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王东建,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东建给予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王东建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6〕29号。
2、违法行为人赵永林,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赵永林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6〕52号。
3、违法行为人周发保,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周发保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周发保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6〕13号。
4、违法行为人彭莹茜,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彭莹茜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23号。
5、违法行为人刘宗琴,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宗琴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6〕22号。
6、违法行为人奉亮,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奉亮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小)行罚决字〔2026〕2号。
7、违法行为人杨花生,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杨花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杨花生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24号。
8、违法行为人王建东,于2026年2月9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王建东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6〕12号。
9、违法行为人王芳,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芳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6〕16号。
10、违法行为人刘丽青,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丽青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6〕15号。
11、违法行为人郑大银,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郑大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6〕14号。
12、违法行为人袁建科,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袁建科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袁建科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6〕19号。
13、违法行为人任永文,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任永文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28号。
14、违法行为人任瑞,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任瑞给予罚款两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6〕18号。
15、违法行为人姚美萍,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姚美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收缴非法运输的危险物质(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27号。
16、违法行为人陈金勇,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金勇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收缴陈金勇持有的管制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26号。
17、违法行为人刘镇岗,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冒用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镇岗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6〕25号。
18、违法行为人陈浩,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陈浩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80号。
19、违法行为人江进,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江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9号。
20、违法行为人李忠金,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李忠金给予对李忠金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7号。
21、违法行为人殷鹏帏,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殷鹏帏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6号。
22、违法行为人郑吕,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郑吕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5号。
23、违法行为人张有松,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有松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4号。
24、违法行为人李建福,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建福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3号。
25、违法行为人柴建雄,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柴建雄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72号。
26、违法行为人刘仁文,于2026年2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刘仁文作出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二百元罚款,收缴作案工具锤子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2号。
27、违法行为人曹丽萍,于2026年2月11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曹丽萍给予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85号。
28、违法行为人刘文富,于2026年2月11日因实施对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文富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非法买卖、运输的共计153盘烟花爆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6〕5号。
29、违法行为人刘文帅,于2026年2月11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刘文帅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6〕4号。
30、违法行为人胡美金,于2026年2月11日因实施未按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胡美金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3号。
31、违法行为人李云峰,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6〕22号。
32、违法行为人高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6〕23号。
33、违法行为人沈跃,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给予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6〕86号。
34、违法行为人陈燕,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4号。
35、违法行为人郭小川,因实施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6〕20号。
36、违法行为人程时金,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6号。
37、违法行为人苏卿灏,于2026年2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殴打他人的苏卿灏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9号。
38、违法行为人李重龙,于2026年2月1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对殴打他人的李重龙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8号。
39、违法行为人熊尧,于2026年2月1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熊尧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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