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徐绍发,于2025年4月21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徐绍发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城)行罚决字〔2025〕51号。
违法行为人李金燕,于2025年4月21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金燕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59号。
违法行为人刘娴,于2025年4月21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娴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09号。
违法行为人张互帝,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互帝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8号。
违法行为人陈玉林,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玉林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7号。
违法行为人马程肖,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马程肖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6号。
违法行为人张喆,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喆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68号。
违法行为人易家福,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易家福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61号。
违法行为人李沙努,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沙努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60号。
违法行为人李康源,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康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9号。
违法行为人王梦婷,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王梦婷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5号。
违法行为人李雁洪,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雁洪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53号。
违法行为人金凡,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金凡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52号。
违法行为人李健军,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对李健军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10号。
违法行为人潘臣林,于2025年4月22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潘臣林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4号。
违法行为人葛晓强,于2025年4月23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对葛晓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01号。
违法行为人柏丽美,于2025年4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柏丽美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1号。
违法行为人李星霖,于2025年4月23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李星霖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0号。
违法行为人陈钧垄,于2025年4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钧垄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62号。
违法行为人张勇,于2025年4月23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勇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02号。
违法行为人孙洪芳,于2025年2月25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孙洪芳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64号。
违法行为人李俊霖,于2025年1月至4月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赌博的李俊霖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62号。
违法行为人于海波,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盗窃的于海波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追缴违法所得自行车一辆。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5号。
违法行为人徐娅琪,于2024年8月间实施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徐娅琪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没收涉案款七千一百三十元和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54号。
违法行为人常虎,于2025年4月24日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常虎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103号。
违法行为人尹虹钦,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8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尹虹钦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8号。
违法行为人沈健,于2025年4月间实施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沈健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二百元人民币,罚款一千二百元人民币,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9号。
违法行为人陈红田,于2024年年底至2025年2月25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陈红田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80号。
违法行为人缅甸人MA RUI NU WEI,于2025年4月27日因实施逃避边防检查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对MA RUI NU WEI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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