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7-2025.7.13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5-07-14 16:54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王超,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9号。

2、违法行为人李志鹏,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8号。

3、违法行为人黄江,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7号。

4、违法行为人张峻玮,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6号。

5、违法行为普江,于2025年7月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5号

6、违法行为袁绍英,于2025年7月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2号。

7、违法行为翁姚锋,于2025年7月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5号。

8、违法行为人普海春,于2025年7月9日因非法侵入住宅,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8号。

9、违法行为人方涛,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1号。

10、违法行为人代福留,于2025年7月9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4号。

11、违法行为人袁春林,于2025年7月9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小石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小)行罚决字〔2025〕5号。

12、违法行为梁星海,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6号。

13、违法行为蔡伟,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5号。

14、违法行为人杜石平,于2025年7月8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0号。

15、违法行为人普海春,于2025年7月9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8号。

16、违法行为人李生发,于2025年7月12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4号。

17、违法行为人李小雄,于2025年7月11日因散布他人隐私,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3号。

18、违法行为人李飞,于2025年7月11日因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2号。

19、违法行为人蒋东彬,于2025年7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2号。

20、违法行为人吴成礼,于2025年7月11日因威胁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1号。

21、违法行为王胜,于2025年7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7号。

22、违法行为人李生发,于2025年7月1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0号。

23、违法行为人吴雨静,于2025年7月1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9号。

24、违法行为人彭文权,于2025年7月13日因盗窃电力电信设施,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12号。

25、违法行为人蒋艳芬,于2025年7月13日因威胁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1号。

26、违法行为人余子嵘,于2025年7月13日因传播淫秽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7号。

27、违法行为人李华恩,于2025年7月13日因故意毁损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5号。

28、违法行为人罗愉,于2025年7月1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9号。

29、违法行为人刘峰,于2025年7月13日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5号。

30、违法行为艾靖尧,于2025年7月13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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