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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
2.负责保护公路财产,坚持上路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3.依据授权许可管辖路段内的超限运输,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工作;
4.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路产变更移交工作,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档案;
5.负责路产案件的审核、备案,并对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参与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6.负责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
7.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正常养护、及时排除路障和抢险、修复公路,确保公路畅通、安全,做好公路行道树的保护工作,使其不影响交通及周围工农作业设施的安全使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路产管理工作
(1)截止2021年9月底,大队共上路巡查270余天,出动人员3,600余人次,车辆1,190余台次,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期间,农村公路共发生损坏路产案件3起,处理3起,晋红高速发生路产损坏案件17起,处理17起。审批路政许可事项4起,警告和查处摆摊设点乱堆乱放案件20起,拆除非交通标志8块,广告标语60余条。
(2)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大队组织所有职工学习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与法规,对单位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有效及时地消除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日常工作中,队员每天对辖区县道、农村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涉路安全隐患2起,处理2起。
晋红高速中队继续加大对晋红高速公路红塔区段隐患排查力度,主要针对路面、桥梁下空间、服务区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截至9月底,查处服务区安全隐患问题30起,现场整改30起;巡查发现破坏高速公路隔离栏42起,修复39起,未能修复3起;发现隔音板脱落7块,已由晋红高速运营管理中心修复;发现反光立柱损坏9根,百米桩损坏2个,已通知运管中心进行修复;期间,协助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处理拒交过路费3起;劝返高速公路23人,劝离高速公路违停车辆27辆;加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发现在桥下空间堆放物品、倾倒废弃物、擅自搭建建筑物等违规现象52起,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2、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
今年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分别在大营街、研和、春和、北城等地继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流动和静态形式相结合的常态化联合治超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大队共出动4,822人次,车辆537辆次,拦截检查过往车辆85,269辆,查获处理各类违法车辆688辆,其中非法改装车辆452辆,罚款22.60万元,已恢复原状7辆;泼洒漏47辆;超限车辆189辆,百吨王一辆,每名超限驾驶员由交警部门处于扣6份,罚款0.20万元的处罚,罚款共计3.80万元,卸货1,200.00余吨,常态化联合治超行动对违法超限货运司机起到了震慑作用,辖区内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不定点、不定时、视频和卡口、灵活上路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杜绝整治效果反弹。
3、宣传及普法工作
(1)大队以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为主,派出人员深入各乡、街道及公路沿线两侧,分别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内容,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6余条。宣传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及交通安全关系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爱路护路的意识,积极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搞好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工作。
(2)按照市、区政府统一安排,6月大队组织人员到红塔区聂耳广场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活动分别以节目表演、印发宣传安全生产资料、多部门人员现场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广泛宣传各种安全预防、安全避险、安全处置的应对方法和安全常识。期间,红塔区路政大队工作人员积极向周围群众共计发放200余份宣传册,讲解路政知识,取得了不错的宣传效果。
4、其他工作
5月29日,15头亚洲象往峨山进入红塔区大营街南安哨,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大队组织人员配合交警部门,24小时值守在玉洛路、法冲路、黄草坝路等多个卡点,形成防护网防止象群进入村庄及人口密集大的地区增加安全隐患。行动持续7天,大队共出动35人次,顺利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今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大队积极按照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更换办公区域公益广告,按照区交运局要求,派出人员到任井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扫路边垃圾,使街道干净整洁。同时派出人员值守在城西客运站,遇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并清理干净。
自今年5月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大队积极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有序开展个人剖析谈话、执法轮训等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梳理问题清单19条,现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预计10月底将全部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7.99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交通部门临聘人员单位部分保险因为疫情原因减免,2021年度人员保险恢复正常缴费,所以造成差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22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万元,占总支出的23.55%;项目支出174.53万元,占总支出的76.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14.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73万元,下降59.73%,项目支出增加109.32万元,增长167.6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交通部门临聘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中支出,2021年该经费根据财政要求从项目支出中支出,所以造成增减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79.73万元,下降59.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交通临聘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中,2021年该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中,所以造成较大差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9.32万元,增长167.64%,主要原因2020年将交通临聘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中,2021年该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中,所以造成较大差异。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73.73万元,占项目支出99.54%,主要用于开展路政管理工作、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专项工作、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0.80万元,占项目支出0.46%,主要用于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对比增加30.49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交通部门临聘人员单位部分保险减免,2021年人员保险恢复正常缴费,所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8%。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支付2020年度未支付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30万元,增长10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0万元,增长10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支付2020年度未支付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路政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51万元,下降88.95%,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2021年该项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中,所以造成较大差异。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0.32万元,差旅费支出0.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资产总额55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2万元,固定资产552.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6项,账面原值55.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为空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重点项目情况,编制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注重预算绩效管理,于每年年底开展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完成后开展自查自评,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应。通过绩效自评,规范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3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项目各项设定绩效指标都已完成,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
1.项目一治超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已完成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使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确实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全区经济社会的高效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的目标任务;
2.项目二交通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已使用交通部门临聘人员协助完成执行有关路政管理方针、政策,宣传治超政策法规;协助开展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检测工作、公路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公路巡查,协助维护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为公路安全畅通提供路政管理保障的目标任务;
3.项目三2016年第三批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修复及公路路政管理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已完成当年加强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公路路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公路路政管理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执法形象和社会形象,构建良好的公路路域环境和有序的公路路政管理秩序,切实做好公路路产的保护、公路路权的维护,保障公路使用者、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做好路产案件的审核、备案,并对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参与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正常养护、及时排除路障的抢险、修复公路,做好公路行道树的保护工作,使其不影响交通及周围工农作业设施的安全使用的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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