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23-2025.6.29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30 17:03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李永云,于2025年6月25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永云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5号。

2、违法行为魏浚波,于2025年6月25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3号。

3、违法行为宋玉川,于2025年6月25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2号。

4、违法行为人李春丽,于2025年6月2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1号。

5、违法行为人岳春云,于2025年6月2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5号。

6、违法行为人林艺,于2025年6月24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01号。

7、违法行为庄兴平,于2025年6月24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00号。

8、违法行为张培禄,于2025年6月24日因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1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09号。

9、违法行为张绍伟,2025年6月23日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行政拘留十日,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107号。

10、违法行为人相新新,于2025年6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8号。

11、违法行为方翠华,于2025年6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7号。

12、违法行为胡开进,于2025年6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6号。

13、违法行为人方子瑞,于2025年6月29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9号。

14、违法行为人李正昌,于2025年6月29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8号。

15、违法行为人李艾莹,于2025年6月28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82号。

16、违法行为向群,于2025年6月28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7号。

17、违法行为张文祥,于2025年6月28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94号。

18、违法行为王海伦,2025年6月28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6号。

19、违法行为人张崎,于2025年6月26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经)行罚决字〔2025〕1号。

20、违法行为人杨宏信,于2025年6月26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162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66号。

21、违法行为童学伟,于2025年6月2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3号。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