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李万德,于2026年7月13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57号。
2、违法行为人锁群勇,于2026年7月1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6〕221号。
3、违法行为人吴翠仙,于2026年7月13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58号。
4、违法行为人李壮富,于2026年7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九百一十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6〕222号。
5、违法行为人杨春艳,于2026年7月13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追缴盗窃所得的平板电脑一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4号。
6、违法行为人穆金福,于2026年7月1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5号。
7、违法行为人杨光学,于2026年7月14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6〕130号。
8、违法行为人王翔,于2026年7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59号。
9、违法行为人李明尧,于2026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6号。
10、违法行为人龙子涛,于2026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龙子涛持有的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7号。
11、违法行为人李波郎,于2026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8号。
12、违法行为人李伟波,于2026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19号。
13、违法行为人张洪涛,于2026年7月14日因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0号。
14、违法行为人方海龙,于2026年7月14日因诈骗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131号。
15、违法行为人王会兰,于2026年7月15日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67号。
16、违法行为人李海涛,于2026年7月15日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68号。
17、违法行为人谷云阳,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0号。
18、违法行为人周宇心,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1号。
19、违法行为人朱香齐,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2号。
20、违法行为人柴俊松,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3号。
21、违法行为人李元丽,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4号。
22、违法行为人自芝娴,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5号。
23、违法行为人王梓,于2026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6号。
24、违法行为人欧玲,于2026年7月15日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6〕104号。
25、违法行为人赵琼光,于2026年7月15日因传播性病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同时追缴违法所得50元。因处罚前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后不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1号。
26、违法行为人钱起涛,于2026年7月1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132号。
27、违法行为人郭俊康,于2026年7月15日因高空抛物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2号。
28、违法行为人瞿渝珉,于2026年7月1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133号。
29、违法行为人易俊,于2026年7月1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6〕225号。
30、违法行为人肖乾,于2026年7月15日因猥亵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3号。
31、违法行为人蔡银晨,于2026年7月15日因聚众斗殴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6〕85号。
32、违法行为人杨福志,于2026年7月16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134号。
33、违法行为人陈皓杰,于2026年7月16日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7号。
34、违法行为人谢明兆,于2026年7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6〕105号。
35、违法行为人徐士武,于2026年7月16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6〕87号。
36、违法行为人拔子灏,于2026年7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8号。
37、违法行为人史玉华,于2026年7月17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4号。
38、违法行为人解美华,于2026年7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一千五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69号。
39、违法行为人任建森,于2026年7月17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并收缴武士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329号。
40、违法行为人李俊鹏,于2026年7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5号。
41、违法行为人杨秋韩,于2026年7月17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6〕229号。
42、违法行为人杨秀华,于2026年7月17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两个“4位无线USB快充转换器”、一个“USB快充旅行转换器”、一个“充客1万超薄带线快充移动电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6号。
43、违法行为人施福明,于2026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6〕9号。
44、违法行为人李自宏,于2026年7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70号。
45、违法行为人马三演,于2026年7月18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135号。
46、违法行为人马立庆,于2026年7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6〕131号。
47、违法行为人李忠文,于2026年7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6〕132号。
48、违法行为人杨辉,于2026年7月18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七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268号。
49、违法行为人白一冰,于2026年7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九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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