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普健函,于2025年9月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31号。
2、违法行为人胡绍堂,于2025年9月8日因殴打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0号。
3、违法行为人黄铂睿,于2025年9月8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收缴开山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03号。
4、违法行为人陈红文,于2025年9月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63号。
5、违法行为人朱啟东,于2025年9月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38号。
6、违法行为人李妍,于2025年9月9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64号。
7、违法行为人牛庭飞,于2025年9月9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65号。
8、违法行为人朱木黑,于2025年9月9日因故意伤害,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2号。
9、违法行为人陶冶,于2025年9月11日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04号。
10、违法行为人方贵荣,于2025年9月11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41号。
11、违法行为人丁国祥,于2025年9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40号。
12、违法行为人姬丽平,于2025年9月11日因猥亵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39号。
13、违法行为人赵英赛,于2025年9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3号。
14、违法行为人刘丽珍,于2025年9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5号。
15、违法行为人陈忠祥,于2025年9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4号。
16、违法行为人刘荣彬,于2025年9月1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3号。
17、违法行为人普学昆,于2025年9月10日因殴打他,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2号。
18、违法行为人吴中禄,于2025年9月10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并收缴菜刀一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5〕9号。
19、违法行为人包开尚,于2025年9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追缴一辆电动车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6号。
20、违法行为人张陶,于2025年9月1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罚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收缴赌资一千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5号。
21、违法行为人李敬方,于2025年9月10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罚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52号。
22、违法行为人文睿,于2025年9月10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51号。
23、违法行为人李鉴方,于2025年9月10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罚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50号。
24、违法行为人庄海兵,于2025年9月12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300元、收缴违法所得1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05号。
25、违法行为人李猛,于2025年9月12日因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8号。
26、违法行为人高珂炜,于2025年9月12日因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7号。
27、违法行为人云南觅居优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因未履行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保护义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十日,限期整改,并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4号。
28、违法行为人李继成,于2025年9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收缴菜刀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8号。
29、违法行为人刘云志,于2025年9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7号。
30、违法行为人鲁鸿翔,于2025年9月13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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