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穆金福,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96号。
2、违法行为人曹刚,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1号。
3、违法行为人张馨毓,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43号。
4、违法行为人单秀梅,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97号。
5、违法行为人杨恩滠,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79号。
6、违法行为人何伟,因实施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2号。
7、违法行为人周家杰,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98号。
8、违法行为人杨红山,因实施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99号。
9、违法行为人陈建兴,因实施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1号。
10、违法行为人李晓富,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3号。
11、违法行为人李竹芬,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2号。
12、违法行为人李丽芬,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3号。
13、违法行为人洪兴俄,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4号。
14、违法行为人刘大国,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5号。
15、违法行为人雷伟,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五十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6号。
16、违法行为人任伟,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7号。
17、违法行为人杨艳,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8号。
18、违法行为人蒋云,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09号。
19、违法行为人李建军,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0号。
20、违法行为人吴仕田,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1号。
21、违法行为人李兴成,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2号。
22、违法行为人许云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3号。
23、违法行为人依谷,因实施非法居留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4号。
24、违法行为人刘学金,因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其作案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5号。
25、违法行为人高翠红,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五十元的处罚,收缴毒品原植物罂粟苗2株、罂粟苗所结果实罂粟果6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30号。
26、违法行为人李翠玲,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收缴毒品原植物罂粟苗9株、罂粟苗所结果实罂粟果9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31号。
27、违法行为人高秀珍,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毒品原植物罂粟苗44株、罂粟苗所结果实罂粟果84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32号。
28、违法行为人刘思扬,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3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52号。
29、违法行为人陈世积,于2022年07月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陈世积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5号。
30、违法行为人陶其兵,于2024年10月31日间实施了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陶其兵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6号。
31、违法行为人石伟伟,于2023年05月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石伟伟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17号。
32、违法行为人段永波,于2022年08月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段永波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凤凰)行罚决字〔2025〕85号。
33、违法行为人唐海涛,于2023年07月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唐海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刑)行罚决字〔2025〕3号。
34、违法行为人郑康伟,于2022年05月02日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郑康伟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刑)行罚决字〔2025〕2号。
35、违法行为人孔祥亿,于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13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孔祥亿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55号。
36、违法行为人孙雄伟,于2025年3月7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孙雄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5〕44号。
37、违法行为人王红,于2025年2月2日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盗窃的王红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自行车二辆。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53号。
38、违法行为人方鸿,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03月20日之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方鸿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54号。
39、违法行为人王思云,于2025年03月21日实施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王思云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5〕33号。
40、违法行为人任晓航,于2025年03月21日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侵犯隐私的任晓航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55号。
41、违法行为人李江云,于2022年11月至12月之间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李江云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5〕43号。
42、违法行为人李福寿,于2025年3月23日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李福寿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57号。
43、违法行为人王文彩,于2025年3月23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王文彩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追缴其盗窃所得粉棕色新蕾牌电动自行车一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156号。
44、违法行为人朱江,于2025年3月23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朱江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作案工具断线钳一把,追缴违法所得电缆线五米发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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