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黄光辉,于2025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4号。
2、违法行为人自万忠,于2025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3号。
3、违法行为人黄靖,于2025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2号。
4、违法行为人普梦清,于2025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1号。
5、违法行为人何那里,于2025年7月14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1号。
6、违法行为人陈润,于2025年7月14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0号。
7、违法行为人刘荣琼,于2025年7月14日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7号。
8、违法行为人殷丽琼,于2025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6号。
9、违法行为人张发文,于2025年7月16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6号。
10、违法行为人杨筌云,于2025年7月16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2号。
11、违法行为人杨顺祥,于2025年7月16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14号。
12、违法行为人陈洪兴,于2025年7月16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13号。
13、违法行为人皮跃敏,于2025年7月16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01号。
14、违法行为人喻显舒,于2025年7月16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8号。
15、违法行为人白瑛涛,于2025年7月15日因扰乱企业单位秩序,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2号。
16、违法行为人冯子睿,于2025年7月1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100号。
17、违法行为人周康,于2025年7月15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12号。
18、违法行为人马腾,于2025年7月1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11号。
19、违法行为人邓四贵 ,于2025年7月18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9号。
20、违法行为人徐靖,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11号。
21、违法行为人业宏伟,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10号。
22、违法行为人蒋鹏,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9号。
23、违法行为人刘志明,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8号。
24、违法行为人徐林生,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8号。
25、违法行为人吴玉萍,于2025年7月18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8号。
26、违法行为人罗志祥,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7号。
27、违法行为人杨双江,于2025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6号。
28、违法行为人孙宇翔,于2025年7月18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8号。
29、违法行为人蒋云川,于2025年7月2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16号。
30、违法行为人瞿卫国,于2025年7月17日因吸毒,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5号
31、违法行为人熊兴玉,于2025年7月17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115号。
32、违法行为人金发龙,2025年7月1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但不执行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5号。
33、违法行为人刘建平,于2025年7月1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4号。
34、违法行为人李晓明,于2025年7月1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203号。
35、违法行为人高庆兰,于2025年7月17日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6号。
36、违法行为人赵辉,于2025年7月17日因偷越国边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行政拘留三日不执行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3号。
37、违法行为人何叶,于2025年7月17日因偷越国边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行政拘留三日不执行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3号。
38、违法行为人杨庆,于2025年7月17日因偷越国边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行政拘留三日不执行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1号。
39、违法行为人钱永生,于2025年7月17日因偷越国边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行政拘留三日不执行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0号。
40、违法行为人白稳稳,于2025年7月17日因偷越国边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已被刑事拘留故折抵行政拘留三日不执行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9号。
41、违法行为人瞿再强,于2025年7月1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4号。
42、违法行为人张武,于2025年7月1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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