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23 17:3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将区教育局的职责,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的体育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教育体育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

4.统筹管理教育经费;

5.主管全区教师管理工作;

6.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

9.指导督促区属学校纪检,督察和审计工作,宏观指导全区教体系统的纪检及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10.统筹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时间安排、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

11.负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老体协等其他体育社团(协会)的管理;

12.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13.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14.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重视下,秉承“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内涵发展高中教育、创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主题,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逐步补齐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短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关注百姓健康,提升幸福指数。2019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聚焦机构改革,深化教育体育融合。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民推进机构改革,2月26日,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暨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揭牌,标志着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正式成立,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改革要求,审批与监督分离,新增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设立体育事业股,统筹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事业工作;把学校卫生工作整合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立安全与卫生股;优化撤并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会、关工委等股室职能,通过进一步优化组合,实现教育体育职能的融合,提高行政效能。

二、聚焦条件保障,推进优质均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完善“美丽县城”民生教育规划,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城;按照玉溪市“十件惠民实事”的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夏井社区、孙井社区、葫芦社区等6个“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强化精细管理、促进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控制增量,未产生超大班额、大班额现象。

三、聚焦教育扶贫,落实惠民政策。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应助尽助“资助全覆盖”。此外,不断完善营养餐供餐模式和机制,保障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全区72所学校开展了地方试点工作,受益学生31163人。

四、聚焦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提高红塔区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履职能力,提升立德树人工作水平,发挥名师引领作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启动“互联网+五级培训”模式,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三年计划”,构建红塔区中小学教师培训“金字塔结构”;以赛促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五、聚焦中高考工作,做好考试与升学服务。2019年,红塔区高考报名人数4028人,占全市的27.32%。各高中相应指标各有亮点,玉溪三中本科率在县区高中位居前列;玉溪二中一本人数和一本率有自己的突破;实验中学600分人数也实现突破;一中分校本科率也比去年提升。中考成绩亮点纷呈,2019年全市前50名红塔区占33人,占比为66%,较去年提升2个百分点。在传统优势学校继续保持优势的基础上,今年,大营街一中、马桥中学、春和中学、李棋中学等乡镇学校各有1名学生进入前50名。达到玉溪一中择优线占比大幅提升。

六、聚焦群众健康,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网络建设和活动开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体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组织了“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2019年玉溪市、红塔区元旦·春节环城赛跑活动、2019年全国老年人太极拳健身推广大联赛活动、山区城区小学生田径比赛等。各学校以阳光体育为抓手,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营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每一天”的全民健身理念和氛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稳步推进红塔区体育事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玉溪市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玉溪市红塔区电教教仪服务站(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4)玉溪市红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2019年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收、支均纳入社保基金管理,不在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中单独反应。)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3,68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1.75万元,占总收入的96.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68万元,占总收入的3.0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6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宜学教育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办费,本年度无该项收入;2019秋季学期后,营养餐资金不再由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除民办学校外,公办学校的由财政直接下额度到对应学校零余额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3,67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08万元,占总支出的22.74%;项目支出2,839.84万元,占总支出的7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3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玉溪宜学教育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办费,本年度无该项支出;2019秋季学期后,营养餐资金不再由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除民办学校外,公办学校的由财政直接下额度到对应学校零余额账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8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玉溪宜学教育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办费,本年度无该项支出;2019秋季学期后,营养餐资金不再由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除民办学校外,公办学校的由财政直接下额度到对应学校零余额账户。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万元,教育支出2798.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63万元,农林水支出1.23万元,其他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玉溪市第十七届老年人健身运动会经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转拨对民办学校的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玉溪宜学教育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开办费,本年度无该项支出;2019秋季学期后,营养餐资金不再由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除民办学校外,公办学校的由财政直接下额度到对应学校零余额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类)支出3,31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4%。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转拨对民办学校的各类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款,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体彩公益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5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社会统筹医疗保障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6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3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5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三公”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1万元,下降3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3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9.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三公”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78.61%;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2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体育局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交流、社会各级监督、检查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41万元,减少32.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部分已发生的经济事项未能得到资金支付;二是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调整变更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范围发生变更;三是2018年教育系统财产保险费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2019年该费用由各学校自行支付。

1、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89.9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5.18万元,减少5.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部分已发生的经济事项未能得到资金支付。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公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局机关下属玉溪市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电教教仪服务站、玉溪市红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运行经费74.6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74.23万元,减少49.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调整变更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范围发生变更;二是2018年教育系统财产保险费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支付,2019年该费用由各学校自行支付。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退休公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3085.80万元(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填写原值,导致资产总额与决算不一致),其中,流动资产2806.96万元,固定资产278.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3.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14.1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0.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94.47平方米,账面原值155.8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85.80

2806.96

278.66

0.00

26.03

0.00

252.63

0.00

0.00

0.18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0.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进一步推进预算全口径管理,密切关注中央、省、市收支划分改革动向,根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结合区政府教体事业发展规划、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

2.加强监管,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跟踪。

3.规范单位绩效自评,促进绩效评价标准化建设,按照“资金谁使用、绩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夯实绩效主体责任。 

4.2019年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纳入绩效评价管理项目20个,总体来看,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部分项目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得支付。通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各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从责任落实、绩效跟踪、督促检查等各方面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无。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区级配套资金)。自评综述:2019年支出资金16.31万元,预算编制科学,资金管理规范,预设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项目自评等次为:优。目标完成情况:2413名学生受助,受助学生满意度80%以上。取得成效:充分发挥了助学贷款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无。下一步措施:无。

2.红塔区教体局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自评综述:2019年支出资金1.23万元,项目管理规范,立项依据充分,预设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项目自评等次为:优。目标完成情况:群众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宣传、活动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取得成效:营造全民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增强市民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库渠保护意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各学校在自主开展相关活动的过程中,宣传教育的方式、活动开展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措施:建议相关的水利部门每学期到学校开展“河长制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效果。

3.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上级资金)。自评综述:预算编制科学,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预设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自评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助,受助学生及家长非常满意。取得成效:减轻了受助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安心学习,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秋季学期补助未能及时发放。下一步措施:财政已安排资金于2020年年初完成发放。

4.优秀贫困学子奖励经费。自评综述:2019年支出资金81.50万元,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立项依据充分,预设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自评等次为:优。目标完成情况:奖励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受助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取得成效: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该项政策,不让一名优秀贫困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人数存在变化因素,且贫困学生较多,需更多资金支持。下一步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更多优秀贫困大学生能享受此项目。

5.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自评综述:对玉溪二中、玉溪三中、小石桥中心小学、北城中心小学四所学校进行表彰,表彰经费40.00万元用于弥补学校办公经费不足,项目实施有组织、有计划,项目自评等次为:优。目标完成情况:受表彰学校教师满意度大于等于90%。取得成效: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专项经费中的“民办教育发展”子项目,项目已实施,资金未能及时得到支付。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安排资金给予支付。

6.红塔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资金)。自评综述:实施大宗食品招标采购,食堂供餐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验收及时有效,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自评结论:优。目标完成情况:受益学生31163人,实现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受补助对象对此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达95%以上。取得成效: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水平,让农村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项目9-12月产生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到供货方。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保障项目资金及时支付。

7.红塔区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上级资金)。自评综述: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分配精准、发放精准”。项目自评结论:优。目标完成情况:受助学生人数完成率、受助学生准确率、补助标准达标率均达100%。取得成效:减轻受助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无。下一步措施:无。

8.红塔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具费(上级资金)。自评综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立项规范,依据齐全,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绩效达标。项目自评结论:优。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率、资助学生覆盖率均达100%,补助对象政策知晓度达90%以上,学生满意率达90%以上。取得成效:减轻了家庭困难学生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无。下一步措施:无。

9.红塔区民办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上级资金)。自评综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但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大部分资金都未拨付到项目学校,项目自评等次:差。目标完成情况: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2019年应拨付给民办校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只拨了振兴学校7.9万元,其余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33.66万元未能补助到对应的5所民办学校。取得成效: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48%,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100%。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因财政资金困难,大部分资金都未拨付到项目学校。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尽快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10.红塔区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上级资金)。自评综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立项规范,依据齐全,但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大部分资金都未拨付到项目学校,导致项目绩效与年初预算绩效相差较大。项目自评等次:差。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拨付振兴学校(附设班)0.23万元。取得成效:做好该项工作,有利于我区学生资助项目实现科学化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2019年应拨付给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只拨付了振兴学校(附设班),其余50所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未能补助到园;2、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便考评。下一步措施:1、希望财政能尽快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实施;2、加强指标设置细化、量化。

11.红塔区民办学校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杂费(上级资金)。自评综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立项规范,依据齐全,但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大部分资金都未拨付到项目学校,导致项目绩效与年初预算绩效相差较大。项目自评等次:差。目标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学生满意度达80%。取得成效: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2019年只拨付了民办学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经费0.93万元,应拨付给民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免学杂费)102.47万元未能按时补助到学校。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尽快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12.红塔区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自评综述:2019年支出资金54万元,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资助精准,项目预设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项目自评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1800名幼儿受助,建档立卡贫困幼儿资助比例达100%。取得成效:有力地促进教育公平,赢得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赞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资助标准太低无法解决困难学生实际问题。下一步措施:在无法提高项目资助标准情况下,提请上级部门是否可增加设立区级学前资助项目。

13.红塔区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上级资金)。自评综述:2019年支出资金25.07万元,预算编制合理、科学化,绩效目标设置全面、可量化,项目实施制度齐全,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项目自评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5所高中贫困学生受助,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100%,家长及受助学生满意达95%以上。取得成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权利,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无。下一步措施:无。

14.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专项补助资金。自评综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绩效目标基本达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项目自评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保证了红塔区籍公费学位40%,多媒体设备配置达标,师生满意度达90%以上。取得成效:引进河北衡水中学优质办学模式,借鉴丰富教学经验,在学校管理、教研教学、教师招聘等方面与河北衡中实现同步,传承衡中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和办学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的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红塔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财政资金调度影响,资金未按时足额拨付到学校账面,使学校资金运转受到一定影响。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尽快安排资金给予拨付。

15.教育工作补助经费。自评综述:2019年教育工作补助经费,具体用于开展: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园区网络平台建设、教师职称初评委、中评委评审、教育工作会、档案达标、校园足球发展5项教育专项工作。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区级预算指标下达文件开展项目,项目实施有计划、有组织;项目绩效结果基本达到年初预算设定。项目自评等次:良。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教育专项工作经费涉及5个子项目,其中:教师职称初评委、中评委评审、教育工作会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园区网络平台建设4个子项目已实施完成,校园足球联赛(四级联赛)子项目受红塔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只完成了第一级联赛。取得成效:提升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缩短了档案查阅时间,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受红塔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部分项目已开展,资金未得支付;个别绩效指标设置过于概念化,不便考评。下一步措施:希望财政能安排资金给予支付;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推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化。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并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对一批购置时间较长,到处置年限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事业费】指学校(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安排的经费。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运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本级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3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2.1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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