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8-2024.4.14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15 09:02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胡胜,于202447日因实施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胡胜处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28号。

2、违法行为人胡珍菊,于202447日因实施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胡珍菊处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27号。

3、违法行为人叶杨,于202447日因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之规定, 对叶杨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26号。

4、违法行为人杨丛瑞,于202447日因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丛瑞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25号。

5、违法行为人邓彪,于202447日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邓彪处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24号。

6、违法行为人赖玲珍,于202449日因实施买卖、使用伪造的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赖玲珍处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33号。

7、违法行为人朱绍元,于202449日因实施买卖伪造的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朱绍元处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20号。

8、违法行为人陈雨露,于20244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之规定, 对陈雨露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27号。

9、违法行为人柯双林,于20244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条之规定之规定, 对柯双林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32号。

10、违法行为人李正权,于20244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条之规定之规定, 对李正权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31号。

11、违法行为人代婷,于202449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代婷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40号。

12、违法行为人龙炳燃,于2024410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龙炳燃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42号。13、违法行为人郭文,于2024410日因实施买卖伪造的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郭文处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4〕21号。

14、违法行为人杨家义,于2024410日因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杨家义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28号。15、违法行为人合尔航,于2024411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对合尔航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40号。

16、违法行为人杨云雄,于2024411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云雄处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85号。

17、违法行为人李树江,于2024411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对李树江处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4〕34号。

18、违法行为人董晨,于2024411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董晨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4〕43号。

19、违法行为人张琼红,于2024411日因实施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琼红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29号。

20、违法行为单位北城宏芸酒店(经营者曹文华,于2024411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对北城宏芸酒店处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一万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4〕37号。

21、违法行为人李崇伟,于2024412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崇伟处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41号。

22、违法行为人冯海丽,于2024413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对冯海丽处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142号。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