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陶鑫,于2025年6月9日因故意伤害,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46号。
2、违法行为人普晓荣,于2025年6月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1号。
3、违法行为人何重兴,于2025年6月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4号。
4、违法行为人柴庆瑜,于2025年6月1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93号。
5、违法行为人杨骐源,于2025年6月1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5号。
6、违法行为人者永涛,于2025年6月10日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95号。
7、违法行为人王站江,于2025年6月10日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96号。
8、违法行为人马志鑫,于2025年6月10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6号。
9、违法行为人林熙,于2025年6月10日因散布他人隐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8号。
10、违法行为人潘雄,于2025年6月10日因殴打他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47号。
11、违法行为人方志伟,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3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2号。
12、违法行为人郭靖文,于2025年6月11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93号。
13、违法行为人侯瑞杨,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94号。
14、违法行为人杨飞飞,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95号。
15、违法行为人沈赛祥,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9号。
16、违法行为人何国正,于2025年6月11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72号。
17、违法行为人雷家寿,于2025年6月12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8号。
18、违法行为人陈正平,于2025年6月12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48号。
19、违法行为人金垚,于2025年6月13日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89号。
20、违法行为人杨立,于2025年6月13日因殴打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90号。
21、违法行为人江有荣,于2025年6月14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行政拘留五日不予执行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53号。
22、违法行为人向海超,于2025年6月14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97号。
23、违法行为人张汐瑶,于2025年6月14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86号。
24、违法行为人李国昱,于2025年6月15日因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54号。
25、违法行为人李修赫,于2025年6月15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92号。
26、违法行为人沈鹏,于2025年6月1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93号。
27、违法行为人汪洋,于2025年6月15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94号。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