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李宝贵,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43号。
违法行为人王选贤,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70号。
违法行为人王凯,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69号。
违法行为人杨金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07号。
违法行为人张家文,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71号。
违法行为人景红强,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5〕72号。
违法行为人李阿孙,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天、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55号。
违法行为人张强瑞,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三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50号。
违法行为人施志康,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08号。
违法行为人代国伟,因实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96号。
违法行为人者红辉,因实施殴打他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56号。
违法行为人吕晓静,因实施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98号。
违法行为人安永才,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99号。
违法行为人金志东,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政拘留十二日、没收违法所得一千六百元、并处罚款一千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48号。
违法行为人宋进豪,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政拘留十二日、没收违法所得九十七元、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49号。
违法行为人彭黎恒,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57号。
违法行为人刘雨笛,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50号。
违法行为人潘柯磊,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65号。
违法行为人王卓航,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51号。
违法行为人崔嫚婷,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4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58号。
违法行为人安绍珍,于2025年4月19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安绍珍给予五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61号。
违法行为人李天浩,于2025年4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天浩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06号。
违法行为人徐曙伟,于2025年4月1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徐曙伟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追缴“哈啰棒途”牌电动自行车一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60号。
违法行为人张全海,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全海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08号。
违法行为人杨鲲山,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鲲山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07号。
违法行为人刘仲,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刘仲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58号。
违法行为人袁定康,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袁定康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3号。
违法行为人王奕,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王奕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57号。
违法行为人李忠中,于2025年4月20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李忠中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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