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杨大林 ,于2025年7月3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15号。
2、违法行为人邢振义,于2025年7月30日因结伙斗殴,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18号。
3、违法行为人郭子豪,于2025年7月30日因结伙斗殴,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17号。
4、违法行为人卢松,于2025年7月29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16号。
5、违法行为人杨鸿,于2025年7月29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收缴菜刀一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27号。
6、违法行为人张雪梅,于2025年7月29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14号。
7、违法行为人白菁玭,2025年7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收缴赌资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13号。
8、违法行为人万春燕,2025年7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收缴赌资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12号。
9、违法行为人期方亮,2025年7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21号。
10、违法行为人张贵军,2025年7月2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1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56号。
11、违法行为人张伟,2025年7月2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1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56号。
12、违法行为人李会萍,2025年7月28日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26号。
13、违法行为人何玉仙,2025年7月28日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24号。
14、违法行为人荆家平,2025年7月28日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54号。
15、违法行为人李秋润,2025年7月28日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22号。
16、违法行为人刘仕贤,于2025年8月3日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82号。
17、违法行为人邓四贵,于2025年8月3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刑)行罚决字〔2025〕6号。
18、违法行为人白浩鸿,于2025年8月2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四项,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62号。
19、违法行为人罗俊杰,于2025年8月2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二、四项、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61号。
20、违法行为人倪海浪,于2025年8月2日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60号。
21、违法行为人施忠义,于2025年8月2日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处罚,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106号。
22、违法行为人王金瑞,2025年8月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25号。
23、违法行为人吴金芬,2025年8月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16号。
24、违法行为人杨成,2025年7月3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一万零七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5〕7号。
25、违法行为人何树有,2025年7月31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追缴盗窃所得一部蓝色手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59号。
26、违法行为人唐家学,于2025年8月3日因殴打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伍日,并处400元罚款的处罚,收缴作案工具柴刀2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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