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沈国江,,于2025年9月4日因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32号。
2、违法行为人李涛,于2025年9月4日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30号。
3、违法行为人于伟光,于2025年9月3日因猥亵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4号。
4、违法行为人冯海森,于2025年9月3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6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67号。
5、违法行为人张耀艺,于2025年9月3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13号。
6、违法行为人杨右,于2025年9月2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01号。
7、违法行为人杨雄,2025年9月2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200号。
8、违法行为人田绍龙,于2025年9月2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之前刑事拘留三日,折抵后执行拘留七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31号。
9、违法行为人卢自彦,2025年9月2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25号
10、违法行为人李友国,于2025年9月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39号。
11、违法行为人郭鸣瑞,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郭鸣瑞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0号。
12、违法行为人范峻豪,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三项,第十九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范峻豪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26号。
13、违法行为人孔子源,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对孔子源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27号。
14、违法行为人马思明,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马思明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28号。
15、违法行为人杨继聪,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杨继聪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29号。
16、违法行为人张铚驿,于2025年9月5日因实施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张铚驿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小)行罚决字〔2025〕7号。
17、违法行为人郑孟,于2025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郑孟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58号。
18、违法行为人何生九,于2025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何生九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57号。
19、违法行为人柴皓然,于2025年9月6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柴皓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56号。
20、违法行为人李雪莲,于2025年08月26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盗窃的违法行为人李雪莲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追缴其盗窃所得电动自行车1辆发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431号。
21、违法行为人苏卿灏,于2025年08月2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苏卿灏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68号。
22、违法行为人谢松言,于2025年08月2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谢松言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69号。
23、违法行为人何峰,于2025年08月2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对何峰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0号。
24、违法行为人高宇,于2025年08月2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高宇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对高宇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十四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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