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576500000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17、202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维稳、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工作,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调行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负责实施;
5.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部队离休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退役军人信息录入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员备案、转接、报批、审核、评定管理、伤病残退役军人和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的服务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7.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等工作。落实“两参”、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申报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表彰事项,宜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为过往部队提供军供饮食保障服务,地方政府应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就业安置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1、玉溪市红塔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会计未独立核算,并入局机关);2、玉溪军供站(会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行职责全过程,努力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退役军人、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退役军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带头参与经济建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使其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
2、构建政策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阳光安置”,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试行“两次移交,两次安置”。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置退役军人,规范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督查机制,确保政策精准实施、落实到位。
3、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把全区8490名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组织“传承红色基因·展示军人风采”文化共建活动,发掘推广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开展好“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抓好思想政治引领。按照“总体平衡、先急后缓”的原则,努力、逐步、稳妥解决7类退役军人历史遗留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精准落实中央、省、市解困帮扶政策。
4、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士兵、无军籍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退役军人人才回引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教育培训,实现90%以上的就业率;推进红塔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区域化实训基地建设,努力让退役军人成为红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5、提升优抚保障水平。抓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提标工作,换发伤残人员证件、继续推进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健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制度,通过税收减免优惠、纳入保障范围。
6、树立尊崇褒扬导向。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整理、保护工作,实施红塔区烈士陵园建设工作,争取用5年时间将烈士陵园建成投入使用并推进军人公墓项目建设。持续做好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将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好军烈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扎实推进美丽军营创建工作,落实军地相互支持需求“双清单制度”。
7、继续做好军供保障工作。完善军供保障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强基础,集聚力量谋拓展服务,在服务好部队的同时,服务好地方经济建设。
8、夯实工作基础。在11个乡(街道)建立“枫桥式”退役军人之家,建全区退役军人信息化服务平台,全面登记服务对象信息,开展建档立卡工作,精准基础信息;组织全系统政策法规培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增强干部队伍能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退休人员 3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9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8.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1.48万元,减少15.8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按照《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预算,对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属于中央财政应承担的补助经费,区级不再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98.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8.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8.20万元(本级财力2498.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1.48万元,减少15.8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按照《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预算,对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属于中央财政应承担的补助经费,区级不再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8.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1.41万元,减少17.2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按照《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预算,对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属于中央财政应承担的补助经费,区级不再纳入预算;项目支出49.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3万元,增长79.9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区级预算增加安排项目经费34.05万元,分别是局机关和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补助经费22.05万元、双拥工作经费2万元、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及宣传工作经费10万元、玉溪军供站编外人员补助经费5.8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5.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4.“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130.51万元,主要用于及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红塔区企业下岗伤残军人的生活补助。
5.“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病退军人的生活补助。
6.“2080805 义务兵优待”支出504.5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7.“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支出187.0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费提高标准部分。
8.“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
9.“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55.0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
10.“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5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部分退役士兵续保补助。
11.“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20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机关公用经费。
12.“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及宣传工作经费。
13.“2082804 拥军优属”支出25.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2021年“两节”节日慰问经费。
14.“2082805部队供应”支出257.19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军供站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5.“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52.0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共计259.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代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缴费。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2448.27万元,项目支出49.93万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8.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75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0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5.90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1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5.90万元;资本性支出2.7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1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项已应配尽配,2021年按需配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5万元,较上年增加4.15万元,增长88.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2020年同口径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7.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380人次。其中:局机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60人次,军供站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320人次(含食用盒饭人次)。
增加的原因:2020年根据玉红财预[2020]2号文件区级财政下达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45万元,2021年3月区财政通知我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压缩为1.3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40万元,较上年增加4.15万元,增长12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较上年增加4.15万元,增长12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的原因:2020年5月,局机关由区机关事务局无偿划入公车1辆,2021年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军供站近年接待过往部队官兵逐年增多,且多为站外保障,公务用车次数增多,现有公务车辆使用年限长,磨损严重,维修费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1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9.93万元(其中涉密项目1个,不宜公开),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纳入重点项目3个,分别是:
1.局机关和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有效落实了中央、省、市、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是“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的基础。能够更好地实现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要求,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真正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重要举措,真正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2.双拥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双拥工作,召开双拥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部队及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开展双拥文化,走访慰问活动,关心关爱现役退役军人,促进军地协调,军民融合,维护社会稳定。
3.军供保障补助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军供保障事关部队快速投送和战斗力的生成,责任重大,按照民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16]68号“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的要求, 军用饮食供应工作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军供站设施完善、设备先进、训练有素、管理科学、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目标;实现日供应能力达到2000人/次以上;军供站紧急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军供站接到部队军供保障通报后规范地展开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动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甚至提前完成,接待部队满意率95%以上。
九、202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是: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全面建立管理服务体,完善“三级”服务保障体系;
(三)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落实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健全工作机制;
(四)扎实开展抚恤优待和褒扬纪,提高抚恤优待水,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五)全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开展实事拥军力度。
十、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关于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6.“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及丧葬补助费。
7.“208080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8.“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1.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12.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92.1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租赁费等)、会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2.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减少6.56%,主要原因分析:调出人员1名和人员退休2名导致相关运行经费减少。
我单位2021年区级财政安排工作业务经费1笔,项目名称:双拥工作经费,项目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双拥工作,召开双拥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部队及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开展双拥文化,走访慰问活动,关心关爱现役退役军人,促进军地协调,军民融合,维护社会稳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03月01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576500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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