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3-2024.9.29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30 17:15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方刘俊,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方刘俊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7号。

2、违法行为人詹文碧,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詹文碧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6号。

3、违法行为人相艳萍,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相艳萍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100号。

4、违法行为人高玉芬,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高玉芬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99号。

5、违法行为人廖云海,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廖云海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120号。

6、违法行为人秦超,于2024年9月23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秦超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二千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9号。

7、违法行为人郭昱辰,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郭昱辰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9号。

8、违法行为人杨易锦,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易锦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收缴长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7号。

9、违法行为人史宇彤,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史宇彤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收缴甩棍一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6号。

10、违法行为人王锦熙,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锦熙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5号。

11、违法行为人翟俊,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翟俊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5号。

12、违法行为人刘海飞,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海飞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处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4号。

13、违法行为人杜剑文,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杜剑文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3号。

14、违法行为人张永明,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永明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62号。

15、违法行为人薛雪,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薛雪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人民币,处罚款1500元人民币,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3号。

16、违法行为人冯维,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冯维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60号。

17、违法行为人卢开文,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卢开文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9号。

18、违法行为人薛万平,于2024年9月24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薛万平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4〕85号。

19、违法行为人崔雄,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崔雄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27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8号。

20、违法行为人李刚,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7号。

21、违法行为人陈梅,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梅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91号。

22、违法行为人王伟恒,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伟恒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2100元、玉溪“境界”香烟两包。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90号。

23、违法行为人翟清翔,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翟清翔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4号。

24、违法行为人刘忠强,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刘忠强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3号。

25、违法行为人柴云祥,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柴云祥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盗窃所得电动自行车一辆追缴退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6号。

26、违法行为人陈金建,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陈金建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89号。

27、违法行为人杨鸿,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杨鸿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0号。

28、违法行为人黄春兴,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黄春兴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61号。

29、违法行为人仝叶,于2024年9月25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仝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121号。

30、违法行为人唐海林,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唐海林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7号。

31、违法行为人曹永珍,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曹永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现金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6号。

32、违法行为人史利辉,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史利辉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现金人民币9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5号。

33、违法行为人夏均,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夏均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现金人民币142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4号。

34、违法行为人汪方奎,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汪方奎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3号。

35、违法行为人陈文才,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文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现金人民币14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2号。

36、违法行为人李梦娇,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梦娇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现金人民币15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21号。

37、违法行为人李江明,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江明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94号。

38、违法行为人陈觉,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对陈觉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联网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6号。

39、违法行为人周欣,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周欣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2号。

40、违法行为人刘顺祥,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顺祥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64号。

41、违法行为人刘常兰,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常兰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8号。

42、违法行为人丁福仙,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丁福仙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7号。

43、违法行为人王丽萍,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丽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1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6号。

44、违法行为人李桂发,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桂发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1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4号。

45、违法行为人卢军寿,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卢军寿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2号。

46、违法行为人陈伟,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21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1号。

47、违法行为人滕有斌,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滕有斌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0号。

48、违法行为人李丹,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丹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9号。

49、违法行为人马玉田,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玉田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261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8号。

50、违法行为人刘东海,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东海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7号。

51、违法行为人张春秀,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张春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6号。

52、违法行为人李雷,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雷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32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5号。

53、违法行为人王魁珍,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魁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5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4号。

54、违法行为人盛秀兰,于2024年9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盛秀兰给予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1682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3号。

55、违法行为人徐向英,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徐向英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6号。

56、违法行为人陆冬红,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陆冬红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1500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5号。

57、违法行为人赖焜靖,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赖焜靖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82号。

58、违法行为人李克发,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克发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七千零一十三元,收缴赌具扑克牌一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80号。

59、违法行为人魏发林,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魏发林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其赌博时持有的三百元赌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9号。

60、违法行为人张黑松,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黑松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8号。

61、违法行为人何静,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静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77号。

62、违法行为人文勇,于2024年9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文勇给予罚款四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62号。

63、违法行为人何杰壑,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何杰壑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66号。

64、违法行为人马辉,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辉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84号。

65、违法行为人纳顺福,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纳顺福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83号。

66、违法行为人薛波,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薛波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8号。

67、违法行为人蔡伟滨,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蔡伟滨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65号。

68、违法行为人钟子行,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钟子行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64号。

69、违法行为人林荣棱,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林荣棱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63号。

70、违法行为人吴限,于2024年9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吴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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