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高市场监管局机关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福寿街4号;电话:0877—2026165;电子邮箱:1636527480@QQ.com。监督电话:0877—202616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社会和市民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由局长杨飞为组长,分管信息黄亚勇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充实力量,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完善信息上报、发布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四)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好网站这个最大平台,抓好我局网站建设,在“依法、全面、规范、及时”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邀请新闻媒体“走基层”,借助权威媒体力量发布重要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和《红塔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要求,编制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和公开。2018年我局按照年初岗位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和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51条,其中工作信息169条,政策法规7条,办事指南 22 条,行政公示240条,抽检信息 7条,行政处罚106条,方便监管相对人随时查询。
(二)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2018年采取电话通知,群发短信,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及时完成了12327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公示工作。通过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换证撤销,行政处罚公示,抽检信息等信息551条,同时我局采用办公楼LED大型电子屏幕滚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条。
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强化民生信息公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2018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7条,共60期240批次。
3、认真履行“双告知”制度。2018年11月1日我区“双告知”工作先后通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玉溪市市场主体大数据服务平台”推送市场主体信息32713条,进一步告知并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及时跟进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
4、“减证便民”落实情况。2018年3月,根据《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玉审改办[2018]2号)文件要求,对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不再要求由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来出具,而是调整为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018年6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附件1《各行业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中涉及行政审批股的有2项,即第287项营业执照遗失、损毁申请补发和第323项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营业执照遗失损毁申请补发不再索要公告作废报纸样张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遗失、损毁补发营业执照时,不再索要登报公告声明作废的报纸样张,申请人在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中说明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情况即可。
5、加强解读回应。2018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7条。建立了《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务舆情监测制度》,在玉溪高古楼网站、三湖社区注册了局官方账号,2018年对网友言论进行快速、及时跟帖解释答复35条,对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2018年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转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并进行了相应的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未收到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1、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加强与电子政务中心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
2019年1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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