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黄显明,于2025年5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黄显明给予八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66号。
2、违法行为人周建明,于2025年5月5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周建明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5号。
3、违法行为人自海燕,于2025年5月6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自海燕给予三日拘留的处罚。收缴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19号。
4、违法行为人李永祥,于2025年5月6日因非法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李永祥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九百三十二元,罚款九百三十二元的处罚,并处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27号。
5、违法行为人杨欣勇,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欣勇给予三日拘留的处罚。收缴三个圆形筹码和六十六张纸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5号。
6、违法行为人张绍旺,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绍旺给予五日拘留的处罚。收缴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4号。
7、违法行为人普发辉,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发辉给予三日拘留的处罚。收缴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3号。
8、违法行为人陈国培,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国培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21号。
9、违法行为人尹琼兰,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尹琼兰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81号。
10、违法行为人李小勇,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小勇给予五日拘留的处罚。收缴三个圆形筹码和四张纸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2号。
11、违法行为人郗正武,于2025年5月7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郗正武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64号。
12、违法行为人王佼,于2025年5月7日因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佼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28号。
13、违法行为人白芯伶,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白芯伶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扑克牌四张、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80号。
14、违法行为人梁坤洪,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梁坤洪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扑克牌三十六张、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79号。
15、违法行为人潘光兴,于2025年5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潘光兴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扑克牌二十三张、三个圆形筹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78号。
16、违法行为人曹国华,于2025年5月8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曹国华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29号。
17、违法行为人刘仕林,于2025年5月8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刘仕林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30号。
18、违法行为人倪国瑞,于2025年5月8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倪国瑞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6号。
19、违法行为人周立,于2025年5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周立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68号。
20、违法行为人王春骏,于2025年5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春骏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9号。
21、违法行为人邢钰杭,于2025年5月9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邢钰杭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69号。
22、违法行为人巨正寅,于2025年5月9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巨正寅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8号。
23、违法行为人熊辉,于2025年5月1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熊辉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30号。
24、违法行为人罗文宝,于2025年5月1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罗文宝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31号。
25、违法行为人余谱,于2025年5月1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余谱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32号。
26、违法行为人袁函,于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袁函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66号。
27、违法行为人李涛,于2025年3月间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李涛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和)行罚决字〔2025〕68号。
28、违法行为人陈琳,于2025年2月至2025年3月间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陈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31号。
29、违法行为人瞿泽磊,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瞿泽磊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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