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1-14 17:22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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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处理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对红塔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维护辖区内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大营街中队、研和中队、北城中队、李棋中队、春和中队、高仓中队、机动车管理中队、非机动车管理所。

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7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建警,锻造过硬红塔公安交管铁警。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一年来,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组织民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以个人自学为主,以集中学习为辅,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二十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等8种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结合党建、意识形态、公安交管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业务”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践能力,做到以用促学、学以致用,大队共开展专题辅导6次。二是深化新时代党的建设。制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2024年以来召开党支部第一议题集中学习9次、三会一课39次,主题党日9次、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教育引导全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安机关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大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分局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四种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教育引导全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2024年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准确把握网络交管舆情现状,完善处置策略,建立重大政策及敏感时期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完成舆情导控交办任务17

2.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队伍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玉溪市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坚持党支部书记主抓,一把手第一责任和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健全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机制积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警为引领,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松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通过精准查纠、集中整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净化警营政治生态,结合交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广辟监督力量和资源,增强社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2024年以来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单位征求大队队伍建设意见建议6,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7项,进一步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提升红塔交警队伍好形象,努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红塔公安交管铁军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引导民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队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三是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树牢全警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红塔公安交警的鲜明特质。

3.推进事故预防,深化道路交通管理“减量控大”工作。

一是全是以赴做好重要节点的交保安保工作。紧扣“绝对安全”标准,全力决战“全国两会”和“中秋国庆”“玉溪2024马拉松”等重要节点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以“万无一失、一失万物”的最严要求,全警动员、严密部署、压实责任,紧紧围绕重大安保工作,大力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确保重大交通安保工作安全有序。二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治”。结合减量控大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大队深入开展周末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夏行”统一行动及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整治交通违法。常态化派出夜鹰小分队参与交警中队开展路查,最大限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三是增强交通安全宣传的穿透力和覆盖面。以道路交通安全“九个万”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多媒体联动,全时段、全方位、多角度掀起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宣传攻势,围绕哪里事故多发就重点宣传哪里的理念,对全区中小学校、村社区和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双微等新媒体平合开展大宣传大警示大曝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家喻户晓,成为全社会共识。2024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讲172场次,面对面精准受教育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9万余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58,898.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8,898.40,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000.00,占总收入的0.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6,563.19元,下降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6,563.19元,下降3.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000.00元,增长35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2辆,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4,468,948.40。其中:基本支出12,681,515.69,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1,787,432.71,占总支出的12.3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6,513.19元,下降3.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54,387.94元,增长34.52%;项目支出减少3740,901.13元,下降67.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2辆,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81,515.6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43,684.0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831.61元,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7,432.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购买后勤服务补助项目经费58,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

2.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项目经费910,215.00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事故黑点整治、红塔交警大队辖区各主要路口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道路交通事故秩序管理检验鉴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8,898.4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86,563.19下降3.25%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229,768.6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2%完成年初预算的83.26%。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用压缩。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完成年初预算的80.4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压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4,675.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公安局红塔分局调入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4,46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公安局红塔分局调入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875.00元,决算为189,25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9,610.13元,下降69.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900.00,决算为189,250.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75.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610.13元,下降3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875.00,支出决算为189,250.04,完成年初预算的39.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9,610.13元,下降69.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900.00,决算为189,250.04,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75.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2辆,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40,000.00,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610.13,下降3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2辆,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处理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对红塔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维护辖区内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781.61比上年减少226,064.98,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用压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40.00元,水费31,204.45元,电费32,405.71元,邮电费13,783.49元,差旅费1,8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250.04元,其他交通费用356,217.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233,032.79元,其中,流动资产110,423.86元,固定资产3,859,755.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2,852.9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094.1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2,539.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910,084.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38.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784.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49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291.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71601111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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