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杨金强,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金强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六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2号。
2、违法行为人郑飞,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郑飞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1号。
3、违法行为人白秋燕,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白秋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0号。
4、违法行为人郑斯元,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郑斯元给予行政拘留六日,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21号。
5、违法行为人李东宸,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东宸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72号。
6、违法行为人郑春,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郑春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77号。
7、违法行为人夏洪涛,于2025年11月1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夏洪涛给予罚款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71号。
8、违法行为人谢传俊,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谢传俊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3号。
9、违法行为人张丽华,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丽华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57号。
10、违法行为人杜斌,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杜斌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氯雷他定胶囊9颗、安神补脑口服液1盒(剩余27支)、气血康口服液2盒、舒肝颗粒3盒。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32号。
11、违法行为人赵国栋,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国栋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56号。
12、违法行为人邹嘉祥,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邹嘉祥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00元人民币,罚款500人民币,并处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331号。
13、违法行为人赵建立,于2025年11月12日因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建立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78号。
14、违法行为人陈志发,于2025年11月13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志发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一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6号。
15、违法行为人李海琼,于2025年11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5号。
16、违法行为人杨娥,于2025年11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54号。
17、违法行为人史星祥,于2025年11月13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第四十四条项之规定, 对史星祥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180元人民币,罚款360元人民币,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60号。
18、违法行为人董梦娇,于2025年11月14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人董梦娇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37号。
19、违法行为人郭正洪,于2025年11月14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四)项之规定, 对实施盗窃违法行为的郭正洪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64号。
20、违法行为人冯斌,于2025年11月1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冯斌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60号。
21、违法行为人孔林华,于2025年11月15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对威胁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孔林华处三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59号。
22、违法行为人杨沁松,于2025年11月16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对杨沁松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零六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538号。
23、违法行为人陈姣,于2025年11月1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陈姣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60号。
24、违法行为人业伟,于2025年11月1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业伟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61号。
25、违法行为人业艳涛,于2025年11月1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业艳涛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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