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为全区市场监管履职尽责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1年来,我局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坚持立足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继承好做法、吸收好经验,积极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领导统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汇报和计划工作,定期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主要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五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同时统筹部署各类学法考法活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握各种法治教育学习机会,用法治思维为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通过国家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同时做好涉密信息的处理;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也均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及时公示;建立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 2021年对本级市场监管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梳理调整,梳理调整后的权责事项共计8 类,135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0210项,“追责情形”9167 项;二是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1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40件,罚没金额合计278.0449万元。法制核审案件230件,案件审核11件,审核率100% 。移交公安3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3件,目前共有诉讼案件1件(药品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复议案件2件(投诉举报类2件、行政许可类1件)、听证案件3件(行政处罚类)。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牧区、进党政机关、进重点地区、进景区等,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疫苗质量、特种设备、无照经营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在企业、社区等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丰富宣传手段,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12.4”国家宪法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活动日等,大规模开展宣传活动。积极采取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局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支部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向执法人员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民族政策、法治、社会建设等各方面思想政策。
(四)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1.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登记,共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6812户,全程电子化登记3382户。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开办企业登记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发照。全区现有各类市场主体 60399户,全市占比24.57%,其中企业13088户,全市占比33.94%;个体工商户47311户,全市占比22.83%。2021年新增8172户,其中新增企业1699户,同比去年增长17.42 %;新增个体工商户6473户,同比去年下降13.51%。
培育引导餐饮企业“升规纳限入统”,建立企业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分析研判,鼓励扶持高成长性、高增值餐饮服务单位“个转企”“小升规”,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1至9月,全区限上餐饮营业额7395.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9.81%。
2.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监管体系。一是靶向打击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无证无照、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18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6件,增长53.66%;罚没款213.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11万元,增长10.99%。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二是持续强化竞争执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混淆、违法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不正当竞争线索4条,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三是狠抓重点领域治理。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0条。加强金融理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和互联网领域广告监管,查处虚假广告案件6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检查各类网站、网店、小程序、公众号1801个。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四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办结各类投诉举报13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05万元,查处消费维权违法案件3件。
3.一是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农贸市场落实进场人员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经营场所“常消毒”,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111”机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5062批次,结果为阴性。常态化不间断对新冠疫苗配送中心及13个接种点开展专项检查,持续监测零售药店“一退两抗”药品每日出售情况。二是抓实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散装白酒等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2件,抽验食品1406批次,完成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85餐次。三是抓实药械安全监管。加强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等重点药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互联网经营、防疫物资、远程审方等专项整治行动,抽检“药品26批次,“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分析评价249例。四是抓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清零、清漏排查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495条,当场整改72条、限期改正420条、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3条,问题发现率100%,整改率100%。五是抓实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化肥、电线电缆、餐具洗涤剂等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验73批次;围绕在用计量器具、烟叶定级标准对红塔区6家烟叶站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烟企和烟农合法权益。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双随机抽查方案13个,抽查市场主体1318户;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5次。强化信用联惩及信用修复,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列入(标记)异常17259户,其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100户;移出(恢复)3541户,其中移出严重违法企业14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案件192件,公示136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天然气锅炉燃烧机闪爆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核查处置网络舆情27件。
5.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检查学校食堂201个,校园周边经营户6409户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5个,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2000份。统一制作创文公益广告1.98万块,完成16个集贸市场出入口、3560个餐饮经营场所公益广告的统一安装工作。发放“公筷公勺·文明餐桌·拒绝浪费”宣传桌贴14万张。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规范街区、诚信经营规范街区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经营场所“三防”设施规范使用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组建执法专班,加大查处力度,责令整改1603户、当场处罚858户、停业整改383户、立案查处133户;建立实施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动态评价、农贸市场日查日评等制度,发布餐饮单位“红黑榜”46期,公示“红榜”84户、“黑榜”115户、移除“黑榜”12户、撤销“红榜”1户;加快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全区29个规模以上农贸市场,正常营业23个(其中完成新建2个,完成提升改造2个)、已初步建成未验收投入使用市场2个,正在关停改造中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仍比较薄弱。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编制核定142名,实有干部122名,目前空编20名;未来5年内即将退休34名,市场监管涉及面广,监管任务繁重,事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
(二)风险防范能力仍然不足。网上销售、网络订餐等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迅速兴起,给监管带来了新挑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还没完全落实,利益至上,违规操作、制假售假、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非法宣传、夸大宣传屡禁不绝;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及夜间(地摊)经济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进口冷链食品成为当前疫情防控新增的一个不确定因素,潜在风险不容轻视和忽视。同时,基层执法人员从事执法的领域太过宽泛,也不利于高精尖专业执法人才的培养,造成对某一类违法行为的精确打击能力明显不足。
(三)市场营商环境有待改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推进还不够有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多方联动合力不强,在市场准入、监管效率、秩序规范、消费维权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和弱项。
(四)保障机制建设亟待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装备及经费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不全面,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市场主体培育、餐饮营业额增速、消费环境营造等在创新监管方法和创新服务措施方面还有待创新。
(五)执法专业性不强,有时为应付政府相关工作存在越权执法的现象。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很多岗位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调走,新增加的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且政府在某些相关工作中为避免各部门推诿扯皮,而进行工作指派,却并未考虑相关部门是否具有执法权,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在大量业务面前只能疲于应付,甚至越权执法,导致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六)未做到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因设备配、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目前只有部分现场检查进行了录音和存档。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二)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建及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三)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融入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推进“法律十进”,推动部门普法进一步拓展。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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