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邓文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84号。
2、违法行为人谢云住,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3号。
3、违法行为人李修赫,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4号。
4、违法行为人普菊芬,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5号。
5、违法行为人李伟,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6号。
6、违法行为人方霆,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7号。
7、违法行为人拔跃,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1号。
8、违法行为人普云东,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2号。
9、违法行为人易超,因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69号。
10、违法行为人梁向东,因实施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87号。
11、违法行为人彭利宇,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59号。
12、违法行为人朱江波,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0号。
13、违法行为人胡德荣,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五十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76号。
14、违法行为人刘桂珍,因实施收购赃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68号。
15、违法行为人殷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90号。
16、违法行为人翟红冬,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73号。
17、违法行为人徐彬,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1号。
18、违法行为人尹正翔,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3号。
19、违法行为人徐万发,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65号。
20、违法行为人马彬,于2025年8月11日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盗窃的马彬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4号。
21、违法行为人张磊,于2025年4月9日实施了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张磊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3号。
22、违法行为人杨欣,于2025年8月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杨欣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77号。
23、违法行为人罗超平,于2025年12月12日实施了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罗超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长刀一把。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74号。
24、违法行为人张正瑞,于2025年7月4日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故意伤害的张正瑞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68号。
25、违法行为人马幸男,于2025年12月12日实施了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马幸男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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