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唐宁,于2024年9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唐宁给予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1号。
2、违法行为人张雪文,于2024年9月19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雪文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38号。
3、违法行为人李应光,于2024年9月1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李应光给予八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4号。
4、违法行为人杨福旺,于2024年9月19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杨福旺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03号。
5、违法行为人景翔维,于2024年9月19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景翔维给予五日拘留的处罚。收缴管制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51号。
6、违法行为人李永华,于2024年9月2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李永华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42号。
7、违法行为人普国飞,于2024年9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普国飞给予十二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55号。
8、违法行为人谢海峰,于2024年9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谢海峰给予十二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54号。
9、违法行为人刘萍丽,于2024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刘萍丽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7号。
10、违法行为人郑红春,于2024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郑红春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五千六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8号。
11、违法行为人赵鹏,于2024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赵鹏给予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二千八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6号。
12、违法行为人周星华,于2024年9月2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周星华给予五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56号。
13、违法行为人李孟勰,于2024年9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李孟勰给予十二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53号。
14、违法行为人李有精,于2024年9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李有精给予十二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52号。
15、违法行为人韩洪飞,于2024年9月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韩洪飞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04号。
16、违法行为人段志忠,于2024年9月2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段志忠给予三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58号。
17、违法行为人李玉文,于2024年9月21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玉文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5号。
18、违法行为人解存启,于2024年9月22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解存启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二百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2号。
19、违法行为人沐蕾,于2024年9月2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沐蕾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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