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的公示
玉溪民康医院持有的登记号为:43198673X53040217A100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于2025年08月01日前进行2025年年度校验。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截至2025年08月01日18点,我局未收到玉溪民康医的校验申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机构经我局依法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卫健局申请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现我局决定对玉溪民康医院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玉溪民康医院 | 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延长线 | 43198673X53040217A1002 | 沈奖进 | 刘天福 |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受理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7幢1楼115室,联系电话:0877--2013926。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1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