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部署要求,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水平,全力打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四大安全”监管,筑牢发展保障基石
一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组织512人次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共1505批次,发放快检试剂2000批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576人次,排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390余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46家次,食品销售单位3505家次。
二是加大对药械、化妆品产品监管力度。依托 2025 年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指导全区开展药械化监管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单位634家次、药品使用单位29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85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19家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 次;督促集贸市场主办方各单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与辖区内的27家集贸市场开办方签订《承诺书》;召开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对辖区内466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并签订了《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
三是推动质量强区战略稳步实施。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四块工作进行了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制定了2025年度红塔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将8大类73个批次产品列入监督抽查,对16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通过“云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1048家,在用计量器具20880,已检计量器具数13066台,合格13063台,检定合格率99.98%;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对民用“三表”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强化对特种设备监管。围绕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年)方案,开展应登未登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核查整治、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进住宅小区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等专项行动,162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699家次,共检查特种设备6957台/套,其中,锅炉120台次,压力容器1678台次,电梯3310台次,起重机械1314台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87辆次,大型游乐设施60台次,压力管道79条次,车用气瓶18个,管理人员证及作业人员证598本,安全附件956个,发现的隐患问题1769条,现场整改491条,共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284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二)持续营造“三大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优化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严格落实“四办”服务,积极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红塔区内资企业无纸化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开办最迟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办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4个小时)完成登记审批,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发照。截至目前,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企业登记16530户。
二是持续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2025年首次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纳入了政府预算,并成功引入第三方评估。从严开展增量审查,各成员单位审查增量文件39件,审查拟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4件;持续清理存量,各成员单位审查存量文件15件;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的五个《办法》,及时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综合公示率为78.52%;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标注、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作。
三是持续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和解及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工作,特别持续开展水电气暖、物业、停车、教育、医疗、殡葬等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理投诉举报 4692件(其中举报1300件,处理投诉 3392件),现已办结435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38万元,查处率100%,全局共办理案件503件(其中一般程序299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简易程序199件),涉案金额573.8202万元,罚没金额164.7807万元。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将职责与普法相结合,利用日常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向市场经营者讲解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让市场经营者知法知责,提高其守法意识。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到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市场主体年报、打击传销、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等宣传,将普法依法治理融入执法、日常监管和服务的全过程,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
(四)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事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制订、修订情况及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共计8类,共计1037项;其中:行政检查58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90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强制35项、其他行政职权25项。
二是按照区委编办开展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核对部门职权,完成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参考目录梳理,并配合开展全区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
三是按照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做好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工作。
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主要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仍比较薄弱。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依然突出。随着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和监管领域不断拓展,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市场监管领域“三品一特”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种设备量大,食品、药品安全点多面广监管难依然存在,而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特别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老龄化较严重,51岁以上干部职工59人,至2025年底全年共8人退休。区管干部人数占比较大,150人中共有44名区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职工业务不精、工作难落实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执法装备配置有待更新。我局现有执法记录仪53台,照相机40台,摄像机29台,录音笔10台,平板电脑40台,移动执法包(内含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2个。大部分执法记录仪是2016年以前的,大部分照相机、摄像机均是2012年前配备的,其性能已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办案需要。
(三)保障机制建设亟待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装备及经费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不全面,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市场主体培育、餐饮营业额增速、消费环境营造等在创新监管方法和创新服务措施方面还有待创新。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安排计划进全年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和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三是健全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学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机制,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纳入市场监管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构筑依法行政的思想防线。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监督群体的整体素质。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筑牢奉公守法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机制建设,夯实执法监督的基础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通过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过程记录等多种方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保证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使法律规范最大地发挥整体效益。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使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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