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二○○八年卫生工作总结暨二○○九年卫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12-16 10:5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二○○八年卫生工作总结

暨二○○九年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红塔区卫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区委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达到病有所医”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抓好以控制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麻疹、脊髓灰质炎肠道传染病中的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等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强化卫生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八年工作总结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辖区内现有各类医疗机构342(区管医疗机构168),其中:市级7,区级4,乡镇卫生院9,其他医疗机构(民营、厂矿、学校)246,村卫生所75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46人,其中:市级医疗机构1379人、区级医疗机构320人、乡镇卫生院311人、乡村医生293人、其他医疗机构(民营、工矿企业、学校)1243人。不含乡村医生,全区平均每千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全国3.52人,全省2.69人);各类医疗机构有病床3000张,其中,市级医疗机构1800张,区级医疗机构350张,乡镇卫生院320张,其他医疗机构530;全区平均每千人有病床7张(全国2.49张,全省2.28张)。

二、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实际完成99%

指标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实际完成,孕产妇死亡2,孕产妇死亡率46.57/10万(指标未完成,2007年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为100.58/10万)。

指标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1‰。实际完成6.98‰。

指标4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450/10万。实际完成208.3/10万。

指标5新农合受益面达90%以上、资金使用率达85%以上。实际完成,预计2008年受益面达130%以上,资金使用率达95%以上。

指标6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新建或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完成情况,完成建设规划上报, 完成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建制设置工作,初步建立了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在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人员编制支持,正在与市、街道办事处协调规划建设地点、投资规模等。

指标7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80人。实际完成82人。

指标8HIV哨点监测,吸毒人群200人、暗娼人群360人。实际完成,吸毒人群监测134人,暗娼人群监测643人。

指标9HIV自愿咨询检测450人。实际完成421人(到10月底)。

指标10孕产妇HIV筛查4400人。实际完成3462,预计到年底检测4100人(全区孕产妇数仅有4260人)。

指标11婚姻登记人员HIV检测3250人。实际完成3462,预计到年底检测3650人。

指标12AIDS抗病毒治疗45人。实际完成95人。

指标13美沙酮维持治疗200人。实际完成,维持治疗130人,累计治疗184人。

指标14大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抽查,学生达98%以上,城市居民达90%以上,农村居民达80%以上,娱乐场所高危人群达98%以上。

指标15新发现的HIV感染者做到,告知率达95%以上,完成97.2%CD4检测率达80%以上,完成75%。随防率达80%以上,完成100%

指标16吸毒人群HIV感染率控制在10.45%(逐年呈下降趋势);暗娼人群HIV感染率控制在0.47%(逐年呈下降趋势);孕产妇人群HIV感染率0.29%;重点高危人群HIV感染率得到控制。

指标17初步建立起了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起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控制处置;城乡居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提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认真总结全区防治艾滋病三年人民战争(20052007年)工作经验,启动了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20082010年)。2005-2007年,全区各类人群HIV检测22667例,检出HIV阳性213例,平均检出率为0.94%200819月全区共完成各类人群HIV检测9171例,检出HIV阳性62例,平均检出率为0.68%2007年全区HIV阳性平均检出率为0.69%2006年全区HIV阳性平均检出率为0.95%)。截至2008年,我区暗娼人群HIV阳性率控制为0.47%,吸毒人群HIV阳性率控制为10.45%,孕产妇人群HIV阳性率控制为0.29%,艾滋病疫情仍然保持在中度流行强度。虽然我区重点高危人群HIV感染率得到一定控制,艾滋病传播途径、HIV感染人群分布正在发生变化,性途径传播比重已从不到20%上升到40%以上(目前,我区艾滋病传播途径仍以静脉注射吸毒传播为主),HIV感染人群已从重点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艾滋病预防控制形势依然严峻。

2008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全区防治艾滋病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切实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做好高危人群(吸毒人群、暗娼人群)、孕产妇人群、新婚人群HIV监测和综合干预工作;落实抗病毒治疗、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措施和关怀救助措施。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抽查,城市居民达90%以上、农村居民达80%以上、学生达100%。完成市级下达的艾滋病疫情监测任务。2008年(19月)全区共监测检测9171人,其中:婚姻登记人群监测检测3202人,检出HIV阳性5人,检出率0.16%;孕产妇人群监测检测3462人,检出HIV阳性10人,检出率0.29%;VCT监测检测396人,检出HIV阳性20人,检出率5.1%;娱乐场所高危女性服务工作人群监测检测643人,检出HIV阳性3人,检出率0.47;医院无关联人员监测检测1015人,未检出HIV感染者;劳教人员监测检测319人,检出HIV阳性10人,检出率3.1%;吸毒人群HIV哨点监测134人,检出HIV阳性14人,检出率10.45%,检出梅毒阳性8人。实施了8例预防艾滋病传播母婴阻断措施,实现了100%HIV阳性孕产妇母婴阻断和抗病毒治疗措施。2008年,全区HIV感染者的管理和抗病毒治疗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共完成艾滋病抗病毒治疗95例,减免机会性感染治疗费56319.08元,救助生活困难的HIV感染者和患者97人次,补助最低生活保障费203503元。2008年检测出的HIV感染者告知率达97.2%、跟踪随访管理率已达100%CD4细胞检测率达75%,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社区和戒毒所吸毒人群艾滋病行为监测问卷调查232份;完成暗娼人群艾滋病行为监测问卷调查400份。

积极争取国际、国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支持和专家技术指导,实施了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中 澳清洁针具交换项目、新西兰驻华大使馆援助艾滋病可持续综合防治试验示范项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试点项目,有力地推进了全区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开展了男男同性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199620089月,全区累计监测各类人群49129人次,检出HIV阳性595人(因艾滋病死亡27、其它原因死亡54),现存活514人,查无此人171人,需要综合管理人数达343人。

2、免疫规划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全区“四苗”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均达99%以上;继续开展幼儿和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了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儿童预防接种疫苗从6种扩大到了14种。

3、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做好鼠疫、霍乱、肝炎、伤寒、痢疾、结核、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了世行贷款/英国赠款/日本援助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球基金第四轮第一期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球基金第四轮第二期结核病控制项目,按照结核病控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协调配合,强化业务技术培训,重点落实新涂阳结核病人发现任务,严格规范管理,提高病人治愈 率2008年全区完成新发涂阳结核病人82例,新涂阳结核病人治愈 率达98%以上,全面完成了年度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积极争取组织实施了全国伤寒副伤寒综合防治示范基地项目、中国慢性病死因监测项目、卫生部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及儿童疫苗基金,无偿援助乙肝疫苗合作项目、全国农村饮用水监测项目、地方病防治中央转移经费支付项目,各个项目工作实施顺利。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全区没有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截至10月底,全区传染病发病率为208.3/10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450/10万内)。

4、认真做好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重点,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筛查监测和管理工作,指导帮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08年实施了高危孕产妇及贫困儿童救助310人(高危孕产妇226人、高危儿童84人),补助救助基金13.51万元。积极争取并在省级专家组支持指导下,组织开展了国家级乳腺癌早诊早治筛查项目工作,项目实施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8年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3%,孕产妇死亡2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46.57/10万(2007年孕产妇死亡4例,死亡率100.58/10万);新法接生率为99%,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婴儿死亡率控制为6.98‰(2007年婴儿死亡率为10.1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为8.85‰(200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06‰)。

5、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及时组织并派遣了疾病防治和卫生监督人员各2 人,车辆2辆,奔赴地震灾区,积极开展卫生防预和监督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区卫生系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和患儿的筛查、诊断、治疗工作。自     9月      18,面对全区筛查和诊断、治疗的婴幼儿和患儿不断增多的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区属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开展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和患儿的筛查、诊断、治疗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免费筛查和对经筛查确诊为泌尿系统结石的患儿免费救治政策,并认真组织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免费筛查工作的入户通知,确保了安全、有序、有力、有效地做好我区婴幼儿和患儿的筛查、诊断、治疗工作,保证了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筛查和患儿的医疗救治,确保了婴幼儿和患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11月      15,全区共入户筛查11132余名儿童、接诊8052名儿童、医学筛查20名儿童,共垫付筛查费、救治费289746.51元。11月      13,大营街镇赤马村发生60人误食草乌中毒事件后,我局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开展了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监督工作,经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全力救治,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已全部治愈出院,中毒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正依法按程序处理。

6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努力保证餐饮安全和医疗市场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食品安全登记台账和索证制度。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促进了城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目前,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达到A级单位6户、B级单位25户。

在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中,坚持打纠并举,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强化对医疗机构审批准入和规范化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全区168个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许可和执业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

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强化卫生行政部门效能建设。

7做好新农村建设卫生项目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200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新农村建设中卫生项目建设基本标准,投入资金421.09万元(区级92.3万元、乡镇61.4万元、村级267.39万元),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中卫生所、卫生公厕、垃圾房等62个项目建设工作,80%以上的项目工作进展顺利。认真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云南省第八次卫生城市检查评比工作,为玉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了基础;巩固了大营街镇国家级卫生镇、北城镇省级卫生镇、大营街居委会、杯湖村委会、师旗村委会省级卫生村称号。

(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积极争取多方投入资金310万元,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分别落实了小石桥乡卫生院(建设规模9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5万元、区级补助40万元、乡镇补助45万元,国债和区级资金已全部到位,乡镇到位30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北城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楼修缮改造,总投资6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0万元、乡镇补助10万元、单位自筹20万元,资金基本到位,项目正在实施)、区麻风病康复院(新建改造规模1300平方米,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17万元、省、市补助13万元,资金已到位,项目正在实施)国债资金建设项目。

2、全区投入设备购置资金412万元(区级补助205万元,乡镇、医疗单位自筹207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医疗设备89台(件)。

3、深化完善乡村卫生组织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四有七统一”的管理(“四有”即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七统一”即实现对村卫生所的建制、行政、业务、财务、药品、收费、名称的统一管理)模式;重视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了农村医疗卫生人员专业培训工作;认真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实施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自查自评,并通过了省、市审评和复评。

(三)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20082010年)》和市、区政府要求,制定了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完成了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独立建制设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省级已下达我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基本建设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每个站基本建设省级补助15万元),目前玉兴路街道、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正在进行选址、资源整合工作,同时还在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通过加大投入,制定、调整、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划设置、人员编制、房屋设备、信息管理、考核管理等,力争早日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调整完善了2008年实施方案,提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从50元提高到90元(中央补助40元、市级补助20元、区补助10元、乡镇各补助10元、个人筹资10元);调整提高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从40%提高到70%,区级医疗机构从30%提高到60%,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15%提高到25%);全面开展了门诊和住院统筹现场减免报销工作;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医药费用审核报销及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坚持因病施治,实行门诊处方限价、限价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住院天数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控制、药品费用控制、自费项目控制、医药费用清单、三级结算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群众“病有所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组织开展了区、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降低药品费用,有效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08年,全区农村群众参合率达97.7%。全年应筹集资金2634.25万元,到10月底,实际到位资金2304.32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134万元(含上年结算的11万元),市级补助292.24万元,区级补助292.694万元,乡镇(街道)补助292.694万元,资助残疾人、五保户、低保对象、独生子女家庭参合费27.705万元,个人筹资264.989万元(中央补助待结算38万元,市级补助尚未到位资金292万元)。预计2008年,全区参合群众受益率达130%,资金使用率达95%以上。

(五)加强医疗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各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执业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清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区卫生局坚持标准,严格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凡是不符合校验标准的予以注销,2008年注销了7个医疗机构,暂缓校验3个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各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全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点的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同时强化了医疗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工作,紧紧抓住质量、安全、服务、收费四个环节开展工作,促使医疗机构转变发展思路,端正服务理念,从片面注重外延发展和硬件建设,转到充实内涵,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员素质建设、文化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来,不断提高了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了医疗安全,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医疗事故,控制了过度医疗服务,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努力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2008年全区区、乡、村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全市统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共采购药品3173.3万元,让利群众1430.6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1170.12万元,让利群众163.53万元。(到10月底)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教育工作,2008年多渠道投入资金40多万元,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种卫生专业技术培训班、法律知识培训班、财务管理培训班43期次,受训面达95.32%,送人进修学习31多人次,不断提高了基层卫生队伍业务素质。

(六)以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

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区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实施方案》、《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红塔区卫生局机关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玉溪市红塔区卫生系统贯彻执行红塔区区科级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局2008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使各项工作的落实有了制度保证,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全面转变。

(七)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各医疗机构紧紧围绕卫生行业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努力改进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使医疗卫生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基层。

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医,注重诚信服务,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结合实际,建立了导诊咨询台、公开投诉电话,设置群众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切实加大医疗机构内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检查情况,降低药品费用,科学合理地减少患者住院天数,有效降低患者医药负担;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经问卷调查,社会评医院、患者评医院、职工评医院的基本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建立健全卫生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点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廉医及药械采购管理等各项制度;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卫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廉政廉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卫生部门的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努力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工作体会及成效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卫生局大力支持,我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003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业务用房30000�,购置医疗设备600多台(件),我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健全完善卫生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区卫生局切实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配套实施文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准备工作,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全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确保投入,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了传染病疫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每年确保80万元以上资金投入,在区卫生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区属各医疗机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以控制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麻疹、脊髓灰质炎肠道传染病中的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等为重点,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全区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事件的发生。

通过开展防治艾滋病三年人民战争(20052007),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区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群众防制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全区监测检测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措施全面落实,艾滋病疫情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区重点人群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率控制在低水平(吸毒人群HIV感染率从2005年的10.26%降到2007年的8.01%,娱乐场所女性高危人群HIV感染率从2005年的1.46%降到2007年的0.28%孕产妇人群HIV感染率控制在0.2%左右),防治艾滋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加强新农合资金运行中各个环节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初步建立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067月,红塔区开始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卫生局认真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调研工作,制定了符合红塔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工作中注重新农合资金运行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坚持因病施治,实行门诊处方限价、限价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住院天数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控制、药品费用控制、自费项目控制、医药费用清单、三级结算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平均达到了95%以上。20067月―2008年度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700多万元,实施了门诊、住院医药费统筹现场减免报销,共减免报销门诊和住院医药费70多万人次,4200多万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平均达120%以上,资金使用率平均达90%以上,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减轻了农村居民个人的医药费用负担,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初步建立起了我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五)重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保证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在基本医疗设备购置方面,保证了基层医疗业务工作的开展。近三年,每年区、乡镇和医疗机构共同投入设备购置资金都在300万元以上,采购了一大批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基本医疗设备,确保了业务工作开展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同时,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紧紧抓住村级卫生组织建设,逐步推进完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改革,推行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所长聘用,建立完善乡村医生个人档案、聘用制度和年度考核记录,加强乡村医生业务素质培训,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有效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保证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得于落实。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制定政策,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改善了我区医疗卫生条件,巩固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了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了广大人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但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卫生资源配置问题

红塔区辖区内有各类医疗机构342(区管医疗机构168),其中:市级7,区级5,乡镇卫生院9,其他医疗机构(民营、厂矿、学校)246,村卫生所75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46人,其中:市级医疗机构1379人、区级医疗机构320人、乡镇卫生院311人、乡村医生293人、其他医疗机构(民营、工矿企业、学校)1243人。不含乡村医生,全区平均每千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全国3.52人,全省2.69人);各类医疗机构有病床3000张,其中,市级医疗机构1800张,区级医疗机构350张,乡镇卫生院320张,其他医疗机构530;全区平均每千人有病床7张(全国2.49张,全省2.28张)。

目前我区卫生资源配置特点是:

1、总体卫生资源比较充足。辖区内已有各类医疗机构340多个,不含乡村医生,已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00多人,平均每千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全省平均3.5人);各类医疗机构有编制病床3000张,平均每千人已有病床7张(全省平均2.2张)。加之房屋和医疗设备建设投入,总体红塔区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呈现出比较充足的现状。

2、中心城区集中了大量的优质卫生资源,而农村卫生资源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设备建设、医疗技术水平上,农村与中心城区差距很大。

3、市级卫生资源比较强大,区、乡镇、村卫生资源相比较弱小,群众看病就医仍然更多地选择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对策及建议:市、区统筹,加大对辖区内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力度,调整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明确各层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从区域总体上达到功能互补,形成整体的、综合的、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议以农村和城市居民健康为中心,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等体现政府职能的领域,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使辖区内充足的卫生资源获得较大的效益。同时还要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使卫生资源从医疗领域向预防保健领域流动,从大型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从城市向农村流动。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设置及建设发展问题

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要求和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云编办[2007]51号)和省卫生厅《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7-2010年,红塔区要规划建设5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发展工作还比较滞后(现只初步完成1个中心、2个站的建设),涉及规划、征地、人员编制、增人计划、建设资金、专业人才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区级难于统筹规划、协调解决。

对策及建议:市、区统一研究制定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发展规划,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卫生资源,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土地征用上给予适当优先考虑,或明确更加灵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土地、房屋使用管理体制机制,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和每年增人计划指标,加大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资金投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补助政策,以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完善我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城市社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目前,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明显存在人员编制偏紧,增人困难的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经过近年来机构改革,减少了40%,人员编制更为紧张。现第三人民医院和9个乡镇卫生院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只有586名(第三人民医院297名、9个乡镇卫生院289名),而实有工作人员已达61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区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村卫生所的门诊人次上升了5%以上;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人次上升了10%以上,住院人次上升了40%以上;区级医院的住院人次上升了30%以上。为满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特别是住院治疗的需求,第三人民医院和9个乡镇卫生院实际开设病床已从原来的450张增加到720张(第三人民医院从210张增加到310张、9个乡镇卫生院从210张增加到320张),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制总数没有增加,且每年增人计划控制严格,因此,短期内增加医务人员满足医疗机构需求的难度较大,目前,已出现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和大量聘用编外人员(聘用编外人员达250人以上)的状况。与此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技术人员中“学历不高、专业技术职务不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明显存在,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不合理,乡村医生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接受能力差的问题仍较突出。

对策及建议: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开展需求情况,市、区统筹考虑,制定政策,适当调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数及每年增人计划,适度保证每年卫生系统增人计划指标,逐步解决好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和大量聘用编外人员的状况。与此同时,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入,建立完善农村卫生队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另外,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力度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职称晋升、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以充实农村卫生队伍,全力培养一支能为农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农村卫生队伍。

(四)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问题

2004年以来,虽然我区在财力有限的条件下,两次调整提高了第三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标准(每年财政增加补助500多万元),人均每年补助标准第三人民医院已达1.4万元、乡镇卫生院已达2.2万元。近年来,随着职工收入增加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不断增长,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正常供养一个人的经费已达到5万元(人均年档案工资、奖金3.2万元,社会保险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0.3万元)。2007年,在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上,第三人民医院财政补助只占28%、乡镇卫生院只占44%;在医疗机构总支出上,第三人民医院财政补助只占8%、乡镇卫生院只占22%。加之实施“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统一采购”工作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20%以上。20068月至200712月,我区区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共采购药品3851.886万元,让利群众896.23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1202.876万元,让利群众150.12万元。20088月起,将再次降低药品进销差率和零售价格,每年乡镇卫生院将减少(或让利群众)350400万元药品利润。与此同时,由于人员编制紧、增人困难,基层医疗机构大量聘用编外人员等(每年医疗机构需要自己支出编外聘用人员费用300万元左右),已出现基层医疗机构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比较困难,运行发展比较困难。

对策及建议:市、县(区)统一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人员经费补助政策,建立完善稳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补助保障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经费补助标准和乡村医生合理薪酬机制,特别要解决好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问题,以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发展,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功能,控制和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主要靠医疗服务收费、药品进销差来维持运行和发展依赖程度,解决好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工作人员的岗位身份问题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药费统筹现场报销补偿已延伸到村级卫生所。实行门诊医药费统筹现场报销后,红塔区月平均门诊量在3万人次以上,其中70%以上是在村卫生所,由于村卫生所不具备门诊处方信息数据处理能力,门诊处方信息数据处理工作全靠乡镇(街道)合管办负责,再加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住院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工作,造成合管办工作量较大,工作人员处于超负荷运转,特别是人口基数比较大的北城镇(5.7万人)、春和镇(5.3万人)、大营街镇(4.4万人)、研和镇(4.2万人),每个合管办定编工作人员只有3名,平均每天每个合管办工作人员要处理300-400个信息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管办工作的及时开展,延误了医疗机构现场报销资金的兑付和群众非现场报销的报销补偿,且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也不能完全到位。另外,乡镇(街道)合管办属乡镇(街道)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有关单位选调进入,由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的,现在乡镇(街道)合管办部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进入何系列尚不能确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管办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也影响了合管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对策及建议:市、区统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议明确乡镇(街道)合管办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解决好乡镇(街道)合管办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问题。另外,在乡镇(街道)合管办人员编制上,应结合实际,对人口基数较大的乡镇(街道),应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如乡镇人口基数超过4万的,拟核定为4名,人口基数超过5万的,拟核定为5名)。

2009年卫生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任务计划指标

(一)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二)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10万以下。

(三)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50/10万以下。

(四)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及时处置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9%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出生24小时内接种率达100%,实施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

(六)努力保证餐饮业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安全、职业病卫生安全、医疗安全、临床用血安全。

(七)吸毒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0%以下,男男同性恋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0%以下,娱乐场所女性高危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5%以下,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0.6%以下。

(八)建立艾滋病监测检测、医疗救治、社会关怀救助体系,70%以上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纳入管理。

(九)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

(十)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十一)确保全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达标要求。

(十二)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90%以上,饮用安全卫生水人口达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

(十三)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50%以上。

(十四)全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城市社区卫生覆盖率达70%以上。

(十五)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得到提高,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为契机,加快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血液管理、爱国卫生等)、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农村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农村居民新农合制度)、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建设,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差异趋于缩小,人民健康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一)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巩固提高参合率,确保全区参合率达95%以上。

2、提高筹资标准(100//年,各级政府补助80元,个人筹资20元),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3、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现场减免补偿工作,确保参合群众受益率达95%以上、资金使用率达85%以上。

4、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因病施治。实行门诊处方限价、限价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住院天数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控制、药品费用控制、自费项目控制、医药费用清单、三级结算审核等有效措施,遏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

5、组织开展区、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落实中标结果,切实降低药品费用。

6、加强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督查,重点检查相结合,认真执行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冒领新农合资金行为,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发生,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7、加强合管办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时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卫生监督所项目),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的管理,加强急救网络建设,组织应急快速反应分队,提高应急救治能力,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及时处置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认真做好宣传培训、行为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治、感染者关怀救助等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人群行为干预工作、感染者管理工作,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以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暴发和传染病发病率下降为目标,抓好鼠疫、霍乱、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加强不明原因疾病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腹泻病例的监测,提高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监测预警水平和防控能力;重视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100%;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部、卫生部伤寒、副伤寒综合防治项目;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基础免疫,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项目。

5、以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重点,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筛查监测和管理力度;积极协调争取,建立市、区、乡镇危急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力争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十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完成婚姻登记人群和孕产妇人群HIV自愿检测任务。

6、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7、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卫生行政部门效能建设;继续开展医疗服务市场、血液安全的监督检查,狠抓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餐饮、学校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抓好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的监管,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卫生项目建设工作。

(三)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安全有效性

1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时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研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大营街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村卫生所建设等),继续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深化完善乡村卫生组织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制定红塔区深化完善乡村卫生组织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四有七统一”的管理制度(“四有”即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七统一”即实现对村卫生所的建制、行政、业务、财务、药品、收费、名称的统一管理)。

3、重视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村医疗卫生人员专业培训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4、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省、市审评和复评工作。

(四)突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完善我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20082010年)》和市、区政府要求,完善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人员编制支持,重点抓好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州城卫生院转型、玉带路、高新区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力争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划设置、人员编制、房屋设备、信息管理、考核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

1、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坚持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成本核算、兼顾公平的原则,深化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卫生服务能力。

3、推进医疗质量评价和督查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依法行医,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认真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临床用药和医院感染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的满意度,减少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政(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扩大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医疗机构经济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患者医药费用控制措施,规范收支行为,完善审计制度。

4、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医药治疗率;积极探索中医药进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落实“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完擅长效机制,规范行业行为;继续深化纠风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器械、耗材、物资的招投标政策,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制度”;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使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塔区卫生局 发布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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