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王超,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9号。
2、违法行为人李志鹏,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8号。
3、违法行为人黄江,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7号。
4、违法行为人张峻玮,于2025年7月7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6号。
5、违法行为人普江,于2025年7月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5号
6、违法行为人袁绍英,于2025年7月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2号。
7、违法行为人翁姚锋,于2025年7月7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5号。
8、违法行为人普海春,于2025年7月9日因非法侵入住宅,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8号。
9、违法行为人方涛,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1号。
10、违法行为人代福留,于2025年7月9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4号。
11、违法行为人袁春林,于2025年7月9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小石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小)行罚决字〔2025〕5号。
12、违法行为人梁星海,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6号。
13、违法行为人蔡伟,于2025年7月9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5号。
14、违法行为人杜石平,于2025年7月8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0号。
15、违法行为人普海春,于2025年7月9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8号。
16、违法行为人李生发,于2025年7月12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4号。
17、违法行为人李小雄,于2025年7月11日因散布他人隐私,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3号。
18、违法行为人李飞,于2025年7月11日因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2号。
19、违法行为人蒋东彬,于2025年7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2号。
20、违法行为人吴成礼,于2025年7月11日因威胁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1号。
21、违法行为人王胜,于2025年7月10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97号。
22、违法行为人李生发,于2025年7月1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0号。
23、违法行为人吴雨静,于2025年7月1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9号。
24、违法行为人彭文权,于2025年7月13日因盗窃电力电信设施,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112号。
25、违法行为人蒋艳芬,于2025年7月13日因威胁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71号。
26、违法行为人余子嵘,于2025年7月13日因传播淫秽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7号。
27、违法行为人李华恩,于2025年7月13日因故意毁损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5号。
28、违法行为人罗愉,于2025年7月1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9号。
29、违法行为人刘峰,于2025年7月13日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5号。
30、违法行为人艾靖尧,于2025年7月13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14号。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