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633400701000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聂耳公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聂耳公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聂耳公园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园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负责园内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3.积极打造聂耳文化品牌,提供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场所;4.负责园内治安管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园内的火灾、偷盗、破坏、治安事件防控及处置工作;5.负责抓好园内的环境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公园干净、整洁;6.负责做好公园绿化生产、养护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职工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及培训,满足工作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8.做好园林绿化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玉溪聂耳公园绿化卫生管理工作
(1)树木地被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修剪地被5次32,043㎡;清理乔灌木枯枝、断枝721株,抹萌发枝122株,清理乔木寄生枝52株;地被、花卉施肥9次57,677.4㎡;全园对清香木、缅桂、榕树蚧壳虫防治,雪松、天竺桂、竹子蚜虫打药41次进行病虫的防治。清扫落叶清运垃圾48.44吨。
(2)公园现管理公厕两座(其中一座为旅游公厕),每座公厕认真按“三有三无”及城市公厕管理标准件及制度来管理,每天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次打扫作记录,月底进行评比考核。旅游厕所按照旅游公厕的标准进行管理。
(3)卫生保洁做好广场、园路、水域、垃圾桶、灯杆、坐凳、四个公共洗手台的清扫保洁及消毒。严格按玉溪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检查落实。每天巡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月底进行评比考核。
(4)根据《红塔区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5-6月组织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在公园北门口、游乐场、管理人员休闲区、办公区粘贴《红火蚁的危害及其防治》宣传材料,对绿化卫生、保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3次对公园展开地毯式检查,发现蚁巢及时进行防治,共防治478个蚁巢。今年8-9月小黑虫比较多,组织挂粘虫黄板600张、打敌杀死2次,9月30日20:00点由区卫健委组织安排喷氯菊酯乳液灭杀小黑虫,10月10日公园组织再次喷氯菊酯乳液灭杀小黑虫。
(5)补栽补种松红梅、黄冠菊、美女樱460㎡。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及《玉溪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强化公园卫生清扫保洁、绿化管护修剪、设施维修检修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公园内绿化地、环境卫生、公厕卫生、公共设施卫生、知音湖湖面卫生等进行检查考核督促整改。新增11块公益广告牌,特别增加了“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及“公勺公筷”宣传牌,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向游客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手册等进行宣传。
2.玉溪聂耳公园水电维修管理工作
(1)每天巡查公园水电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半年进行电路修理7次,水路修理12次,公厕检修11次,门窗修理3次,每月按时抄计水电表,共计12次。
(2)收集整理海绵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针对水管网施工质量差、漏水等问题多次向区城管局和市住建局反映,配合各出租点完成水电修理,配合组织部做好党群服务中心的水电建设。
3.玉溪聂耳公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认真完成《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四防检查记录表》、《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安全教育记录》、《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法律宣传、警示教育记录》、《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创建平安、无毒、文明单位记录》等10个公园安全生产、平安创建工作台账。落实领导干部当班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2-3名公园领导及班组长值班及时处理公园突发事件。共开展安全检查12次,班组开展“一岗双责”自检自查12次,发现问题37处,已整改完毕。
(2)公园围绕“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组织职工定期学习责任书的内容和法律法规、《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办法”中涉及公园工作的部分。组织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
(3)公园安全委托管理合作单位为玉溪宸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使用保安8名。公园管理方根据需要及时对保卫人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及作息时间进行了修改,完善了保卫、综合组每周综合整治制度。巡更期间对有问题的现场进行拍照留底,记录现场问题。全年共收集照片1,176整理留存相片231张。全年制止散发小广告205份,小摊贩39起,乱坐草坪277起,躺卧座椅191起。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天对公园进行巡视,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创建和谐公园。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在本单位范围内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1条,发放宣传资料96份,进行问卷调查84份;在综合巡查中提供涉恶线索1条经公园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判后上报城管局。
(5)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公园活动团体的活动规律制定了整治方案,中午1点至4点之间,把整治的重点放在聂耳铜像周围,晚上7点到10点整治的重点在北大门口,每天中午12:00-14:00,晚上21:30以后禁止带音响唱跳,其余时段音响分贝不准超标。做好市民群众的劝导教育工作,在公园发放噪音整顿通知165份,与54个活动团体签订责任书。每天在游人最多、噪音最大的区域进行专人定点蹲守,对噪声源进行监管,加强巡逻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2020年10月份经公园三重一大会议商议,报请红塔区城市管理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在公园东边与玉溪一幼相邻位置,增设一块多功能大屏噪音监控系统,此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聂耳公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聂耳公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聂耳公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收入合计38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度收入合计489.84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减少103.30万元,下降21.08%,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6月调走1人,2020年补发了我单位原有在职人员42人2018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45人2018年的生活补助共计115.9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支出合计39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4万元,占总支出的66.41%;项目支出131.16万元,占总支出的33.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合计48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万元,占总支的82.88%;项目支出83.35万元,占总支出17.12%;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44.23万元,下降35.74%。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为:(1)2020年补发了原有在职人员42人2018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45人2018年的生活补助共计115.91万元;(2)2020年6月调走1人;(3)日常公用经费12.86万元比上年的38.96万元减少26.10万元,下降66.99%,其主要原因为2020年安保人员劳务派遣费23.52万元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统计。项目支出131.16万元,比上年的83.35万元增加47.81万元,增长57.3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从2021年开始安保人员劳务派遣费23.52万元纳入项目预算;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绿化卫生管护欠款55万元,比上年支付的31.67万元增加23.3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聂耳公园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34万元。与上年403.57万元对比减少144.23万元,下降35.73%,减少原因为:(1)2020年补发了在职人员42人2018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45人2018年的生活补助共计115.91万元;(2)2020年6月调走1人;(3)日常公用经费12.86万元比上年的38.96万元减少26.10万元,减少66.99%;其主要原因为2020年安保人员劳务派遣费23.52万元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统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聂耳公园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16万元。比上年的83.35万元增加47.81万元,增长57.36%,增加的原因为:从2021年开始安保人员劳务派遣费23.52万元纳入项目预算;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绿化卫生管护欠款55万元,比上年支付的31.67万元增加23.33万元。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维护管理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180.00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101.72万元;编外人员——安保劳务派遣补助资金项目 ,年初预算23.52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23.52万元;多功能大屏噪音监控系统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3.00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3.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维护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编外人员——安保劳务派遣补助资金项目 、多功能大屏噪音监控系统补助资金项目,都已按年初预定目标圆满完成标,各项指标已达标,市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比上年486.92万元减少100.38万元,下降20.6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补发了在职人员42人2018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45人2018年的生活补助共计115.91万元;2020年6月调走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7%。其中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9.45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其中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8.9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7.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费247.78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27万元,用于购房补贴4.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2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2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垃圾运输车停止使用(由红塔区环卫站统一清运),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8万元,下降5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5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垃圾运输车停止使用(由红塔区环卫站统一清运),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聂耳公园资产总额92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4万元,固定资产893.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2330.89平方米,账面原值730.8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4.45万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其中:本单位为所属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为空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聂耳公园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审核完善绩效目标,提升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关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使绩效工作有据可依,重视绩效指标的细化和量化,遵循绩效导向原则,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保证项目实施与绩效指标一致,做好绩效自评工作,为下一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奠定基础。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聂耳公园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学习研究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思路、沉着应对、主动作为、精打细算,努力增收节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下一步措施是:1.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2.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3.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3个。
(1)项目一玉溪聂耳公园2021年维护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各项年初预定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完成2021年聂耳公园范围内乔灌木、地被、草坪、花卉、盆景、硬地、水域、厕所及公共设施的管护、清扫、维修维护工作,为城市创造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2)项目二编外人员——安保劳务派遣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各项年初预定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2021年度玉溪聂耳公园安全保卫工作,日常游览秩序的维护、保护游客安全、维护公园财产安全等工作。项目绩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3)项目三多功能大屏噪音监控系统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各项年初预定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根据合同签订价款3.54万元,按安装要求参数按质按量采购安装完成,以满足创文工作需要,加强公园噪音治理,实时传输数据至智慧城管指挥中心,提升管理时效,给市民创造一个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项目绩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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