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冯焱溪,于2024年1月30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9号。
2、违法行为人黄晓明,于2024年1月30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4〕48号。
3、行为人丁永禧,于2024年1月31日因代销赃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5号。
4、违法行为人代永柱,于2024年1月31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4〕10号。
5、违法行为人姜晨旭,于2024年1月31日因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4〕8号。
6、违法行为人陈伟,于2024年2月1日因伪造证明文件,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公章一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4〕15号。
7、违法行为人陶云春,于2024年2月2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6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7号。
8、违法行为人张世杰,于2024年2月2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2号。
9、违法行为人李恺镱,于2024年2月2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其赌资232.1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3号。
10、违法行为人代磊,于2024年2月3日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7号。
11、违法行为人周文能,于2024年2月3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4〕28号。
12、违法行为人何舒铭,于2024年2月3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5号。
13、违法行为人杨康明,于2024年2月3日因吸毒,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4〕9号。
14、违法行为人杜国升,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02月0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14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41号。
15、违法行为人田发有,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02月0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22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40号。
16、违法行为人陈克伟,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02月0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300元人民币及扑克牌5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9号。
17、违法行为人王玉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02月0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16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4〕38号。
18、违法行为人李洪矫,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4年02月0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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