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31-2025.4.6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5-04-07 17:15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杨先国,于2025331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五十六第一款之规定,唐永林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3号。

2、违法行为人张俊涛,于20253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七十、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张俊涛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二百九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29号。

3、违法行为人王达敏,于2025331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四十九、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王达敏给予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94号。

4、违法行为人黄仁飞,于2025331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七十二第三项之规定,黄仁飞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2号。

5、违法行为人赵杰,于2025331日因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五十二第二项之规定,赵杰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43号。

6、违法行为人周遥遥,于2025331日因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六十七之规定,周遥遥给予十五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5〕10号。

7、违法行为人李志晨,于2025331日因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四十二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李志晨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1号。

8、违法行为人黄小伟,于202541日因介绍、容留卖淫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六十七之规定,黄小伟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4号。

9、违法行为人薛云飞,于202541日因抢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四十九、《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薛云飞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75号。

10、违法行为人冯廷宽,于20254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凤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冯廷宽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97号。

11、违法行为人代金川,于202542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代金川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6号。

12、违法行为人沈罗蓉,于202543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九十二条规定, 对沈罗蓉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7号。

13、违法行为人李江伟,于202543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规定, 对李江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84号。

14、违法行为人施晓祥,于202544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施晓祥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98号。

15、违法行为人朱蓉,于20254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朱蓉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88号。

16、违法行为人周文林2025年3月21日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盗窃的周文林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32

17、违法行为人郭云西2022年至2025年2月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郭云西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86

18、违法行为人红塔区名仕汇歌舞厅(法定代表人:何金荣)2024年12月10日实施了提供营利性陪侍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提供营利性陪侍的红塔区名仕汇歌舞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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