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毛小林,于2024年6月24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对毛小林给予十五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70号。
2、违法行为人代普贵,于2024年6月2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住宿监护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对代普贵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37号。
3、违法行为人王海蛟,于2024年6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海蛟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52号。
4、违法行为人姜冬海,于2024年6月25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对姜冬海给予十日拘留,罚款六百五十八元的处罚。收缴电话卡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167号。
5、违法行为人向家和,于2024年6月25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对向家和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180号。
6、违法行为人龚庭玉,于2024年6月25日因非法出租、出借电信线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对龚庭玉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二百元现金。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29号。
7、违法行为人戴兴华,于2024年6月25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戴兴华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183号。
8、违法行为人柳金斌,于2024年6月26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柳金斌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81号。
9、违法行为人柳金鹏,于2024年6月26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柳金鹏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83号。
10、违法行为人伍亿,于2024年6月26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对伍亿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186号。
11、违法行为人杨开兵,于2024年6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开兵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53号。
12、违法行为人陈宇平,于2024年6月26日因吸毒、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吸毒的陈宇平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对赌博的陈宇平给予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38号。
13、违法行为人王进腾,于2024年6月26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进腾给予三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82号。
14、违法行为人董晨,于2024年6月26日因诈骗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对董晨给予七日拘留的处罚。追缴违法所得二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168号。
15、违法行为人张晨,于2024年6月26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晨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39号。
16、违法行为人文豪,于2024年6月2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文豪给予七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89号。
17、违法行为人秦永莲,于2024年6月27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秦永莲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收缴折叠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169号。
18、违法行为人冯东,于2024年6月28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对冯东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84号。
19、违法行为人秦丽洪,于2024年6月28日因未及时联系住宿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对秦丽洪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240号。
20、违法行为人王炽良,于2024年6月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王炽良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193号。
21、违法行为人王建国,于2024年6月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王建国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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