、会议费2,848.00元、培训费8,618.00元、公务接待费8,214.00元、专用材料费476.00元、劳务费1,500.00元、委托业务费3,200.00元、工会经费166,921.80元、福利费28,115.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387.74元、其他交通费用1,225,125.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42,626.00元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867,432.73元,其中,流动资产35,520.47元,固定资产5,831,912.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5,902.6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1,763.7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27.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627.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441401111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009281023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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