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3-2025.1.19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5-01-20 10:09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杨晨曦20251月12日实施了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杨晨曦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7

2、违法行为人李翁亚2023年11月17日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盗窃的李翁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3

3、违法行为人付春兰 2023年7月至2023年08月16日之间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盗窃的付春兰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518

4、违法行为人赵海珍 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之间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盗窃的赵海珍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519

5、违法行为人谭照民2025年01月12日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谭照民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28

6、违法行为人张华贵2025年01月12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张华贵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菜刀一把。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522

7、违法行为人宋跃祥202412月4日实施了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提供虚假证言的宋跃祥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2

8、违法行为人高玉丽202412月4日实施了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提供虚假证言的高玉丽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3

9、违法行为人任阳2023年7月实施了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任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没收违法所得四百元,并处罚款一千二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19

10、违法行为人汤朋2024年12月27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汤朋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4

11、违法行为人刘荣彬202411月24日实施了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项、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威胁人身安全的刘荣彬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银白色铁制单刃刀一把。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0

12、违法行为人张莹2025年01月12日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侵犯隐私的张莹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5号。

13、违法行为人吴昊20251月15日实施了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项之规定,对威胁人身安全的吴昊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4

14、违法行为人任勇20251月15日实施了威胁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项之规定,对威胁人身安全的任勇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3

15、违法行为人马伦20251月15日实施了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马伦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管制刀具两把、工艺武士刀一把。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2

16、违法行为人李朝才20251月14日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李朝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521

17、违法行为人普凌昱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之间实施了诈骗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诈骗的普凌昱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6

18、违法行为人郑周才2025年01月09日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九十二条之规定,对非法侵入住宅的郑周才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之前刑事拘留七日折抵行政拘留七日)。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57号。

19、违法行为人代春翔2024年12月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代春翔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1

20、违法行为人邓家燕2024年12月19日实施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邓家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收缴烟花三十箱。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58

21、违法行为人卢琼仙2025年1月18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卢琼仙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2

22、违法行为人徐嫆,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4号。

23、违法行为人王子谦,因实施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5〕33号。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