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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提出红塔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5.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红塔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14.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区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9.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全区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20.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1.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做好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消费扶贫工作。
22.承担全区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3.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储备,提出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24.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5.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市、区投资项目。
2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8.负责红塔区国防动员工作。
2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年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红塔区202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103.03亿元,同比增长3.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在6.00%左右,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29.60%左右,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50亿元,同比下降1.10%,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9.60%,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13.10%,城镇居民收可支配收增速在3.00%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增2.8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40%。
2.坚持项目为王抓投资。牵头制定《红塔区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将投资任务分解、压实到各乡(街道)、红塔产业园区、各部门。坚持月调度、季分析,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全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29.60%,其中民间投资下降52.80%。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中,非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17.60%,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57.90%。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云南省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排水设施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申报2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250.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申报1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8,886.0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截至目前红塔区2023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红塔区八库连通工程项目分别获得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共计200.00万元。四是积极争取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共分两批次获得是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93.00万元。五是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形成了红塔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清单,清单共18个专债储备项目,总投资212.14亿元,资金需求55.96亿元。年内成功发行了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3.00亿元和机场高速5.00亿元专项债券。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出台《红塔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玉溪市红塔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出周三“夜市”延时服务,推出5个部门22个高频即办事项。三是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服务好重点投资项目。四是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提高办件效率一般不动产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实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实现联动过户。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改革。五是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营商环境不优”专项整治。紧盯企业反馈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营商环境问题,实现清单化管理。
5.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贯彻落实省级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红塔区产业强区三年行动(2022-2024年)》《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好运营好中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玉溪市红塔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 2022-2024 年)》。
6.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牵头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粮油保供稳价和2023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和管理;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节日期间粮油市场检查、夏粮收购检查、粮食质量检查等,共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粮油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共计30家(次)。进一步加强应急救灾物资管理,2023年完成了红塔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搬迁工作。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运保障机制,区发改局与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力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玉溪缘多民族物流有限公司署了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协议,与玉溪鸿尤相装卸搬运有限公司署了应急救灾物资装卸协议,并要求其在红塔区域2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运达指定位置。为保障红塔区偏远山区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区发改局在小石桥乡、洛河乡偏远地区设置了救灾物资临时储备点能够确保受灾时第一时间得到保障。
7.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造福群众。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建设项目,2023年续建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8,146.00万元,目前已完工1个,在建3个,未开工项目1个。新建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目前已完工2个,在建9个,未开工项目5个。认真开展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级评审项目4个,并获得批复,争取移民专项资金1,572.97万元;区级评审项目3个,计划争取移民专项资金360.00万元;贴贷款项目1个60.00万元。2023年及时足额发放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500.52万元;做好移民贴息小额贷款,共计贷款96户,贷款金额942.00万元。二是加强价格收费调控,控制物价上涨。会同区住建局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历教育收费行为,配合区教体局做好普通高中恢复学费、住宿费收费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管理;优化调整红塔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开展了56个品种的价格监测。三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区发改局协调乡村振兴局在荀苴村社区白土村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13.00万元,修建了93间猪圈,租给村民养猪,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又帮助群众发发展养殖业。在双龙村易地扶贫搬迁点产业帮扶扶资金168.00万元,建成猪舍1,174.30平方米、饲料及辅助管理用房350.00平方米、防淋车辆消毒间35.00平方米,并引进第三方养殖企业参与建设和开展养殖,拟建成存栏母猪120头、年出栏肥猪2,000头的养殖场。在荀苴社区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80.00万元,修建了430.00平方米的养殖场地,养殖梅花鹿12头,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加强改善基础设施投入,区发改局协调区乡村振兴局投入资金11.00万元,为大营街道大密罗社区上龙潭村安装路灯18盏。实施小额信贷帮扶,为易地搬迁点脱贫户28户(白土村24户,上龙潭村1户、双龙村3户)实施小额信贷帮扶,共计134.40万元。易地搬迁点脱贫户15个在校学生实施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帮扶,共补助资金3.00万元。劳动力就业方面,红塔区三个搬迁点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225人,实现稳定就业的136人,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至少有1人就业,全面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股、价格收费管理和调控监测股、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国防动员一股、国防动员二股;2个临时机构:红塔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包装办。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塔区价格认证中心
2.红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决算并入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红塔区价格认证中心
3.红塔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 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2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12,608.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12,608.67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38,701.08元,下降2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76,663.08元,下降22.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2,038.00元,下降38.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3,423.58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29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9,343.7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9,039.05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0,000.00元,能源节约利用增加240,000.00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885.16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4,017.8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2,217,727.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913,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489,587.11元。其中:基本支出9,541,071.65元,占总支出的44.40%;项目支出11,948,515.46元,占总支出的55.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45,740.47元,下降22.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8,573.71元,增长8.39%;项目支出减少6,984,314.18元,下降36.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0,462.97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29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9,343.7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9,039.05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0,000.00元,能源节约利用增加240,000.00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885.16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4,017.8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2,217,727.6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913,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1,071.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58,785.22元,占基本支出的8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2,286.43元,占基本支出的1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48,515.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941.87元,科学技术支出6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9,484.00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240,000.00元,农林水支出106,970.16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36,919.43元,应急管理支出214,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7,408.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35%。与上年相比减少5,814,578.08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应急管理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7,88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886,829.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763.43元,战略规划与实施150,000.00元,物价管理23,200.00元,事业运行1,194,774.07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316.0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6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3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24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722,359.3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38,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2,970.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22.11元,死亡抚恤260,69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11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9,398.38元,事业单位医疗72,313.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4,705.2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699.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24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6,97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06,970.1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1,0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1,07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136,91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1%。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51,919.43元,粮食风险基金5,060,000.00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25,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214,2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96.00元,决算为42,03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60.00元,决算为32,117.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36.00元,决算为9,920.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60%,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2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96.00元,支出决算为42,03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60.00元,决算为32,117.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36.00元,决算为9,92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23年接待外地州次数超预算数,及国防动员车辆费用高,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08.96元,增长6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93.46元,增长8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15.50元,增长15.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国防动办、人防办划转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公车增加1辆及业务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和红塔区外单位调研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移民安置等业务工作接待、重点项目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286.43元,比上年增加600,482.90元,增长103.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财政要求将编外人员工资纳入单位基本支出核算,以及差旅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同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369.00元、电费1,090.72元、邮电费14,075.33元、物业管理费9,835.20元、差旅费43,890.00元、公务接待费9,920.5元、劳务费594,145.06元、委托业务费5,972.8元、工会费84,765.36元、福利费17,105.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17.86元、其他交通费257,0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59.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065,504.58元,其中,流动资产3,546,538.69元,固定资产2,518,965.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5,54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9,452.31元。固定资产无偿划转70,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98.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98.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6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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