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徐国俊,于2024年8月12日因吸毒,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96号。
2、违法行为人金言,于2024年8月12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08号。
3、违法行为人梁溪函,于2024年8月1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03号。
4、违法行为人施昀洁,于2024年8月1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02号。
5、违法行为人紫云超,于2024年8月13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97号。
6、违法行为人瞿文勤,于2024年8月13日因威胁人身安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11号。
7、违法行为人王胜杰,于2024年8月14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309号。
8、违法行为人李光亚,于2024年8月14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33号。
9、违法行为人沈兴盛,于2024年8月1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253号。
10、违法行为人查明,于2024年8月14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09号。
11、违法行为人范丽芬,于2024年8月14日因不按规定询问未成年住宿旅客父母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其三日内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32号。
12、违法行为人范能,于2024年8月15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82号。
13、违法行为人姚玉琼,于2024年8月15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0号。
14、违法行为人陶则亚,于2024年8月15日因诈骗,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刑)行罚决字〔2024〕6号。
15、违法行为人李勇,于2024年8月16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34号。
16、违法行为人张绍骏,于2024年8月16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101号。
17、违法行为人王跃程,于2024年8月16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100号。
18、违法行为人辛明羲,于2024年8月16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43号。
19、违法行为人王朝梅,于2024年8月16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91号。
20、违法行为人洪志都,于2024年8月17日因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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