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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行业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
5.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实施处置工作。
6.研究制定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风景名胜区和各级各类公园;指导和监督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7.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负责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工作和承担受交警委托人行道上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8.负责拟定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市政共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6人(离休0人,退休146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57辆,超编40辆。超编的原因是:不占编制数的电瓶车共有40辆,本部门因城市管理管工作较为繁重,车辆出勤率较高,故超编配置电瓶巡逻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构建综合执法新格局。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领域执法队伍,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红塔路径。
2.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截至2024年11月6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数据1,928件,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录入数据1,928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事项1,961件,限时办结1,961件。其中,“户外广告设置、门面(头)装修、招牌设置审批”1,197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550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74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35件;建筑垃圾运输许可102件;燃气经营许可证更新3件。缴款书总金额180.30万元。
3.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完成建设项目绿化方案审查19件,涉及绿地面积10.72万平方米;完成建设项目绿化方案竣工验收11件,新增绿地面积7.06万平方米,绿化投资金额达4,602.04万元。
4.智慧城市管理。累计接收批处各类城市管理案件33.78万件,其中智慧城管平台批准处理33.10万件,应办结32.90万件,办结32.89万件,办结率99.99%;举报热线2,680,000接件6,660件,回复6,657件,回复率99.95%。
5.加强市政精细管护,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修复道路破损10.03万平方米,修补人行道8,890.93平方米,盲道1,400米,路缘石1,058米,更换井座井盖266套、维修780套,更换雨水箅子533套、维修60套,更换、维修盖板532块,更换、修复隔离柱32根,补缝路面灌缝10,923米;对城市道路雨污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并进行清理疏通,清除淤泥及垃圾共2.99万立方米。开展防汛应急抢险值守18次,出动车辆108辆次,出动人员432余人次。为群众的畅通、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6.提升环卫治理水平,推动环境卫生提质升级。做好红塔区、高新区197条市政道路807.24万平方米和葫田小区公园、科技公园、金水河9.41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监督管理工作,每天出动1,500余人、36辆保洁车辆,对所管辖的31个洗手台、35座公厕、666个烟头收集器、1,297个果皮桶、20座智能垃圾分类亭进行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治,并有针对性地对各建筑工地周边和重点路段进行冲洗、洒水,全面提升道路深度保洁、增湿、抑尘效果。共投入105辆环卫专用车辆(原有车辆69辆,自2019年启动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至今,光大购入36辆),260人开展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新投放660L垃圾桶690只,维修2,688只,收集生活垃圾17.1万吨;定期对所管辖的6座生活垃圾转运站、9座公厕、垃圾桶、焚烧厂进厂道路、环卫车队、消防设施等进行巡检和卫生清理、病媒生物防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降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风险和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7.加强绿化管护,为城市增绿添色。对红塔区、高新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红土裸露的缺塘缺段进行补植补种,共补植美国红枫、云南樱花、银杏等乔木495株,补栽扶桑、吊兰、百子莲等灌木、花卉2万平方米,补植地被、草坪14.32万平方米。完成红塔区、高开区、研和工业园区道路乔木、灌木修剪工作,共修剪乔木15.1万株、灌木210万平方米、草坪44.2万平方米,修剪遮挡交通标志牌、信号灯乔木150株。
8.案件查处工作。共计立案查处各类城市管理案件5,597起,累计罚款金额416,450.00元,其中简易程序查处5,573起,罚款人民币282,200.00元;一般程序立案查处24件,罚款人民币134,250.00元。
9.小区违建工作。依据职责做好违法违规建筑管控工作,自小区违建专班成立以来,接手前期各个中队调查落实的171宗(中梁壹号院)违法搭建卷宗,对前期调查进行整理汇总,对之前未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违建案件进行重新调查,目前接手的430宗中,完成调查取证(入户调查、现场勘验、取证等相关工作)小区违章搭建案件124宗,未完成306宗。目前,督促整改,现场验收21户,整改完成21户。已收集整改相关材料并将整改完成的住户信息以函的形式发至自然资源局。
10.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理工作。2024年以来联合执法组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暂扣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非机动车5,286起,处罚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非机动车5,061起,罚款共计253,050.00元,教育处理200余起。暂扣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共享单车726起(其中,哈啰电动车313起,青桔电动车187起,绿动电动车226起)罚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共享单车569起,罚款共计28,450.00元。
11.犬只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文明养犬工作专班教育劝导不牵绳遛狗行为2,100余起,捕捉流浪犬44起,处罚不文明养犬12起,处罚金额2,400.00元,送犬只收容所32只,对未办理养犬登记督促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180余起,开展下社区进小区宣传活动16次,免费为养犬户打育苗120余只,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800余份。
12.生猪稽查工作。一大队生猪稽查组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出动车辆628车次;检查生猪经营户3,253户(次);检查定点屠宰企业20余次;配合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检查0次;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0起;纠正疑似违规行为2起,接到举报投诉件6起,核实、处理举报投诉件6起,教育、提醒谈话疑似私屠滥宰经营户0人,排查可疑私屠滥宰活动场所5处。
13.渣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44余人次,出动车辆861余辆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583余辆次;检查施工工地861余次、2个渣土消纳场例行检查18次,责令工地降低噪音65余次,责令降低夜间噪音扰民220余次,要求工地清扫、冲洗路面15余次,监督驾驶员清洗车身32余次;办理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相关的信访件19件;针对泼洒遗漏、路面污染、未全密闭运输等问题严管重罚,共办理案件31起,罚款50,300.00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22起,罚款22,600.00元;一般程序案件9起,罚款27,700.00元。经过整治,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密闭运输意识明显加强,运输中泼、洒、滴、漏现象明显减少。同时中心城区建设工地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运输建筑垃圾比例达到百分之百,旧型渣土车更新换代、新型智能渣土车推广工作也随着整治的进行有序开展。
14.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强服务严审批。目前已建立起和政务中心“双重把关”以及本单位“三级审批”的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办理《玉溪市红塔区建筑垃圾运输准运卡》,从根本上确保审批规范,做到不错漏,不放宽,不越权,清晰掌握建筑垃圾方量。2024年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共审批办理《玉溪市红塔区建筑垃圾运输准运卡》98份,审批核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330,985.48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6,434,79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291,961.86元,占总收入的99.9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2,833.00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987,464.58元,增长26.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484,503.08元,增长26.7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97,038.50元,下降77.68%。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运管中心2024年其他项目经费拨款不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6,443,144.86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8,698.18元,占总支出的21.30%;项目支出162,464,446.68元,占总支出的78.7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479,409.78元,增长23.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07,738.16元,下降12.02%;项目支出增加45,487,147.94元,增长38.8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78,698.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15,931.17元,占基本支出的7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62,767.01元,占基本支出的2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464,446.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共55,672,578.74元,占项目支出的99.12%):
(1)城管执法经费无人机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巩固网格化管理成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巡查、发现、处理及反馈工作。
(2)城管执法装备等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强化执法保障,统筹推进市容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3)城乡人居环境建管经费4,060,072.29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城市桥梁维护、保障燃气安全等工作。
(4)红塔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经费354,039.93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营运网络服务费用支出。
(5)红塔区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资金50,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工程,局部消除玉溪市红塔区城区现状中心城区内涝积水点等工作。
(6)城管执法经费678,466.52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执法服装购置等支出。
(7)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后勤服务支出。
(8)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岗亭的改造等支出。
(9)2024年防汛应急救灾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洪设施设备补充,整改、疏通易涝区域。
(10)2024年路灯专项经费2,663,965.51元,主要用于红塔区中心城区路灯、变压器及其他城市照明附属设施管护的支出;
(11)2024年聂耳文化广场景区管维经费1,077,445.75元,主要用于聂耳文化广场管理维护的支出;
(12)2024年生活垃圾处置经费3,4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范围内的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的支出;
(13)2024年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运营经费31,75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垃圾的日产日清,保持城市环境清洁干净的支出;
(14)2024年遗属补助经费27,624.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经费的支出;
(15)2024年玉溪城区绿化管护区内改造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城区绿化恢复改造重新种植费用的支出;
(16)2024年玉溪城区所属绿化管护业务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城区绿化管护维护的支出;
(17)2024年中心城区道路清扫费、五险、慰问费项目经费48,572,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道路清洗及洒水降尘等工作的支出。
(18)2024年土地租赁经费3,652,529.43元主要用于聂耳文化广场11个绿化地块土地租金。
(19)城管执法经费项目经费167,130.6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
(20)暂扣车辆及物品放置场地租赁经费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理后存放工作。
(21)双创拖车经费项目经费320,000.00元,主要用于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理工作。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4城乡人居环境建管经费158,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城市桥梁维护、保障燃气安全等工作。
(2)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37,043.00元,主要用于完善环卫设施、绿化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提升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
(3)玉溪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配套市政电源接入及沿线市政设施建设抢险应急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款支出。
(4)2024年玉溪聂耳公园维护管理补助资金149,497.90元,主要用于聂耳公园管理维护的支出;
(5)2024年红塔区路灯专项经费2,649,446.01元,主要用于红塔区中心城区路灯、变压器及其他城市照明附属设施管护的支出;
(6)2024年玉溪城区所属绿化管护业务经费2,466,002.74元,主要用于玉溪城区绿化管护维护的支出;
(7)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设系统运营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垃圾的日产日清,保持城市环境清洁干净的支出;
3.其他资金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兴街道拨购电动车经费补助33,200.00元,主要用于玉兴街道运管所工作需要购买电动车的支出;
(2)玉带街道拨铁路扩能改造项目补偿经费106,833.000元,主要用于损坏的绿化补植支出;
(3)红塔区宣传部拨课题经费补助1,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课题研究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31,97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1%。与上年相比增加36,759,662.43元,增长23.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4,7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48.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未支付、执法大队撤销、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9,84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撤销。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5,464,19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构运转、项目支出等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红塔区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资金5,030万元支付中心城区排水网完善工程土地成本费,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8,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撤销。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804.00元,决算为502,4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360.57元,增长18.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544.00元,决算为502,429.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420.57元,增长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6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804.00元,支出决算为502,4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360.57元,增长18.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544.00元,决算为502,4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导致公务用车保险费及修理费大部分没有支付,二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420.57元,增长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3,219.93元,比上年减少2,299,321.47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费用及机构运转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522,739,273.85元,其中,流动资产145,129,013.63元,固定资产10,429,577.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1,499.05元,无形资产12,177,025.08元(净值),其他资产354,042,158.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1,63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2,096.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1,002.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32,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592.08元(其中:792.08元已于2023年上缴);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770.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7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034.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40200633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部门版)20251117101320225.docx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5111709563110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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