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1-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0:5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第31-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1-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蔬菜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9-2008)、《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45-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GB 23200.8-2016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6-2006)、《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_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1317-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_质谱法》(GB/T 21316-2007)等标准要求。     

二、抽检项目:农药残留量、兽药残留等指标。

    三、抽检结果: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详见附件1,附件2)。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第31—50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第51—52期)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第三十八期.xlsx

第三十二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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