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15:2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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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基本职能有: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疫情防控和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爱国卫生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工作;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党的二十大利召开,开启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一年,我们抗住了疫情的冲击,扛起了稳经济发展的大旗,找准发展与稳定的平衡点,确保街道经济指标增减可控、平稳发展。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414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6,000万元,与去年同期增20.10%,其中街道本级完成101,41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80,721万元的125.63%;招商引资完成65,280万元;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16,8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9.83%;建筑业总产值完成946,298.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13.00%。

1. 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实施产业培育。第一产业围绕1274亩土地流转经营重点发展花卉、盆栽、苗木、蔬菜、草莓等经济作物;探索推进郑井社区及7个新社区“1+7”花卉种植经营联合体,培育并壮大集体经济。第二产业大力发展房地产经济,全力做好现有18家规模以上建筑装饰企业的对接和服务工作,跟进和落实好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第三产业着力纾困惠企,促进消费恢复,彩虹家具建材市场、万商汇精品建材市场、云兴建材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和明珠路沿线汽车维修、销售和二手车交易等九大专业市场稳步发展。二是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积极深入企业、项目现场调研,做好“把脉施药”跟踪服务,确保得胜中樘府、邦泰·天誉项目、玉溪锦府·春和二期等重点在库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项目储备计划,万福达综合集贸市场、郑井三组综合用房、铂悦瑞府项目等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前期手续。

2.齐抓共管,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一是抓牢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开展11个社区环境卫生检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将高标准建设54座垃圾分类亭移交社区管理,街道辖区34座公厕全部管理达标。加大对各类市场、路面巡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清理“小广告”8500余起。开展“两违建筑”整治工作,累计拆除“两违建筑”76宗,拆除占地面积7984㎡,拆除建筑面积9629㎡。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房屋栋数5551栋。二是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打通断头路红塔大道延长线。在冯井中心路道路建设过程中,采取居民公寓安置的方式上高楼安置,打破了传统,实现了居民房产到资产的转变,开创了红塔区集体土地上居民节地上楼的先河,圆满完成冯井中心路民房征拆工作。成立彩虹路道路建设项目征拆指挥部,组建征拆工作组和群众工作组,启动征拆前期工作。三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新增违法用地产生,重点对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巡查。分片分类梳理街道闲置低效用土地现状,流转盘活冯井社区3、4组74.312亩集体土地,打造集城市生态观光农业试验示范、教学实践、都市农业种植体验兼具园艺展示为核心功能的城市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四是积极构建生态玉带。聚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8起,整治了噪音扰民、焚烧桔梗和有害垃圾、养殖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聚焦黑臭水体整治,实施中心沟雨污分流工程,将高新开发区污水接入管道。年内街道“河长制”、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被评为优秀。实施红塔区2022年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在高铁新城、冯井社区、黄官社区、中卫社区四个片区累计栽植苗木4542株,累计绿化面积为18168㎡。

3.兜牢底线,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一是做精做细疫情防控。按照“精准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推送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全面排查入红人员1767人;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148297剂次;设置高速公路通站、梅园两个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排查和服务入玉车辆、人员超10万次;疫情防控三年,街道、社区、小组疫情防控人员和广大医护人员铸牢疫情防控密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是做精做优社会保障。落实低保、优抚安置、残疾人、救灾救济各项惠民政策,全年发放低保金62.7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7.4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5.08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92万元。开展劳动技能就业培训,举办8期328人次就业技能培训,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36人。完成28名贷免扶补对象560万元贷款的发放及50名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检查辖区内129家劳动用工企业,协调处理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件,追讨农民工工资20.39万元。三是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事业。“两基”入学率达100%,辍学率为0。支持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发展,现有民办幼儿园11所、75个班、1868名学生。

4.聚焦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聚焦社会综合治理。加强3+N群防群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施“警灯闪烁”工程,有效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黑恶势力。二是全面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排查登记好各类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特殊人员,实施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加强宣传,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推动党建网格、综治网格、警务网格“多网合一”工作,将玉带街道划分131个网格305个网格责任区。调整和充实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全年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75件,调解率100%。三是积极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年内开展书记、主任接待12期。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80件。强化对维稳信息研判、预警和处置,严格落实国家两会、省运会、“建党101周年”、党的二十大期间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包保稳控工作,未出现托管漏空情况。四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街道同11个社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切实做好防汛、森林防火、日常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全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22次,排查隐患196项并全部整改到位。

5.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一是持续巩固党建基础。压实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年内发展党员11名,调整补充备案社区党总支书记4名;强化阵地建设,申报“领航村(社区)”项目2个,完成3个社区39个居民小组“四级联创”年度达标创建;深入推进“书记领航”项目—“党建引领城市更新改造”,持续巩固达标党支部创建,实施党群服务中心星级管理评价,实现诸葛、兰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和搬迁。二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街道知名度提升工程,向上级新闻媒体发送各类报道200多篇,在中央、省、市、区级媒体刊登图片文章77条,在“享红塔”APP上发布精品工作信息532余条。2022年,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取得了好成绩,街道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实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中央、省市区委部署的“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为契机,扎实开展“不以为然,自以为是”作风大整顿。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出台《红塔区玉带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聘上岗实施方案》,打破长期形成的“绩效奖金大锅饭”“职级晋升论资排位”的惰性思想。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上下班打卡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四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环境。实施“清廉红塔”行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借力巡视巡察,持续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依托“三资”提级监督,强化“三资”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日常监管,持续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督查15余次,约谈提醒社区小组干部32人次。2022年,街道党风廉政考核被评为优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带街道办事处

2.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财政所

3.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玉带统计工作站

8.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9.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综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1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带街道办事处

2.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财政所

3.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玉带统计工作站

8.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9.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综治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26,206,389.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74,389.85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46,382.78元,下降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8,382.78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类减幅较大;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2,000.00元,增长2,22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拨入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26,075,458.85元。其中:基本支出9,207,173.34元,占总支出的35.31%;项目支出16,868,285.51元,占总支出的64.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54,017.85元,下降7.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15,280.16元,下降5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经费开支较去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361,262.31元,增长77.43%,主要原因是,支付城乡居民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及村(居)民小组殡葬管理信息员补助资金,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人员及办公费补助资金,导致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7,173.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80,061.97元,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7,111.37元,占基本支出的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68,285.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大事务代表工作支出27,376.5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及联络室工作补助资金支出;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70,219.23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补助资金支出;3.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1,859.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4.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街道纪工委专项补助经费支出;5.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35.00元,主要用于共青团业务工作补助资金支出;6.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913.95元,主要用于市级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及农村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市级补助经费、农村党员教育经费、2022年度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7.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60,508.11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区级补助经费、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8.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5,0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专项资金、2021年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市级补助专项资金支出;9.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16,96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10.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支出;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6,4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补助经费支出;12.国防动员民兵支出22,000.00元,主要用于支援边境疫情防控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支出;13.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3,6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专项资金、禁毒专干省市区补助经费、2022年下半年禁毒专干省市区补助经费支出;14.公安执法办案支出22,540.00元,主要用于禁毒专干省市区补助经费支出;15.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81,292.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基层治保委员会补助经费、禁毒专干省市区补助经费、2022年下半年禁毒专干省市区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16.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2,648.64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2年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5,35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经费专项资金、企业退休人员建军节慰问补助经费支出;18.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彩虹社区办公用房补助资金支出;19.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9,2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生活补贴经费支出;20.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755.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支出;21.社会福利殡葬支出558,32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及村(居)民小组殡葬管理信息员补助资金支付;22.临时救助支出39,35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黄官四组残疾人特困户房屋修缮补助资金支付;2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4,300.00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及临时救济专项资金支付;2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付21,120.00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退伍军人座谈会经费支出;2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7,970.00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补助经费支出;26.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城市复审及爱国卫生工作补助资金支出;27.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62,57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独子保健费专项资金、2021年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支出;28.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216,0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专项资金支出;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至2020年度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区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30,333.30元,主要用于街道集镇管护费补助资金、2020至2021年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经费支出;31.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8,4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村级动物防疫(协检)员工资补助经费支出;32.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支出;33.农业农村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16,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村级动物防疫(协检)员工资补助经费支出;34.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7,25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专项资金支付;35.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支出;36.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16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下半年森林资源统一管护补助经费、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37.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1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防火资金支出;38.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60.00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和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费、2021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支出;39.水利其他水利支出129,6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河长制项目保洁补助资金支出;40.水利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41.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9,861,994.78元,主要用于2022年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人员及办公费补助资金支出;42.其他农林水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政专项资金支出;43.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15,700.00元,主要用于2021—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支出;44.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支出;45.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市级第四批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4,38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相比减少1,878,382.78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重点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31,09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1%。主要用于办事处及党工委、人大、财政所、统计站、党群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机构运转,包含人口普查、组织、宣传、党务、政协、信访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7,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二级联防人员和禁毒专干保障经费以及协管辅警补助专项资金、涉密禁毒专干补助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2,54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运转,公共图书馆及文化馆(站)等方面。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2,85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街道全辖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费用、丧葬和残疾人补助;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村(社区)工作者正常离任补贴经费、城乡居民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退役军人座谈会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9,95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街道全辖医疗保险缴费、计生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卫生城市专项经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合费资助经费、计划生育村级宣传员、组级信息员及协管员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7,50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6,33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089,53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6%。主要用于经济农业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以及村(社区)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补助支出;村级防疫(协检)员工资补助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资金、森林资源统一管护补助经费、河长制项目保洁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9,4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920.00元,支出决算为63,79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798.3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920.00元,支出决算为63,79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79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发生其他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082.34元,增长107.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213.34元,增长11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1.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值守卡点,公务车使用率高,燃油费高于上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街道业务以及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126.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6,826.71元,下降79.44%,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办公大楼修缮费,减少劳务费用、办公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221.00元,水费16,403.00元,电费29,105.12元,差旅费639.00元,会议费1,929.00元,培训费2,375.00元,工会经费41,916.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38.46元,其他交通费用174,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63,724,980.49元,其中,流动资产5,047,511.48元,固定资产11,141,398.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21,600.00元,其他资产44,514,47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0,37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02,52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93.40平方米,账面原值6,471,841.36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4,8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70,1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1,064.83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248.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458.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9.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800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111011685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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