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变更事项公示〔2020〕86号
发布时间:2020-07-31 09:2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玉溪市蓝晴药房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日,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77-2689078     

地址:红塔区福寿街4号   邮编:653100

E-mailhtqfdasck@163.com

  许可事项

 

1、玉溪市蓝晴药房

企业负责人由宋颖艳变更为李金存,质量负责人由宋颖艳变更为李金存,经营范围由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预包定装)、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以上范围含冷藏及冷冻药品)。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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