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卜玺凯,于2025年4月至5月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卜玺凯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80号。
2、违法行为人江涛,于2022年9月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江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93号。
3、违法行为人汪成,于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20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汪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9号。
4、违法行为人张德福,于2025年2月17日实施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张德福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1号。
5、违法行为人姜荣志,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1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姜荣志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2号。
6、违法行为人周璐,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8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周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85号。
7、违法行为人高伟,于2025年5月29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94号。
8、违法行为人李永林,于2025年5月30日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6号。
9、违法行为人李开辉,于2025年5月3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5号。
10、违法行为人王贵林,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54号。
11、违法行为人易万华,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55号。
12、违法行为人王士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6月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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