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红塔区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如下。具体内容包括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单位基本信息表、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关于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人、辆 | |||||||||
单位名称 | 实有人数(合计) | 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小计 | 行政(含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
红塔区医保中心 | 32 | 29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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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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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医保中心201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23.9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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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 二、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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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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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 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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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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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209.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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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医疗卫生 | 9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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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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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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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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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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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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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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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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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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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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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16.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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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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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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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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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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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323.97 | 本年支出合计 | 323.97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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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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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323.97 | 支出总计 | 323.97 | |
注:本表中的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除区医保中心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外,还包含红塔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55人)、红塔区社保局(退休代管22人)、红塔区原工商业者(5人)的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 | ||||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323.97 | 300.67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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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01 | 行政运行 | 170.23 | 17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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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3.3 |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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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99 | 1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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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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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1.34 | 6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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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3.72 | 3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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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39 | 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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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玉红机编办〔2011〕118 号)文: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红塔区医保中心)为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办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工作(2012年1月1日起交由红塔区社保局办理)。
(三)负责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四)负责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按比例下达医疗保险基金收缴计划。
(五)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载、管理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时公布职工个人账户及医疗保险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障IC卡制作、管理。
(六)按照市区分工,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医疗保险待遇审批报销。负责医保慢性病评审、发证、管理。
(七)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审核、结算、报销;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结算和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八)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并进行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工作。
(九)负责全区医疗保险收支情况及基金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十)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红塔区医保中心将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职工参保、城镇居民参保、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年内组织两次门诊慢性病评审工作,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认真按时完成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继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稽核工作,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认真做好基本、大病医疗费用的日常检查、审核、结算、报销支付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参保人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塔区医保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3,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实有车辆2辆。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3.97万元,与上年316.93万元相比增加7.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3.9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安排323.97万元,与上年316.93万元相比增加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67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23.3万元,占总支出的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


2015年红塔区医保中心部门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1、2015年我单位退休人员新增2人,导致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增加;2、红塔区医保中心医疗卫生预算中,除本单位的医疗卫生预算数外,还包含红塔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55人)、红塔区社保局(退休代管22人)、红塔区原工商业者(5人)的医疗卫生预算数,在部门预算中医疗卫生预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红塔区医保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6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6.41万元,占基本支出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红塔区医保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万元,包括参保人员、两定单位费用拨付业务专用表费用、软硬件维护、经办点联网、慢性病评审、医疗保险违规有奖举报奖励、异地就业人员住院医疗费调查、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31.2万元对比减少7.9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支出项经费的进一步压缩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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