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黄兵,于2025年12月15日因故意伤害,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其作案工具小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6号。
2、违法行为人余雄,于2025年12月15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7号。
3、违法行为人施天,于2025年12月16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3号。
4、违法行为人杨净宇,于2025年12月17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4号。
5、违法行为人钱刚,于2025年12月1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6号。
6、违法行为人段玉富,于2025年12月20日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75号。
7、违法行为人唐宏勇,于2025年12月2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7号。
8、违法行为人李泉锦,2025年12月1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9号。
9、违法行为人李泉锦,2025年12月1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9号。
10、违法行为人谢弈锋,2025年12月1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8号。
11、违法行为人普卉品,2025年12月1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7号。
12、违法行为人方奇相,2025年12月1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6号。
13、违法行为人郑宏学,2025年12月1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5号。
14、违法行为人李锦荣,于2025年12月21日因伪造企业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李锦荣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70号。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