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0、部门绩效目标表
11、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表
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4、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维稳、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工作,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调行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负责实施;
5.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退役军人信息录入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员备案、转接、报批、审核、评定管理、伤病残退役军人和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的服务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7.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等工作。落实“两参”、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申报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表彰事项,宜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为过往部队提供军供饮食保障服务,地方政府应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就业安置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1、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会计未独立核算,并入局机关);2、玉溪军供站(会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为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服务。
1.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初具雏形
一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挂牌组建红塔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11个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0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服务站”和村(居)民小组“服务点”全面建成,形成了区、乡(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二是全面加强同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乡(街道)工作联系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报告制度畅通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管控机制,形成上下“一盘棋”。对重点对象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分别建立台帐。并做好重点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制度、通报制度、定期核对制度,准确及时地掌握动态,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2.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移交安置情况。 推行“阳光安置”,“优先安置”,合理编配退役士兵年度安置配额,多措并举确保安置率达到100%。二是就业创业情况。及时建立人才需求信息数据库,广开就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创业培训宣传工作。搞好服务,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办经济实体和从事个体经营。通过新闻媒体让社会了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这一宝贵人才资源。落实好退役士兵在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组织退役士兵到昆明参加针对退役士兵就业的大型的招聘会。委托玉溪第二职业中学培训站对自愿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创业培训。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在税收、创业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拥军优抚成效突出。全区建立基层双拥组织,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全方位覆盖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
3.拥军优抚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完成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二是按时发放抚恤金。年内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费、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宣传发动、全面督查等工作方法,为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悬挂光荣牌。
4.社保接续工作顺利开展
红塔区制定下发《红塔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方案》,召开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推进会,完成社会保险接续审批前期工作。
5.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成效显著
开展隐患排查、按期发放补助金、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组织慰问和座谈会活动四项有力举措,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化解部分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为全区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三、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单位财务总收入 257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72.38元,其中:本年收入257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2.38万元(本级财力2572.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2.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7.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7.24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
3.“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384.8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抚恤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购(建)房补贴。
4.“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81.86万元,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病退军人的生活补助。
5.“2080805 义务兵优待”支出459.7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支出120.6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费提高标准部分。
7.“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54.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
8.“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48.5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
9.“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35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部分退役士兵续保补助。
10.“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84.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机关公用经费。
11.“2082804 拥军优属”支出107.6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2020年“两节”节日慰问经费。
12.“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51.4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共计16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代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缴费。
1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257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6万元)。主要构成为:基本工资47.88万元、津贴补贴60.40万元、奖金17.08万元、绩效工资2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9.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5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万元)。主要构成为:办公经费7.5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差旅费0.5万元、租赁费65.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2.94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福利费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54.59万元)。主要构成为:抚恤金440.76万元、生活补助872.01万元、医疗费补助150.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21.60万元。
五、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2.9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七、红塔区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572.38万元,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未编制预算,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均为机构改革从相关单位划入的资金,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572.38万元,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2019年未编制预算,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均为机构改革从相关单位中途划入的资金,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2019年未编制预算,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也为0,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88.4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5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差旅费0.5万元、租赁费65.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2.94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福利费2.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我单位2020年无工作业务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资产总额5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8万元,固定资产30.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部门公开表13),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2.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12.90万元,无形资产采购0万元。
九、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原因为: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四)公务接待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单位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属新增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同口径数据相比。
十、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0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分别是: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无项目预算绩效。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增减0个。
十一、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是:(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全面建立管理服务体,完善“三级”服务保障体系;(三)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落实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四)扎实开展抚恤优待和褒扬纪,提高抚恤优待水,做好褒扬纪念工作;(五)全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开展实事拥军力度。
2020年度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1、做好褒扬宣传,部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2、做好抚恤政策落实,及时兑现抚恤补助资金;3、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4、做好促进就业创业,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5、做好部分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6、做好权益维护力度,结合省市 “矛盾攻坚化解年”的要求做好维稳工作;7、做好组织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烈士褒扬等宣传活动。8、军用饮食供应工作正规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实现军供站设施完善、设备先进、训练有素、管理科学、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目标。日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军供站紧急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军供站接到部队军供保障通报后规范地展开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动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甚至提前完成安全、保密、快速、优质服务过往部队官兵,军供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十三、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四、名称解释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6.“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及丧葬补助费。
7.“208080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8.“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人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1.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12.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第四部分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十五、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0、部门绩效目标表
11、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表
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4、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公开表1至14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3:2020年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本级).xls
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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